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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政办发[2020]15号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稳定粮食生产保障粮食安全若干措施》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2020年4月23日稳定粮食生产保障粮食安全若干措施一、压实粮食安全责任(责任单位: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粮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1.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三保一提"(保面积、保产量、保品质,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