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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短视频行业发展迅速,在拥有巨大商业价值和发展潜力的同时,针对短视频的侵权问题也日益突出。解决短视频侵权纠纷的起点在于准确认定短视频的独创性,而我国《著作权法》未对独创性的概念及标准作出明确规定。在确定短视频独创性的认定标准时,应首先结合域外先进理念和我国实际情况,得出作品独创性认定的一般标准,即独立创作、体现作者个性及少许的创造性。而短视频时长短、创作门槛低、全民参与等特点又会增加其独创性认定的难度。对此,应在利益平衡原则指导下,依照作品独创性认定的一般标准,从素材选择、拍摄方法、后期制作三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