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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出发,提出并形成了治国理政“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其中,全面从严治党既是应有内涵,又是重要保障。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最重要的是落实问题,这是新形势下摆在纪检监察工作者面前的紧迫课题。
一、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必须大力提高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思想认识
第一,要站在党的优良传统的高度认识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回顾我们党从革命到建设到改革的历史,90多年来,我们党从小到大、从弱到强,每一段行程的跨越,历经坎坷却不断从胜利走向胜利,根本原因就在于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我们党的第一部党章,就明确了党的政治纪律。可以这样说,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
第二,要站在从严治党的高度认识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纪律是党的生命。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党必须始终是坚强的领导核心。只有把党建设好,才能全面推进“五位一体”建设,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顺利实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就必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我们党是拥有8700万党员的执政党,只有把纪律挺在法律前面,明确纪律的内涵,把纪律执行到位,才能真正使纪律成为管党治党的尺子、不可逾越的底线。
第三,要站在深化“三转”的高度认识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实质是要求纪检监察机关改变惯性思维、找准职责定位,依纪监督、从严执纪,让纪律严起来、立起来,维护纪律的严肃性。“三转”无止境,要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纪检干部要转变观念,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不能只重视查办大案要案,要深刻认识到查大案要案是政绩,抓纪律、纠小错同样是重要政绩,处理好党风廉政建设“树木和森林”的辩证关系,不能把全面从严治党混同于、缩减为处理少数有严重问题的干部,“只盯树木,不见森林”。
二、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必须强化监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实践推进
第一,要监督好把纪律和规矩挺在落实“两个责任”前面的实践推进。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首先就要挺在落实“两个责任”的前面,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履行好把纪律和规矩挺在落实“两个责任”的前面的监督责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指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主体责任能否真正落实,纪检监察的监督是关键。全面履行监督责任,必须转变纪委大包大揽、单打独斗的惯性思维,按照“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创新监督理念,转变监督方式。
第二,要监督好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坚决纠正“四风”前面的实践推进。坚决纠正“四风”是当前从严治党,改进党员干部作风的重要内容。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必须不断严惩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在坚决纠正“四风”的全过程体现纪律的严肃性。因此,广大纪检监察工作者要关注“四风”的新形式、新动向、新问题,要把“四风”问题作为纪律审查的重点,加大公开曝光力度,加强对中央关于厉行节约、公務接待、公车配备等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随机开展专项检查,特别是坚决查处公款吃喝、旅游和送礼等问题,以严格的纪律、严格的规矩、严格的制度管住干部,使遵章守纪成为各级领导干部的习惯,适应在严格约束下干事创业。
第三,要监督好把纪律和规矩挺在不断强化民生监督前面的实践推进。民生问题牵一发而动全身,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深刻领会中央精神,要在推进民生监督工作中切实把纪律和规矩严起来、立起来,发现违纪苗头的必须立即去管,对于触犯纪律的人和事必须及时跟进、严肃处理。要从维护群众利益的角度出发,把群众拥护不拥护、高兴不高兴、满意不满意作为根本标准,要从具体的事抓起,加大明察暗访、交叉检查、随机抽查力度,重点加强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的解决与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行为要敢于动真碰硬、不手软,严格执纪问责,绝不姑息迁就,让群众切实看到全面从严治党的生动成果。
三、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必须充分发挥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带头作用
第一,带头强化纪律意识。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必须深刻认识到,纪检监察机关这支队伍自身要是偏出一寸,纪检监察事业就可能偏出一丈。因此,我们要把党章作为纪检监察干部约束自己的总规矩和履职尽责的总依据,熟知党员权利义务、党员干部的行为规范、领导干部基本条件等,把学习、遵守和维护党章作为一种习惯和行动自觉。
第二,带头强化纪律约束。有权不可任性。只有执纪者先守纪,律人者先律己,才能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作用,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要健全完善干部重要事项报告制度和干部外出请示报备制度,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均须将本人及其配偶和共同生活的子女出国(境)、公(自)费留学、经商办企业、兼职以及婚丧嫁娶、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存在的突出问题等重要事项,向同级干部监督部门报告。
第三,带头强化监督管理。没有行之有效的监督,再好的规章制度都将变成摆设。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带头强化监督实践,从成立监督机构、完善机制入手,强化监督管理,使纪检监察干部自身感到内部监督无处不在、如影随形,释放出正人必先正己的强烈信号。为此,不仅要单设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而且要专设一名纪检监察干部监督专员,专司系统内部干部监督工作。设立的监督室,采用突击巡查走访,不固定巡查范围,广泛了解纪检干部工作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巡查,对重大案件调查工作对象及相关涉案人员进行巡访,对举报件办理情况督促检查,了解办案人员执行办案纪律情况,防止违法违规办案、以权谋私等问题的发生。
一、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必须大力提高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思想认识
第一,要站在党的优良传统的高度认识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回顾我们党从革命到建设到改革的历史,90多年来,我们党从小到大、从弱到强,每一段行程的跨越,历经坎坷却不断从胜利走向胜利,根本原因就在于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我们党的第一部党章,就明确了党的政治纪律。可以这样说,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
第二,要站在从严治党的高度认识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纪律是党的生命。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党必须始终是坚强的领导核心。只有把党建设好,才能全面推进“五位一体”建设,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顺利实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就必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我们党是拥有8700万党员的执政党,只有把纪律挺在法律前面,明确纪律的内涵,把纪律执行到位,才能真正使纪律成为管党治党的尺子、不可逾越的底线。
第三,要站在深化“三转”的高度认识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实质是要求纪检监察机关改变惯性思维、找准职责定位,依纪监督、从严执纪,让纪律严起来、立起来,维护纪律的严肃性。“三转”无止境,要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纪检干部要转变观念,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不能只重视查办大案要案,要深刻认识到查大案要案是政绩,抓纪律、纠小错同样是重要政绩,处理好党风廉政建设“树木和森林”的辩证关系,不能把全面从严治党混同于、缩减为处理少数有严重问题的干部,“只盯树木,不见森林”。
二、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必须强化监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实践推进
第一,要监督好把纪律和规矩挺在落实“两个责任”前面的实践推进。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首先就要挺在落实“两个责任”的前面,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履行好把纪律和规矩挺在落实“两个责任”的前面的监督责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指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主体责任能否真正落实,纪检监察的监督是关键。全面履行监督责任,必须转变纪委大包大揽、单打独斗的惯性思维,按照“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创新监督理念,转变监督方式。
第二,要监督好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坚决纠正“四风”前面的实践推进。坚决纠正“四风”是当前从严治党,改进党员干部作风的重要内容。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必须不断严惩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在坚决纠正“四风”的全过程体现纪律的严肃性。因此,广大纪检监察工作者要关注“四风”的新形式、新动向、新问题,要把“四风”问题作为纪律审查的重点,加大公开曝光力度,加强对中央关于厉行节约、公務接待、公车配备等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随机开展专项检查,特别是坚决查处公款吃喝、旅游和送礼等问题,以严格的纪律、严格的规矩、严格的制度管住干部,使遵章守纪成为各级领导干部的习惯,适应在严格约束下干事创业。
第三,要监督好把纪律和规矩挺在不断强化民生监督前面的实践推进。民生问题牵一发而动全身,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深刻领会中央精神,要在推进民生监督工作中切实把纪律和规矩严起来、立起来,发现违纪苗头的必须立即去管,对于触犯纪律的人和事必须及时跟进、严肃处理。要从维护群众利益的角度出发,把群众拥护不拥护、高兴不高兴、满意不满意作为根本标准,要从具体的事抓起,加大明察暗访、交叉检查、随机抽查力度,重点加强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的解决与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行为要敢于动真碰硬、不手软,严格执纪问责,绝不姑息迁就,让群众切实看到全面从严治党的生动成果。
三、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必须充分发挥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带头作用
第一,带头强化纪律意识。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必须深刻认识到,纪检监察机关这支队伍自身要是偏出一寸,纪检监察事业就可能偏出一丈。因此,我们要把党章作为纪检监察干部约束自己的总规矩和履职尽责的总依据,熟知党员权利义务、党员干部的行为规范、领导干部基本条件等,把学习、遵守和维护党章作为一种习惯和行动自觉。
第二,带头强化纪律约束。有权不可任性。只有执纪者先守纪,律人者先律己,才能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作用,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要健全完善干部重要事项报告制度和干部外出请示报备制度,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均须将本人及其配偶和共同生活的子女出国(境)、公(自)费留学、经商办企业、兼职以及婚丧嫁娶、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存在的突出问题等重要事项,向同级干部监督部门报告。
第三,带头强化监督管理。没有行之有效的监督,再好的规章制度都将变成摆设。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带头强化监督实践,从成立监督机构、完善机制入手,强化监督管理,使纪检监察干部自身感到内部监督无处不在、如影随形,释放出正人必先正己的强烈信号。为此,不仅要单设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而且要专设一名纪检监察干部监督专员,专司系统内部干部监督工作。设立的监督室,采用突击巡查走访,不固定巡查范围,广泛了解纪检干部工作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巡查,对重大案件调查工作对象及相关涉案人员进行巡访,对举报件办理情况督促检查,了解办案人员执行办案纪律情况,防止违法违规办案、以权谋私等问题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