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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中国改革开放以来国民经济持续增长,但是中国的消费水平明显落后,国民收入分配差额拉大,国民收入的分享滞后于经济增长。只有把握住对国民收入结构、区域性收入、行业性收入、财政性收入的调节,并不断创新收入调节制度,我们就会扭转收入差距扩大的趋势,分好“大蛋糕”,走向全社会共同富裕。
[关键词]:“大蛋糕” 共同富裕 国民收入结构 区域性收入 行业性收入 财政性收入 创新收入调节制度
中图分类号:F812.45 文献标识码:F 文章编号:1009-914X(2012)26-0228-01
2010年,中国GDP超过日本,跃升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这已成为当今世界不争的事实。但是,中国的消费水平仍明显落后,与世界生产大国的地位极不相称。统计资料表明中国居民消费率自改革开放以来一直偏低且呈明显下降趋势。从国际比较来看,2009年,中国消费率为48%,远低于发达国家70%左右的水平。
一个国家的居民消费率低,很重要的一个标志是这个国家的社会居民的收入水平低。国民收入的分享滞后于经济增长,势必有碍社会的和谐发展,制约和影响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改革开放以来的经验教训和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的研究都表明,国民共享发展成果,既是改革开放的必然要求,也是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的动力源泉,还是社会主义目的的根本体现。
胡锦涛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保护合法收入,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扩大转移支付,强化税收调节,打破经营垄断,创造机会公平,整顿分配秩序,逐步扭转收入分配差距扩大趋势。” 那么,怎样扭转收入差距扩大趋势,分配好我国经济增长带来国民收入的“大蛋糕”,使各类社会主义的劳动者群体都得到分享,从而达到全社会共同富裕的目的。笔者以为应该把握以下几点。
一、调节国民收入结构,千方百计提高城乡居民收入
收入是消费的前提和基础。如果居民收入长期低于经济增长,就会大大抑制居民的消费欲望,势必成为扩大国内消费需求的主要障碍。因此,我们要千方百计提高城乡居民收入,切实缩小收入差距。
首先,必须增加工资性收入,提高劳动者报酬在国民收入中的比重,特别是要持续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建立正常的职工工资增长机制。在企业里要建立集体协商制度,通过集体协商确定职工工资的水平和增长幅度。
其次,要尽快制定并实施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的政策措施,努力提高中低收入群体的收入,让广大居民有能力和有要求进行消费。与此同时要多渠道挖掘潜力,积极扩大城乡劳动力就业。既要扩大基础设施建设的就业容量,也要扩大第二、第三产业的就业容量。积极发展多种形式的乡村工业,加快发展类型多样的服务业,在活跃经济中创造就业机会。加强技能培训,引导剩余劳动力有序转移。另外我们还要优化创业致富的环境,大力扶持中小企业发展,让更多就业者变成创业者。同时,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及居民需求潜力大的产业,培育更多的具有高消费能力的中产阶层群体。
目前中国的社会保障、教育、医疗三项社会发展支出占GDP的比例仅为5.1%,远低于美国、法国的16%和30%。因此需要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建立起城乡均等化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和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逐步缩小基本医疗保險不同类型和档次之间的差别;全面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建立健全城乡社会救助工作机制,完善社会救助体系;逐步提高农民工综合社会保险待遇保障水平,实现综合社会保险向城镇职工基本社会保险的转变,享受与市区户籍居民相同或相近的待遇。加快发展教育事业,增加政府对教育、文化和体育设施建设的财政投入,特别是要改善农村教育办学条件,推进农村中小学标准化建设,支持中等职业教育和特殊教育发展。要加大对养老、医疗、教育等民生部门的投入,建设惠及全民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解除居民消费的后顾之忧,增强居民消费的信心,让其敢于消费。
二、调节区域性收入,缩小区域间居民收入差距
改革开放初期,邓小平根据改革开放不同发展阶段的要求,提出了“两个大局”观。在改革之初,要求广大内地服从大局,支持东部沿海地区在享有优惠政策的情况下,率先加快发展。到了1990年代初,针对中国区域经济发展的差距日益明显,提出率先发展起来的东部地区要服从第二个大局,“发达地区要继续发展,并通过多交利税和技术转让等方式大力支持不发达地区。”(引自《邓小平文选》第3卷1993年版第374页)由此,促进东部沿海地区和中西部地区的协调发展,从而保证社会的长期稳定。今天的中国社会,更应该是东部支援中西部的时候。国家要通过税收和转移性支付,给以西部更多支持,东部地区适当多征税,开展对口支援。辽宁省突破辽西北的战略,大力帮抚资源枯竭、经济转型的阜新市,使之成为全国的资源枯竭经济转型的示范市,就是有力的实证。
三、调节行业性收入,缩小行业间的收入差距
为了克服行业收入分配不公现象,打破企业垄断经营,必须对垄断性行业加强监控,制订相应行业工资法规,实行垄断行业的“阳光工资”制度。通过税收等工具控制垄断行业过高收入,缩小行业收入差距。对低收入的一些实体经济如农林牧业、制造业等职工工资要建立保证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
在调节行业性收入时,我们应加强金融服务,加快服务业发展。金融服务为方便居民消费作出了重要贡献。研究表明,中国和美国总消费差距巨大的背后,除了经济结构、经济发展阶段、社会保障水平差异以及文化差异等因素外,消费金融业也起着重要作用。因此需要加大银行等机构的消费信贷支持;加大金融创新,比如消费金融公司等更多专业化金融机构的金融服务支持;调整金融服务支持消费的城乡结构和地区结构,从城乡结构来看,应适当向农村倾斜,以此不断缩小城乡二元化消费现象,促进农村居民消费,从地域分布来看,应适当向中西部(在辽宁省应该向辽西地区)倾斜,以此不断缩小区域消费差距,促进这些地区居民消费。
四、调节财政性收入,控制财富收主的过分悬殊
一方面继续鼓励财产性收入,“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鼓励私人财产通过各种途径转化为生产资源。为此,要完善相关市场体系,为各种私人财产进入生产环节提供市场通道。要完善资本市场、证券市场、保险市场、房屋中介市场,加快私人财产向生产要素转换的过程,促进资源的有效利用;另一方面,要加强对财产性收入的调节,财产性收入者要为社会提供更多税收,并以累进税率加以调节。财产性收入的税收调节重点在于完善收入累进税制,建立和健全财产税制、遗产税制、证券收入税制,控制财富收入的过分悬殊。要适时调整结构性减税政策的方向和重点,增加涉及居民的减税项目和减税幅度及重点消费领域的税收支持力度,完善刺激居民消费的税收政策。
五、不断创新收入调节制度,提升民生和幸福指数
决策制定之后,制度是保证,而制度也要与时俱进地不断创新。应该把握两点。一要完善法律保障。共享经济增长成果不是现有基础上同步增长,而是低收入者优先增长收入,逐步改变收入差距过大现象,缩小与高收入者的差距。二要改进地方政绩考核制度。克服片面的GDP发展观和GDP指标考核,坚持和实践科学发展观,加强民生和幸福指数的考核指标,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言而总之,在科学发展的引领下,又好又快地发展社会主义经济,把握住对国民收入结构,区域性收入、行业性收入、财政性收入的调节,并不断创新收入调节制度,我们就会扭转收入差距扩大的趋势,分好“大蛋糕”,达到全社会共同富裕的目的。
[关键词]:“大蛋糕” 共同富裕 国民收入结构 区域性收入 行业性收入 财政性收入 创新收入调节制度
中图分类号:F812.45 文献标识码:F 文章编号:1009-914X(2012)26-0228-01
2010年,中国GDP超过日本,跃升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这已成为当今世界不争的事实。但是,中国的消费水平仍明显落后,与世界生产大国的地位极不相称。统计资料表明中国居民消费率自改革开放以来一直偏低且呈明显下降趋势。从国际比较来看,2009年,中国消费率为48%,远低于发达国家70%左右的水平。
一个国家的居民消费率低,很重要的一个标志是这个国家的社会居民的收入水平低。国民收入的分享滞后于经济增长,势必有碍社会的和谐发展,制约和影响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改革开放以来的经验教训和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的研究都表明,国民共享发展成果,既是改革开放的必然要求,也是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的动力源泉,还是社会主义目的的根本体现。
胡锦涛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保护合法收入,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扩大转移支付,强化税收调节,打破经营垄断,创造机会公平,整顿分配秩序,逐步扭转收入分配差距扩大趋势。” 那么,怎样扭转收入差距扩大趋势,分配好我国经济增长带来国民收入的“大蛋糕”,使各类社会主义的劳动者群体都得到分享,从而达到全社会共同富裕的目的。笔者以为应该把握以下几点。
一、调节国民收入结构,千方百计提高城乡居民收入
收入是消费的前提和基础。如果居民收入长期低于经济增长,就会大大抑制居民的消费欲望,势必成为扩大国内消费需求的主要障碍。因此,我们要千方百计提高城乡居民收入,切实缩小收入差距。
首先,必须增加工资性收入,提高劳动者报酬在国民收入中的比重,特别是要持续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建立正常的职工工资增长机制。在企业里要建立集体协商制度,通过集体协商确定职工工资的水平和增长幅度。
其次,要尽快制定并实施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的政策措施,努力提高中低收入群体的收入,让广大居民有能力和有要求进行消费。与此同时要多渠道挖掘潜力,积极扩大城乡劳动力就业。既要扩大基础设施建设的就业容量,也要扩大第二、第三产业的就业容量。积极发展多种形式的乡村工业,加快发展类型多样的服务业,在活跃经济中创造就业机会。加强技能培训,引导剩余劳动力有序转移。另外我们还要优化创业致富的环境,大力扶持中小企业发展,让更多就业者变成创业者。同时,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及居民需求潜力大的产业,培育更多的具有高消费能力的中产阶层群体。
目前中国的社会保障、教育、医疗三项社会发展支出占GDP的比例仅为5.1%,远低于美国、法国的16%和30%。因此需要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建立起城乡均等化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和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逐步缩小基本医疗保險不同类型和档次之间的差别;全面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建立健全城乡社会救助工作机制,完善社会救助体系;逐步提高农民工综合社会保险待遇保障水平,实现综合社会保险向城镇职工基本社会保险的转变,享受与市区户籍居民相同或相近的待遇。加快发展教育事业,增加政府对教育、文化和体育设施建设的财政投入,特别是要改善农村教育办学条件,推进农村中小学标准化建设,支持中等职业教育和特殊教育发展。要加大对养老、医疗、教育等民生部门的投入,建设惠及全民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解除居民消费的后顾之忧,增强居民消费的信心,让其敢于消费。
二、调节区域性收入,缩小区域间居民收入差距
改革开放初期,邓小平根据改革开放不同发展阶段的要求,提出了“两个大局”观。在改革之初,要求广大内地服从大局,支持东部沿海地区在享有优惠政策的情况下,率先加快发展。到了1990年代初,针对中国区域经济发展的差距日益明显,提出率先发展起来的东部地区要服从第二个大局,“发达地区要继续发展,并通过多交利税和技术转让等方式大力支持不发达地区。”(引自《邓小平文选》第3卷1993年版第374页)由此,促进东部沿海地区和中西部地区的协调发展,从而保证社会的长期稳定。今天的中国社会,更应该是东部支援中西部的时候。国家要通过税收和转移性支付,给以西部更多支持,东部地区适当多征税,开展对口支援。辽宁省突破辽西北的战略,大力帮抚资源枯竭、经济转型的阜新市,使之成为全国的资源枯竭经济转型的示范市,就是有力的实证。
三、调节行业性收入,缩小行业间的收入差距
为了克服行业收入分配不公现象,打破企业垄断经营,必须对垄断性行业加强监控,制订相应行业工资法规,实行垄断行业的“阳光工资”制度。通过税收等工具控制垄断行业过高收入,缩小行业收入差距。对低收入的一些实体经济如农林牧业、制造业等职工工资要建立保证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
在调节行业性收入时,我们应加强金融服务,加快服务业发展。金融服务为方便居民消费作出了重要贡献。研究表明,中国和美国总消费差距巨大的背后,除了经济结构、经济发展阶段、社会保障水平差异以及文化差异等因素外,消费金融业也起着重要作用。因此需要加大银行等机构的消费信贷支持;加大金融创新,比如消费金融公司等更多专业化金融机构的金融服务支持;调整金融服务支持消费的城乡结构和地区结构,从城乡结构来看,应适当向农村倾斜,以此不断缩小城乡二元化消费现象,促进农村居民消费,从地域分布来看,应适当向中西部(在辽宁省应该向辽西地区)倾斜,以此不断缩小区域消费差距,促进这些地区居民消费。
四、调节财政性收入,控制财富收主的过分悬殊
一方面继续鼓励财产性收入,“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鼓励私人财产通过各种途径转化为生产资源。为此,要完善相关市场体系,为各种私人财产进入生产环节提供市场通道。要完善资本市场、证券市场、保险市场、房屋中介市场,加快私人财产向生产要素转换的过程,促进资源的有效利用;另一方面,要加强对财产性收入的调节,财产性收入者要为社会提供更多税收,并以累进税率加以调节。财产性收入的税收调节重点在于完善收入累进税制,建立和健全财产税制、遗产税制、证券收入税制,控制财富收入的过分悬殊。要适时调整结构性减税政策的方向和重点,增加涉及居民的减税项目和减税幅度及重点消费领域的税收支持力度,完善刺激居民消费的税收政策。
五、不断创新收入调节制度,提升民生和幸福指数
决策制定之后,制度是保证,而制度也要与时俱进地不断创新。应该把握两点。一要完善法律保障。共享经济增长成果不是现有基础上同步增长,而是低收入者优先增长收入,逐步改变收入差距过大现象,缩小与高收入者的差距。二要改进地方政绩考核制度。克服片面的GDP发展观和GDP指标考核,坚持和实践科学发展观,加强民生和幸福指数的考核指标,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言而总之,在科学发展的引领下,又好又快地发展社会主义经济,把握住对国民收入结构,区域性收入、行业性收入、财政性收入的调节,并不断创新收入调节制度,我们就会扭转收入差距扩大的趋势,分好“大蛋糕”,达到全社会共同富裕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