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信息不对称是司法过程中的常态现象,其主要表现在当事人之间,法官和当事人之间,律师和法官之间的信息分布不均衡,司法过程中信息不对称主要源于司法知识的专业化,司法过程信息搜寻成本高昂和司法公共信息供给不足等因素,而通过建立普法性质的法律常识教育,建立司法诚信档案机制和完善司法信息公开可以适当地缓解信息不对称所引发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