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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国有企业的纪检监察工作是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和政府的行政监察工作的延伸。通过对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形势和现状、目标和任务、方式和载体、体制和机制等要素的不断探索,形成一系列规律性的经验和认识,指导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实践。加强国有企业纪检监察部门廉洁文化氛围,建立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体制,完善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机制及职工群众相关的制度建设。
关键词: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内涵;健全纪检监察部门惩防体系;完善纪检监察工作机制;关怀纪检监察队伍
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国有企业党员干部违法违纪问题时有发生,犯案手法也越来越隐蔽,这给纪检监察部门的查办工作带了不小的挑战,为适应新形势下纪检监察机关办案工作的需要,我们在查办案件中对当前企业面临的严峻外部环境、面临的困境和遇到的新問题等进行了一些探索和研究。
一、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科学化的内涵
(一)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概念
国有企业的纪检监察工作是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和政府的行政监察工作的延伸,是指在企业党委的领导下,国有企业纪检部门和监察部门为了加强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促进企业科学发展、维护队伍和谐稳定,根据有关法律、法纪和法规的要求,履行的有关廉洁文化、效能监察、案件工作等职责的工作。
(二)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科学化的概念
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科学化,就是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来谋划、部署和推进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通过对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形势和现状、目标和任务、方式和载体、体制和机制等要素的不断探索,形成一系列规律性的经验和认识,并用总结的经验、深化的认识指导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下一步实践,使得国有企业的纪检监察工作适应不断变化的内外环境的过程。
二、当前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面临的问题
(一)国有企业关于纪检监察部门的廉洁文化氛围不浓
国有企业中仍然存在着诸如“无关论”、“强加论”、“无益论”、“特殊论”、“麻痹论”、“自然论”的论调,轻视、忽视、弱化廉洁文化宣教的作用,导致廉洁文化的感染力不强、长效性不足、实效性较弱,难以充分发挥队伍积极性,难以营造氛围浓厚的廉洁文化。
(二)国有企业关于纪检监察部门的效能监察工作创新性不足
部分国有企业仅为了响应号召,未能从根本上意识到效能监察的重要性;部分国有企业对工作缺乏系统性规划,将重点停留在某一领域或是某一阶段。这都导致效能监察理论、设计和推行的过程的创新性不足。
(三)国有企业关于纪检监察部门的案件工作实效性不强
部分国企纪检监察部门为办案而办案,未能及时预防和有效管理;部分国企纪检监察部门的案件工作未能调动可以调动的力量。这些都导致案件工作的理念偏差、协作较弱、管理不完善,案件工作难以取得显著成效。
(四)国有企业关于纪检监察部门的惩防体系建设不健全
国有企业纪检监察部门的惩防体系建设的不足集中反映在纪检监察政策的限制,导致纪检监察组织权限不明。一是国企纪检监察部门与其他职能部门处于同一层次、互相平行,不足以形难以在实际工作中监督党委;二是法律法规中定位不明,只能是参照国家机关纪检监察机构的相关权限执行。
三、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科学化建设思路
(一)建立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领导体制
要改善领导体制。一方面,强化双重领导体制。按照中纪委有关全会精神:“制定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意见”,使国有企业纪检监察部门的“双重领导”更具实效性。另一方面,实施交叉任职体制,纪检监察机构领导人员要进入企业党委和行政领导班子。通过明确国有企业纪委书记为企业党委副书记,主要负责纪检监察工作,使其依据程序参与相关事宜。
(二)完善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工作机制
要明确监督主体的工作职责,强化责任落实。一是要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责任主体为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各级党政领导班子中的正职负责本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相关工作,如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二是党委、纪检监察机构落实好自身职责,党委应落实好方向指导、监督考察的职责,纪检监察机构落实具体各项工作。
(三)完善与职工群众相关制度建设
国有企业纪检监察部门需紧密围绕职工群众的需求,探索建立与企业和谐相适应的的惩防体系中的制度。一方面,健全职工群众监督的制度,建立健全职工群众监督引导机制、纠错机制、反馈机制,提高监督的参与度、针对性和实效性,真正做到让职工群众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另一方面,完善密切联系群众的制度,各级领导干部要树立群众意识、善待职工、善用媒体、善管舆论,通过密切联系群众、做好信访工作,及时发现问题、积极改进工作、努力改善作风,为树立可亲、可信和可敬的纪检监察队伍形象打好基础。
(四)重视对纪检监察队伍关怀
首先,要关心纪检监察队伍的生活条件,保障纪检监察干部享受应得的各项待遇,解决他们的具体困难,由于纪检监察岗位的特殊性,工作处于反腐败第一线,所经受的诱惑很多,虽不能高薪保障纪检监察干部的清正廉洁,但也要保障纪检监察干部不因生活困难而丧失自己的职业操守,帮助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干部解决生活困难。其次,要优化纪检监察队伍的工作环境,增加对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投入力度,提供办案所需的交通、通讯工具,保障工作经费,合理安排优秀国企纪检监察干部到业务部门进行交流,让干部多接触业务相关知识,使其提升自身素质,为纪检监察队伍的工作开展和能力提升创造更加有利的外部条件。
关键词: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内涵;健全纪检监察部门惩防体系;完善纪检监察工作机制;关怀纪检监察队伍
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国有企业党员干部违法违纪问题时有发生,犯案手法也越来越隐蔽,这给纪检监察部门的查办工作带了不小的挑战,为适应新形势下纪检监察机关办案工作的需要,我们在查办案件中对当前企业面临的严峻外部环境、面临的困境和遇到的新問题等进行了一些探索和研究。
一、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科学化的内涵
(一)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概念
国有企业的纪检监察工作是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和政府的行政监察工作的延伸,是指在企业党委的领导下,国有企业纪检部门和监察部门为了加强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促进企业科学发展、维护队伍和谐稳定,根据有关法律、法纪和法规的要求,履行的有关廉洁文化、效能监察、案件工作等职责的工作。
(二)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科学化的概念
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科学化,就是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来谋划、部署和推进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通过对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形势和现状、目标和任务、方式和载体、体制和机制等要素的不断探索,形成一系列规律性的经验和认识,并用总结的经验、深化的认识指导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下一步实践,使得国有企业的纪检监察工作适应不断变化的内外环境的过程。
二、当前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面临的问题
(一)国有企业关于纪检监察部门的廉洁文化氛围不浓
国有企业中仍然存在着诸如“无关论”、“强加论”、“无益论”、“特殊论”、“麻痹论”、“自然论”的论调,轻视、忽视、弱化廉洁文化宣教的作用,导致廉洁文化的感染力不强、长效性不足、实效性较弱,难以充分发挥队伍积极性,难以营造氛围浓厚的廉洁文化。
(二)国有企业关于纪检监察部门的效能监察工作创新性不足
部分国有企业仅为了响应号召,未能从根本上意识到效能监察的重要性;部分国有企业对工作缺乏系统性规划,将重点停留在某一领域或是某一阶段。这都导致效能监察理论、设计和推行的过程的创新性不足。
(三)国有企业关于纪检监察部门的案件工作实效性不强
部分国企纪检监察部门为办案而办案,未能及时预防和有效管理;部分国企纪检监察部门的案件工作未能调动可以调动的力量。这些都导致案件工作的理念偏差、协作较弱、管理不完善,案件工作难以取得显著成效。
(四)国有企业关于纪检监察部门的惩防体系建设不健全
国有企业纪检监察部门的惩防体系建设的不足集中反映在纪检监察政策的限制,导致纪检监察组织权限不明。一是国企纪检监察部门与其他职能部门处于同一层次、互相平行,不足以形难以在实际工作中监督党委;二是法律法规中定位不明,只能是参照国家机关纪检监察机构的相关权限执行。
三、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科学化建设思路
(一)建立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领导体制
要改善领导体制。一方面,强化双重领导体制。按照中纪委有关全会精神:“制定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意见”,使国有企业纪检监察部门的“双重领导”更具实效性。另一方面,实施交叉任职体制,纪检监察机构领导人员要进入企业党委和行政领导班子。通过明确国有企业纪委书记为企业党委副书记,主要负责纪检监察工作,使其依据程序参与相关事宜。
(二)完善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工作机制
要明确监督主体的工作职责,强化责任落实。一是要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责任主体为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各级党政领导班子中的正职负责本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相关工作,如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二是党委、纪检监察机构落实好自身职责,党委应落实好方向指导、监督考察的职责,纪检监察机构落实具体各项工作。
(三)完善与职工群众相关制度建设
国有企业纪检监察部门需紧密围绕职工群众的需求,探索建立与企业和谐相适应的的惩防体系中的制度。一方面,健全职工群众监督的制度,建立健全职工群众监督引导机制、纠错机制、反馈机制,提高监督的参与度、针对性和实效性,真正做到让职工群众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另一方面,完善密切联系群众的制度,各级领导干部要树立群众意识、善待职工、善用媒体、善管舆论,通过密切联系群众、做好信访工作,及时发现问题、积极改进工作、努力改善作风,为树立可亲、可信和可敬的纪检监察队伍形象打好基础。
(四)重视对纪检监察队伍关怀
首先,要关心纪检监察队伍的生活条件,保障纪检监察干部享受应得的各项待遇,解决他们的具体困难,由于纪检监察岗位的特殊性,工作处于反腐败第一线,所经受的诱惑很多,虽不能高薪保障纪检监察干部的清正廉洁,但也要保障纪检监察干部不因生活困难而丧失自己的职业操守,帮助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干部解决生活困难。其次,要优化纪检监察队伍的工作环境,增加对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投入力度,提供办案所需的交通、通讯工具,保障工作经费,合理安排优秀国企纪检监察干部到业务部门进行交流,让干部多接触业务相关知识,使其提升自身素质,为纪检监察队伍的工作开展和能力提升创造更加有利的外部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