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力荐一:《你好,小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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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简介】
  秦文君,著名儿童文学作家,中国作家协会全国委员会委员,上海市作家协会副主席,中国首度入围世界最大儿童文学奖“林格伦纪念奖”获得者。著有《秦文君文集》(5卷),儿童文学集《变变变》《十六岁少女》《男生贾里全传》《小鬼鲁智胜》《调皮的日子》《小人精丁宝》《小丫林晓梅》《女生贾梅全传》《会跳舞的向日葵》等。秦文君的小说风靡校园,她的作品被誉为“新时期少年儿童的心灵之作”。她最大的心愿是以少儿为本位,不断挖掘艺术潜能,把优秀的精神食粮奉献给小读者。
  【内容简介】
  本书是著名作家秦文君根据8000多封小读者的来信以及数不清的E-mail,以饱蘸真情的笔触和充满人生智慧的思考,写给小读者的知心话语。内容都是中小学生所关注的热门话题,如偶像、早恋、友谊、学业、竞争、亲情、阅读、写作、兴趣爱好等,读来亲切、温馨,如同一曲曲美妙的音乐,荡漾在小读者的心底,又像一盏盏明亮的小橘灯,照亮小读者的前程。
  【先睹为快】
  你也有偶像吧(1)
  秦文君阿姨:
  您好!一家报社来我们班做过一个调查,让同学们填写自己的偶像。结果您猜怎么着?我们班65%的同学填的是歌星的大名,像周杰伦、张韶涵、李宇春、F4、王力宏、梁静茹、阿杜,等等;也有的填的是体育明星,像刘翔、乔丹、姚明等。总之,大都是明星。
  对了,我们班里的“歌迷”阵容强大,几乎每人都有一个MP3或MP4;“歌迷”中分许多派别,各自捍卫着自己的偶像。
  可是,班里的老师不赞成,说我们胸无大志,又说我们沉迷在里面会误了功课。至于家长,更是不予支持,不但平时鬼鬼祟祟地监督我们做功课时是否在听歌,就是假期也几乎不允许我们去听演唱会,一买演唱会的票家长就嫌贵,不肯掏钱。家长自己没有偶像,也不能理解我们有偶像的幸福。秦阿姨,您能为我们说句公道话吗?
   初一张 路
  张路同学:
  你好!如果我告诉你,我也是个歌迷,你会不会大吃一惊?不错,我差不多跟你的父母是一代人了,但谁说歌迷一定要年轻呢?有的人也许会当一辈子歌迷,而且乐此不疲。
  我在几年前曾写过一篇题为《与歌为友》的散文,写的是跟一帮作家朋友到一座山上开笔会,夜里聚在一起,把所爱的歌一首一首唱下来,居然不知疲倦,从革命歌曲、现代京剧一直唱到《青藏高原》《真心英雄》《忘情水》,最后竟像夜莺一般整整唱了一夜,边唱边将心里那些歌星的形象又重温一遍。
  我不善于唱歌,记得念小学时就是如此,考唱歌时,往往我刚唱到一半,音乐老师就挥挥手,说:“好!下一个。”而且,往往只给了我一个“及格”——我从她的态度来看,总觉得她本认为该让我不及格,只是怕补考时再聆听我的演唱,所以让我pass了。
  但自己唱不好歌,不等于就不爱歌星、不爱歌。也许就因为唱不好歌才更崇拜歌星,才更爱与会唱歌的人交往。而且,我总觉得,喜欢音乐的人,生活便多了许多色彩,而这种色彩和情调在生活中又是何等重要!不知是巧合还是含有什么契机,反正似乎我所喜欢的人,几乎都是音乐爱好者。
  人在少年时,对音乐往往有种天然的爱,音乐使人遐想,音乐给人美好的情愫,音乐宽慰人的灵魂,音乐赋予人灵感和力量。少年人学歌,几乎一学就会,一首喜欢的歌听上几遍,就再也难以忘怀。那真是个爱唱歌爱得要命的年龄。在我们的中学时代,许多优美的中外歌曲都成为“禁歌”,因为当时正值“文化大革命”,那些中外名曲都被视为“毒草”,可是,不让公开唱,我们就偷偷地唱。滑稽的是,有时在开批判大会时,我们几个女生也会在下面悄悄地传阅抄来的歌片,小声吟唱《红河谷》。
  人在少年时怎么不爱歌?怎会没有青春偶像?包括你的父母,其实大家都是这么走过来的。我还清楚地记得,我们中学时代也有崇拜的偶像,有电影明星王心刚、谢芳,有英雄人物雷锋、王杰,甚至还有人崇拜西哈努克亲王的夫人莫妮克公主、20世纪30年代的“金嗓子”周璇。只是那时大家对偶像崇拜都有些遮遮掩掩,深藏在心,因为那时是很“革命化”的,而偶像却是个人化的。
  青春不会没有梦,少年也不能没有偶像。我觉得,崇拜偶像是一种精神寄托,是青少年对成功的希冀。大凡崇拜的偶像都是些歌星、影星、体坛明星、科学家等,总之,都是已成名成家、功成名就的。这些成功人士传奇的成功之路以及他们以成功者出现的辉煌面目是何等具有诱惑力啊!
  特别是你提到的那些歌星,他们的歌喉,训练有素,各具魅力;他们的风度,令人难忘;他们的迷人包装,歌词中贴近你们心灵的格言以及在台上的容光焕发、一呼百应,那不就是炫目的完美吗?热血沸腾的中学生能无动于衷吗?
  我觉得崇拜偶像具有一种积极的效应,因为崇拜会带来一种仿效。无论哪个明星,无论天赋如何,之所以大红大紫,都是经过一番个人奋斗的,甚至是常人难以想象的艰苦奋斗,所以,那种崇拜对中学生来说,是增加了一种奋斗的动力。
  你想成功,像你的偶像那样吗?那么,你得积极起来,换一种进取的精神面貌。那种精神面貌是追求进步、追求成功的第一步。
  若你的崇拜,只限于崇拜,那么至少有一点你能明确:有人通过奋斗找到了成功,那个人是带着你的理想以及许许多多的人的梦想到达理想境界的,从而你能知道完美确实存在于生活之中。
  崇拜偶像除了能获得力量,还能得到快乐。你把偶像当密友,收集偶像的照片资料,在单调乏味的题海生涯中,你不会寂寞。况且,一往情深地投入,能填补感情上的空缺。再者,相互喜欢同一个歌星,也能促使两个中学生成为好朋友。
  做歌星迷,做“粉丝”,成了当今中学生的时髦潮流,甚至也成了中学生最肯投入热情的生活乐趣。
  上海万人体育馆,每逢有歌星演唱会,少年歌迷就蜂拥而至,一掷上百元从票贩子那儿买票,听一场不过瘾,还再听第二场、第三场,直至囊中空空。我在那儿见过一拨又一拨的“发烧友”,大都是像你这样的女孩。她们听歌还带着鲜花、哨子、电筒,听自己喜欢的歌星唱歌,她们往往跟着歌星大唱,大吹哨子,大晃手电,忽而站起,忽而流泪,几乎到了忘我的境界。往往几场下来,她们的嗓子都哑了,但那种亢奋和激越,却是对心灵的最大释放,对感情的热烈宣泄。
  那一定是畅快而又美丽的。
  还有些买不起票的中学生,就站在门口听,聚在一起想象场内的气氛。有时,门口的“发烧友”汇拢来近百人,还有人打出横幅,为自己崇拜的歌星助威。
  张路同学,也许那里就有你!
  中学生的那份炽热、那份真诚令人感慨。你让我说句公道话,我真心实意觉得心中有个偶像要比心中一片空白好得多。我不怎么同意那种关于偶像崇拜会影响学习的观点。你有自己的生活,你的偶像也有自己的生活,或许偶像对你的行为有一定的影响,但这并不会妨碍你去寻找自己的生活目标。
  我崇拜过影星,可我最终当了作家。
  偶像是个缥缈的梦,并不是生活中的实用教材,所以它并不会影响我们去学习、去生活。倒是有些歌迷,狂热得过了头,酿出些乐极生悲的事来,这才叫人担心。
  有的女孩子、男孩子为了进演唱会大门,一睹偶像的风采,竟不惜去卖血,以这一笔“血汗钱”去买票。更有些狂热分子,为了崇拜的歌星去跳楼。
  偶像崇拜应该是很美、很健康、很令人憧憬的事,弄得这么血淋淋的,是否太过分、太无知、太令人啼笑皆非?
  任何高尚的事做过头了也就变得庸俗。
  我想,你一定喜欢做个理智的女孩,对吗?那好,让我们这些歌迷,唱唱成龙激情豪迈的《真心英雄》,好吗?
  “不经历风雨,怎么见彩虹?没有人能随随便便成功。”
  很希望你也喜欢这两句歌词,并且从中得到启示。
  这封信就写到这里。
  再见!
  秦文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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峰子最后还是选择了回家乡教书。当同学们都去火车站送他時,峰子不知怎的就想起了一句悲壮的古诗:壮士一去兮不复返。  先到县教育局报到,签了字后,办公室的同志瞪着一对金鱼眼问,你是师大毕业的?峰子什么话也没说,背起两大袋子书和行李,头也不回地搭车回了家。  父亲见峰子回来了,远远地迎了上去,说,工作好了吧?  峰子没吱声,把行李往父亲手上一放,回到家“咕嘟咕嘟”喝了一大杯水,然后才说,省晚报让去做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