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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多样性保护是一个跨地域、跨学科、跨部门的复杂问题,它的有效保护需要多方利益相关者的参与。虽然中国政府在多方利益相关者参与方面做了不懈的努力,但仍有很大的提升空间。我国目前多方利益相关者参与的主要制约因素包括部门间的职责和利益冲突、缺少协调与配合机制、缺少法律基础、缺少政策与技术的支持及企业和社团的广泛参与等。为了推动各方参与到生物多样性保护的行动中,必须建立健全更有效的多方利益相关者参与机制。在现阶段无法改变政府部门结构和职能的情况下,可采取以现有生物多样性相关政府部门为主线的途径,建立"兼容性"多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