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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媒体时代,我国司法公信力面临越来越严峻的挑战。根据国家与市民社会理论,司法公信力的危机本质上是社会对于国家的信任危机。作为代表国家的司法机关的诚实/不诚实的两种应对方式,将会对司法公信力产生双向的叠加效应。为提升司法公信力,必须树立国家来源于社会的理念,并据此提出四项提升司法公信力的措施:积极面对政法舆情;诚实依照事实和法律回应;坦然面对错误;宽容对待不当指责。2017年的于欢案为司法公信力重构的典型正面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