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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CA这一概念最初是2008年6月马英九在接受海外媒体采访时提出的,是“综合性经济合作协定”的英文简称。从概念的基本内涵分析,CECA是在FTA(自由贸易区)与CEPA(更紧密的经贸安排)之间的过渡性协议,其基本内容包括消除两岸之间在关税、经贸往来、双向投资、争端协调等议题中存在的障碍,并通过一系列相关协议的构建,逐步推动两岸要素资源的自由流动,从而使两岸之间形成更加紧密的经贸往来,共同提升经济交往的层次,增强国际竞争力与抵御风险的能力,以实现经济合作中的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