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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期儒家认为,"乐统同,礼辨异",功能不同的礼与乐可达到相反相成的效果。另一方面,儒家用礼乐的各自原则节制对方,即:以乐和礼,以求礼的"和敬"的作用效果;又以礼节乐,形成礼为体而乐为用的"乐"观。这种独特的礼乐观的形成,既是早期儒家对先秦诸子对礼乐的批判做出的回应,同时也是儒学自身不断发展的结果。早期儒家的礼乐关系观在理论和实践两个层面对后世产生了重要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