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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25号)和《中共吉林省委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实施意见》(吉发〔2014〕21号)以及《吉林省2015年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实施方案》(吉农居〔2015〕1号)的精神和要求,坚持“尊重农村实际、尊重农村特色、尊重农村要求、尊重农民主体地位”的原则,牢固树立“循环经济理念、绿色经济理念、建设两型城市理念、城乡并重理念”,结合我市农村实际,通过政府推动,市、县、乡、村联动,农民行动,深入开展以“六清”为重点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让吉林市农村干净起来、绿起来、美起来。
二、整治目标
实现全市1384个行政村人居环境“三个全覆盖”,垃圾清收转运车辆、村屯垃圾转运池、垃圾集中填埋场全覆盖;农村柴草垛集中堆放全覆盖;村屯保洁员配置和卫生长效管护机制全覆盖,农村垃圾日产日清,彻底解决农村环境“脏乱差”问题。
三、主要任务
1.清垃圾。一是建筑垃圾全部填埋。对瓦砾砖块、煤灰土渣等建筑垃圾实行在适宜地块掩埋。二是生产垃圾无害化利用。对作物秸杆、畜禽粪便等生产垃圾自行无害化处理或资源化再利用。三是生活垃圾转运处理。对农户日常果皮、厨余、纸片等垃圾装入院内垃圾桶或小推车,每日送至屯垃圾转运池,统一转运至垃圾填埋场处理。对生活脏水、污水采取与其他固体垃圾户内分离,设置沉降池等方法由农户自行处理。
2.清柴草。一是以户为单位整齐堆放。户用燃料柴草统一堆放在村屯下风头,远离村屯房屋50米以上,远离道路50米,按规划堆放。二是以屯为单位集中堆放。有条件的屯,全屯农户共用一个或几个柴草垛,统一按规划集体堆放共同使用。三是鼓励转化利用。大力推进秸秆深加工利用,积极推广秸秆固化、腐化、粉碎还田等技术,促进秸秆综合利用加工成肥料、饲料、燃料、建筑材料等。
3.清粪堆。一是住宅区内粪堆日常清理。落实农户“三包”,清理农户房前屋后和村内街道两旁散落堆放的粪堆。二是养殖区域粪堆分离清理。划定养殖区域,畜禽尽量集中饲养,区域内落实养殖主体责任人负责日常清理。散落畜禽管理落实养殖农户责任,粪便及时清扫。三是积极推广户用卫生厕所或卫生公厕。户用卫生厕所及时清掏,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屯内空气。
4.清院落。一是清理私搭乱建。拆除残垣断壁与废弃的棚架、圈舍和仓房等,围墙、大门、房屋、仓房、圈舍、厕所、储粮仓设置合理,院落整齐清洁、明亮舒畅。二是物品整齐摆放。将生产工具、生活用品、农用物资等物品分门归类,整齐摆放。三是庭院绿化美化。庭院人行道尽量硬化、菜园景观化、畜禽圈养化,房前屋后绿化美化,庭院地面无粪土、无垃圾、无污水。
5.清沟渠。一是住宅区内沟渠日常清理。清理村道、屯道、巷道两侧的排水沟,清除淤泥污物,禁止倾倒垃圾污水、禁止堆放柴草杂物、禁止私搭乱建棚厦、禁止栓养牲畜。二是沟渠两侧绿化美化。做好边沟防护,沟边路边设置植树台,植树栽花种草。
6.清死角。一是实行档案化管理。详查死角,以村为单位建立卫生死角档案。二是以户为单位日常清理。农户负责清理自家庭院卫生死角。三是以屯为单位专项清理。保洁员负责屯内死角日常清理。四是以村为单位集中清理。县、乡、村级领导要落实包保责任,动员社会各界清理公共地带、相邻地段的卫生死角,确保环境整洁。
四、整治模式
全市重点学习磐石市“永红村”模式。一是实行网格化管理,将全村规划成若干网格,每个网格都落实农户包保责任。二是户配小推车或垃圾桶,每天产生的生活垃圾,农户自主送到屯垃圾转运池。三是屯设垃圾转运池,每屯设置1~2个。四是村设垃圾填埋场,配垃圾转运车或购买村民服务,每天公共保洁员负责用车将转运池垃圾统一运送到村定点垃圾填埋场填埋。
五、推进措施
(一)创新工作推进机制
1.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纳入“十三五”规划和年度重点工作内容,明确专门机构负责推进此项工作,坚持“月调度、季督导、年奖补”的工作推进机制,市、县、乡、村四级联动,上下拧成一股绳,全市形成一盘棋,统筹推进,确保农村环境“脏乱差”问题能够得到及时有效解决。
2.强化责任分工。市、县、乡全面推行农村环境整治行政首长负责制,事涉部门都是具体责任部门。县(市、区)负总责,乡(镇)为责任主体,村为具体实施单位。县(市、区)乡(镇)领导分片包保,村“两委”班子包保屯、社。各级政府、各相关部门都要实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制,明确目标、任务及具体措施,确保环境整治工作有效推进。
3.开展集中整治行动。2015年汛期过后,全市利用2个月时间开展“六清”环境整治集中行动,把此项工作作为年度最重要民生事项统筹推进。每年4月和10月,作为全市集中开展农村环境整治行动月,每次为期一个月,集中开展以“六清”为重点环境整治工作,确保农村干净起来。
(二)建立经费保障机制
4.保障经费落实。一是坚持政府主导。市级每年设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资金1000万元,采取以奖代投的方式,用于基础设施补贴或购买服务。各县(市)区要同步设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资金,主要负责农村垃圾转运经费及农村环卫保洁员工资支出等,并纳入财政预算。二是强化资金整合。以县(市、区)为单位,将水利、农业、国土、林业、交通、卫生等部门相关资金整合,统筹安排,打捆使用,重点用于环境问题突出地区,提高资金整体使用效率。三是采取多元投入。适当扩大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范围,调动农民自愿筹资筹劳投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建设。鼓励企业、社会组织等与村结对建设,在农村进行垃圾治理。
(三)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5.完善垃圾处理设施。一是每个自然屯建设水泥防渗垃圾转运池1~2个,用于临时储存待转运的农户生活垃圾。二是每村配置垃圾清收转运车一辆,可选用经济适用、符合国家标准规范的农用四轮拖拉机(配自卸车斗)。三是有条件的村每个农户配备小推车,将每日的生活垃圾送至村屯垃圾转运池。
6.组建环卫管护队伍。农村环境卫生管理以村为单位,每村聘公共保洁员(含司机)2名,负责垃圾转运处理和公共卫生的监督管护。根据村规模大小、人口多少、财力等情况,经村民大會同意也可聘用屯保洁员,负责清理村级公路主干道及村内街道、村庄周边、公共场所的各类积存垃圾。农户实行网格化管理,划定每家每户包保责任区,房前屋后落实“三包”,实现垃圾日产日清。
(四)建立包保帮扶机制
7.领导干部定点帮扶。每个乡(镇)都要有县级以上领导包保,每个月至少现场办公一次,切实解决环境整治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各县(市、区)政府要对每个村落实一个包保单位,包保单位要通过项目、资金、政策、物资等形式,帮助被包保村解决环境整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包保单位对所包保村的帮扶成果,由该村村民代表投票表决签字认可后,报县(市、区)环境整治领导小组备案,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
(五)建立督促检查机制
8.加强督促检查。一是制定农村环境整治验收标准及考核办法。对农村环境整治工作实行月巡检、季督查、年终考核验收的督导考核机制,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强化监督。首先抓好组织监督,从环境保持、垃圾分类、垃圾处理、设施维护、长效机制发挥与否等方面,定期不定期对农村环境情况进行明察暗访,根据考核结果实施奖惩。其次抓好舆论监督,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舆论监督作用,注重对微信等网络新兴媒介的运用,曝光不文明行为,积极宣传报道先进典型和经验。三是发挥好农民群众的主体作用。制定农村环境整治投诉举报办法,发动群众对有损村容村貌和乡村卫生环境的现象进行投诉举报,提高群众的文明意识,倡导人人关心、维护良好环境的正能量。
(省新农村办 供稿)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25号)和《中共吉林省委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实施意见》(吉发〔2014〕21号)以及《吉林省2015年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实施方案》(吉农居〔2015〕1号)的精神和要求,坚持“尊重农村实际、尊重农村特色、尊重农村要求、尊重农民主体地位”的原则,牢固树立“循环经济理念、绿色经济理念、建设两型城市理念、城乡并重理念”,结合我市农村实际,通过政府推动,市、县、乡、村联动,农民行动,深入开展以“六清”为重点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让吉林市农村干净起来、绿起来、美起来。
二、整治目标
实现全市1384个行政村人居环境“三个全覆盖”,垃圾清收转运车辆、村屯垃圾转运池、垃圾集中填埋场全覆盖;农村柴草垛集中堆放全覆盖;村屯保洁员配置和卫生长效管护机制全覆盖,农村垃圾日产日清,彻底解决农村环境“脏乱差”问题。
三、主要任务
1.清垃圾。一是建筑垃圾全部填埋。对瓦砾砖块、煤灰土渣等建筑垃圾实行在适宜地块掩埋。二是生产垃圾无害化利用。对作物秸杆、畜禽粪便等生产垃圾自行无害化处理或资源化再利用。三是生活垃圾转运处理。对农户日常果皮、厨余、纸片等垃圾装入院内垃圾桶或小推车,每日送至屯垃圾转运池,统一转运至垃圾填埋场处理。对生活脏水、污水采取与其他固体垃圾户内分离,设置沉降池等方法由农户自行处理。
2.清柴草。一是以户为单位整齐堆放。户用燃料柴草统一堆放在村屯下风头,远离村屯房屋50米以上,远离道路50米,按规划堆放。二是以屯为单位集中堆放。有条件的屯,全屯农户共用一个或几个柴草垛,统一按规划集体堆放共同使用。三是鼓励转化利用。大力推进秸秆深加工利用,积极推广秸秆固化、腐化、粉碎还田等技术,促进秸秆综合利用加工成肥料、饲料、燃料、建筑材料等。
3.清粪堆。一是住宅区内粪堆日常清理。落实农户“三包”,清理农户房前屋后和村内街道两旁散落堆放的粪堆。二是养殖区域粪堆分离清理。划定养殖区域,畜禽尽量集中饲养,区域内落实养殖主体责任人负责日常清理。散落畜禽管理落实养殖农户责任,粪便及时清扫。三是积极推广户用卫生厕所或卫生公厕。户用卫生厕所及时清掏,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屯内空气。
4.清院落。一是清理私搭乱建。拆除残垣断壁与废弃的棚架、圈舍和仓房等,围墙、大门、房屋、仓房、圈舍、厕所、储粮仓设置合理,院落整齐清洁、明亮舒畅。二是物品整齐摆放。将生产工具、生活用品、农用物资等物品分门归类,整齐摆放。三是庭院绿化美化。庭院人行道尽量硬化、菜园景观化、畜禽圈养化,房前屋后绿化美化,庭院地面无粪土、无垃圾、无污水。
5.清沟渠。一是住宅区内沟渠日常清理。清理村道、屯道、巷道两侧的排水沟,清除淤泥污物,禁止倾倒垃圾污水、禁止堆放柴草杂物、禁止私搭乱建棚厦、禁止栓养牲畜。二是沟渠两侧绿化美化。做好边沟防护,沟边路边设置植树台,植树栽花种草。
6.清死角。一是实行档案化管理。详查死角,以村为单位建立卫生死角档案。二是以户为单位日常清理。农户负责清理自家庭院卫生死角。三是以屯为单位专项清理。保洁员负责屯内死角日常清理。四是以村为单位集中清理。县、乡、村级领导要落实包保责任,动员社会各界清理公共地带、相邻地段的卫生死角,确保环境整洁。
四、整治模式
全市重点学习磐石市“永红村”模式。一是实行网格化管理,将全村规划成若干网格,每个网格都落实农户包保责任。二是户配小推车或垃圾桶,每天产生的生活垃圾,农户自主送到屯垃圾转运池。三是屯设垃圾转运池,每屯设置1~2个。四是村设垃圾填埋场,配垃圾转运车或购买村民服务,每天公共保洁员负责用车将转运池垃圾统一运送到村定点垃圾填埋场填埋。
五、推进措施
(一)创新工作推进机制
1.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纳入“十三五”规划和年度重点工作内容,明确专门机构负责推进此项工作,坚持“月调度、季督导、年奖补”的工作推进机制,市、县、乡、村四级联动,上下拧成一股绳,全市形成一盘棋,统筹推进,确保农村环境“脏乱差”问题能够得到及时有效解决。
2.强化责任分工。市、县、乡全面推行农村环境整治行政首长负责制,事涉部门都是具体责任部门。县(市、区)负总责,乡(镇)为责任主体,村为具体实施单位。县(市、区)乡(镇)领导分片包保,村“两委”班子包保屯、社。各级政府、各相关部门都要实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制,明确目标、任务及具体措施,确保环境整治工作有效推进。
3.开展集中整治行动。2015年汛期过后,全市利用2个月时间开展“六清”环境整治集中行动,把此项工作作为年度最重要民生事项统筹推进。每年4月和10月,作为全市集中开展农村环境整治行动月,每次为期一个月,集中开展以“六清”为重点环境整治工作,确保农村干净起来。
(二)建立经费保障机制
4.保障经费落实。一是坚持政府主导。市级每年设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资金1000万元,采取以奖代投的方式,用于基础设施补贴或购买服务。各县(市)区要同步设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资金,主要负责农村垃圾转运经费及农村环卫保洁员工资支出等,并纳入财政预算。二是强化资金整合。以县(市、区)为单位,将水利、农业、国土、林业、交通、卫生等部门相关资金整合,统筹安排,打捆使用,重点用于环境问题突出地区,提高资金整体使用效率。三是采取多元投入。适当扩大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范围,调动农民自愿筹资筹劳投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建设。鼓励企业、社会组织等与村结对建设,在农村进行垃圾治理。
(三)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5.完善垃圾处理设施。一是每个自然屯建设水泥防渗垃圾转运池1~2个,用于临时储存待转运的农户生活垃圾。二是每村配置垃圾清收转运车一辆,可选用经济适用、符合国家标准规范的农用四轮拖拉机(配自卸车斗)。三是有条件的村每个农户配备小推车,将每日的生活垃圾送至村屯垃圾转运池。
6.组建环卫管护队伍。农村环境卫生管理以村为单位,每村聘公共保洁员(含司机)2名,负责垃圾转运处理和公共卫生的监督管护。根据村规模大小、人口多少、财力等情况,经村民大會同意也可聘用屯保洁员,负责清理村级公路主干道及村内街道、村庄周边、公共场所的各类积存垃圾。农户实行网格化管理,划定每家每户包保责任区,房前屋后落实“三包”,实现垃圾日产日清。
(四)建立包保帮扶机制
7.领导干部定点帮扶。每个乡(镇)都要有县级以上领导包保,每个月至少现场办公一次,切实解决环境整治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各县(市、区)政府要对每个村落实一个包保单位,包保单位要通过项目、资金、政策、物资等形式,帮助被包保村解决环境整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包保单位对所包保村的帮扶成果,由该村村民代表投票表决签字认可后,报县(市、区)环境整治领导小组备案,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
(五)建立督促检查机制
8.加强督促检查。一是制定农村环境整治验收标准及考核办法。对农村环境整治工作实行月巡检、季督查、年终考核验收的督导考核机制,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强化监督。首先抓好组织监督,从环境保持、垃圾分类、垃圾处理、设施维护、长效机制发挥与否等方面,定期不定期对农村环境情况进行明察暗访,根据考核结果实施奖惩。其次抓好舆论监督,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舆论监督作用,注重对微信等网络新兴媒介的运用,曝光不文明行为,积极宣传报道先进典型和经验。三是发挥好农民群众的主体作用。制定农村环境整治投诉举报办法,发动群众对有损村容村貌和乡村卫生环境的现象进行投诉举报,提高群众的文明意识,倡导人人关心、维护良好环境的正能量。
(省新农村办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