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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农业产业化是继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之后中国解决三农问题的又一个全新路径,以合作社为代表的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农业产业化的纽带,具有承接龙头、带动龙尾的作用,其建设的好坏直接影响农业产业化的规模和水平。本文从农村专业经济合作组织的内涵入手,分析了现阶段我国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现状,指出了当前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探讨了加快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对策及建议。
[关键词]农村专业合作组织;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F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7)25-0105-01
当前,我国农村经济经历着由产品经济向市场经济转换和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换的过程。在这一转换过程中,如何使分散的小生产顺利走向千变万化的大市场,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是当前面临的一个突出问题,也是一个事关长远发展的战略问题。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在坚持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按照自愿互利、民主管理、协作服务原则,以约定共营的形式组建民间自助服务性合作组织。在其发展的初级阶段,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1.农村专业合作經济组织存在的问题
1.1 认识有偏差,运作不规范
一些地方和部门对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必要性、重要性和紧迫性缺乏足够的认识,因而工作中没有将合作经济组织摆上应有的位置。农民对专业合作组织心存疑虑,对其功能知之不多,不甚了解,因而合作意愿不充分,参与意识淡薄。大多数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由乡镇牵头,机关干部领办,以不同方式挂靠政府,政府在合作经济组织的运作过程中充当了主角,很多經营方面的事都由政府包揽,致使合作经济组织偏离了民营化的轨道,没有形成利益共沾、风险共担的经营机制,没有真正成为一个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的独立经济实体,在市场风云骤然变化面前束手无策。
1.2 人员素质不高
合作经济组织的管理层大多综合素质不高,适应市场经济的意识和能力不强,普遍缺乏合作组织的知识和经验,缺乏组织管理、协调指导、市场营销和对外交往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成员对新型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不够了解、不够信任,参与积极性不高。而且小农思想根深蒂固,有时会偷懒、搭便车,先考虑个人利益,在利己的基础上才会选择合作。成员逃避风险意识较强。一旦风险降临,甚至会追求个人利益而损坏组织利益。由于自身素质问题,大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经营业态也仅限于初级产品生产和销售,仅是种养品种的简单集中和整合,组织带动能力有限。从发展的角度来看,缺乏优秀的高素质人才将会成为制约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瓶颈。
1.3 资金不足,扶持力度不够
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资金主要来源于社员入股、外部投资股金和自我资本积累。大多数合作组织仅靠会员费或少量股金维持生存和发展,由于不以稳定的合同或契约关系作保证,具有暂时性特点,受资金所有者意愿和经营需要影响较大,部分农民专业经济组织基本处于自生自灭状态。而银行和信用社贷款是经营资金的重要来源,但在目前的农村信贷体制下,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获得的资金十分有限,而且在资金紧缩的大环境下,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信贷首先受到压缩。同时,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作为联结分散生产者同市场龙头企业的纽带,是当前产业链中最薄弱的环节,只有能人牵头,才能使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壮大,而目前缺少吸引能人、支持能人的机制和政策,这就迫切需要政府和社会的引导和扶持。而一些基层政府官员在决策时对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很少顾及,更不要提财政、税收、信贷、信息等多方面的扶持。
2.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对策
2.1 提高认识,正确引导
相关部门需要培养广大农民和农村干部的合作意识,普及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基本知识,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业务培训,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提高广大农民对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认识。由于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尚处起步阶段,许多行业的合作组织尚属空白,所以需要关注典型组织,跟踪试点组织,为理论研究提供素材,为全面发展提供模式。而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以农民为主体,农民自愿参加,入退自由。各级政府不能强迫命令,始终尊重农民家庭承包经营自主权。无论哪种形式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政府都给予支持和引导。并且各级政府不要直接参与合作经济组织的经营管理,主要是引导专业合作组织内部建立民主管理机制,确保成员利益和组织发展;引导农民采取多种多样的合作形式,实行开放经营,增强合作组织的市场竞争力,提高合作组织的服务能力,增加农民收入。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改革开放中发展起来的新型合作经济组织,各级政府首先要坚持鼓励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先发展起来,然后对具有一定规模、一定条件的合作组织,引导其建章立制,对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进行法人登记,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2.2 加大教育培洲,提高成员个人素质
政府要加大教育培训投入,设立教育培训专项资金,建立健全教育培训机制,提高人才技能和素质。重点培训组织带头人,定期不定期对入社农户培训。政府做好长远考虑农业人才的储备工作,一是培养一批懂农业发展规律、懂农村知识的农业人才;二是培养一批懂市场、能营销、善管理的管理人才;三是培养一批农业技术过硬的技术人才。同时各级地方政府要坚持“尊重民意”、“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采取领导干部和有关职能部门挂钩经济实体的办法,提供经济技术、信息、资金等服务,做好协调指导。要明确农民在组织中的主体地位,充分尊重其生产经营自主权、财产所有权,做到引导不包办、参与不干预,保证农民入退自由、互助合作,让农民真正参与二次分配、得到实惠。
2.3 加强资金投入,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财政部门要调整资金扶持方向,支持合作组织的标准化生产、无公害基地建设和农产品市场营销活动,同时在合作组织起步期可适当予以拨款扶助。农村信用社、农业发展银行等金融机构要允许合作组织以不动产、动产等自有资产抵押贷款,安排一定的信贷资金,可采取公议授信、联保贷款、小额信贷等有效方式,解决合作组织贷款难的问题。正确引导,加大扶持力度,推动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健康发展是政府应有的职责。一是舆论引导。相关部门要加大对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宣传力度,通过培植典型,组织观摩和交流,总结推广经验,搞好合作知识的普及宣传,为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二是政策支持。重点是为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创造良好的政策、体制和法制环境。加大农业结构调整力度,优化资源配置,为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创造广阔生存与发展空间。三是开展培训。政府要通过各种有效的方式举办合作教育,帮助合作组织培养管理人才,提高专业管理人员的素质,进而提高合作组织的管理水平。
3.结语
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民为提高组织化程度而自愿参加、共同组建的以农户经营为基础、以某一产业或产品为纽带、以增加成员收入为目的一种“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受益”的新型经济合作组织。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也是在现阶段市场经济条件下推进农业现代化、规模化、效益化的有效组织形式。在经济上,它维护了农民利益,改善其生产经营条件和市场交易地位;在政治上,它倡导自愿、平等、民主和团结,有助于改善农民弱势群体的社会地位,促进农村的社会稳定与和谐发展。
参考文献
[1] 杨艳.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J].企业导报,2013(6):24-25.
[2] 张毅.我国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J].农业经济,2013(7):83-84.
[关键词]农村专业合作组织;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F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7)25-0105-01
当前,我国农村经济经历着由产品经济向市场经济转换和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换的过程。在这一转换过程中,如何使分散的小生产顺利走向千变万化的大市场,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是当前面临的一个突出问题,也是一个事关长远发展的战略问题。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在坚持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按照自愿互利、民主管理、协作服务原则,以约定共营的形式组建民间自助服务性合作组织。在其发展的初级阶段,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1.农村专业合作經济组织存在的问题
1.1 认识有偏差,运作不规范
一些地方和部门对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必要性、重要性和紧迫性缺乏足够的认识,因而工作中没有将合作经济组织摆上应有的位置。农民对专业合作组织心存疑虑,对其功能知之不多,不甚了解,因而合作意愿不充分,参与意识淡薄。大多数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由乡镇牵头,机关干部领办,以不同方式挂靠政府,政府在合作经济组织的运作过程中充当了主角,很多經营方面的事都由政府包揽,致使合作经济组织偏离了民营化的轨道,没有形成利益共沾、风险共担的经营机制,没有真正成为一个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的独立经济实体,在市场风云骤然变化面前束手无策。
1.2 人员素质不高
合作经济组织的管理层大多综合素质不高,适应市场经济的意识和能力不强,普遍缺乏合作组织的知识和经验,缺乏组织管理、协调指导、市场营销和对外交往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成员对新型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不够了解、不够信任,参与积极性不高。而且小农思想根深蒂固,有时会偷懒、搭便车,先考虑个人利益,在利己的基础上才会选择合作。成员逃避风险意识较强。一旦风险降临,甚至会追求个人利益而损坏组织利益。由于自身素质问题,大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经营业态也仅限于初级产品生产和销售,仅是种养品种的简单集中和整合,组织带动能力有限。从发展的角度来看,缺乏优秀的高素质人才将会成为制约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瓶颈。
1.3 资金不足,扶持力度不够
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资金主要来源于社员入股、外部投资股金和自我资本积累。大多数合作组织仅靠会员费或少量股金维持生存和发展,由于不以稳定的合同或契约关系作保证,具有暂时性特点,受资金所有者意愿和经营需要影响较大,部分农民专业经济组织基本处于自生自灭状态。而银行和信用社贷款是经营资金的重要来源,但在目前的农村信贷体制下,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获得的资金十分有限,而且在资金紧缩的大环境下,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信贷首先受到压缩。同时,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作为联结分散生产者同市场龙头企业的纽带,是当前产业链中最薄弱的环节,只有能人牵头,才能使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壮大,而目前缺少吸引能人、支持能人的机制和政策,这就迫切需要政府和社会的引导和扶持。而一些基层政府官员在决策时对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很少顾及,更不要提财政、税收、信贷、信息等多方面的扶持。
2.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对策
2.1 提高认识,正确引导
相关部门需要培养广大农民和农村干部的合作意识,普及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基本知识,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业务培训,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提高广大农民对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认识。由于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尚处起步阶段,许多行业的合作组织尚属空白,所以需要关注典型组织,跟踪试点组织,为理论研究提供素材,为全面发展提供模式。而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以农民为主体,农民自愿参加,入退自由。各级政府不能强迫命令,始终尊重农民家庭承包经营自主权。无论哪种形式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政府都给予支持和引导。并且各级政府不要直接参与合作经济组织的经营管理,主要是引导专业合作组织内部建立民主管理机制,确保成员利益和组织发展;引导农民采取多种多样的合作形式,实行开放经营,增强合作组织的市场竞争力,提高合作组织的服务能力,增加农民收入。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改革开放中发展起来的新型合作经济组织,各级政府首先要坚持鼓励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先发展起来,然后对具有一定规模、一定条件的合作组织,引导其建章立制,对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进行法人登记,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2.2 加大教育培洲,提高成员个人素质
政府要加大教育培训投入,设立教育培训专项资金,建立健全教育培训机制,提高人才技能和素质。重点培训组织带头人,定期不定期对入社农户培训。政府做好长远考虑农业人才的储备工作,一是培养一批懂农业发展规律、懂农村知识的农业人才;二是培养一批懂市场、能营销、善管理的管理人才;三是培养一批农业技术过硬的技术人才。同时各级地方政府要坚持“尊重民意”、“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采取领导干部和有关职能部门挂钩经济实体的办法,提供经济技术、信息、资金等服务,做好协调指导。要明确农民在组织中的主体地位,充分尊重其生产经营自主权、财产所有权,做到引导不包办、参与不干预,保证农民入退自由、互助合作,让农民真正参与二次分配、得到实惠。
2.3 加强资金投入,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财政部门要调整资金扶持方向,支持合作组织的标准化生产、无公害基地建设和农产品市场营销活动,同时在合作组织起步期可适当予以拨款扶助。农村信用社、农业发展银行等金融机构要允许合作组织以不动产、动产等自有资产抵押贷款,安排一定的信贷资金,可采取公议授信、联保贷款、小额信贷等有效方式,解决合作组织贷款难的问题。正确引导,加大扶持力度,推动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健康发展是政府应有的职责。一是舆论引导。相关部门要加大对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宣传力度,通过培植典型,组织观摩和交流,总结推广经验,搞好合作知识的普及宣传,为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二是政策支持。重点是为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创造良好的政策、体制和法制环境。加大农业结构调整力度,优化资源配置,为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创造广阔生存与发展空间。三是开展培训。政府要通过各种有效的方式举办合作教育,帮助合作组织培养管理人才,提高专业管理人员的素质,进而提高合作组织的管理水平。
3.结语
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民为提高组织化程度而自愿参加、共同组建的以农户经营为基础、以某一产业或产品为纽带、以增加成员收入为目的一种“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受益”的新型经济合作组织。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也是在现阶段市场经济条件下推进农业现代化、规模化、效益化的有效组织形式。在经济上,它维护了农民利益,改善其生产经营条件和市场交易地位;在政治上,它倡导自愿、平等、民主和团结,有助于改善农民弱势群体的社会地位,促进农村的社会稳定与和谐发展。
参考文献
[1] 杨艳.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J].企业导报,2013(6):24-25.
[2] 张毅.我国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J].农业经济,2013(7):83-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