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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通过不断增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自觉性,努力搭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新格局,切实履行好两个主体责任,把纪律挺在前面,把日常管理和党内监督落在实处等措施,有序推进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引向深入。
关键词: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检监察工作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着眼于新的形势任务,把全面从严治党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正风肃纪,反腐惩恶,着力解决管党治党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的问题,使不敢腐的震慑作用充分发挥,不能腐、不想腐的效应初步显现,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正在形成。面对经济新常态,面对低油价寒冬期,要充分肯定企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所取得成绩,进一步增强工作的信心和决心,有序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提高认识,增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自觉性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民心是最大的政治,正义是最强的力量”,并郑重告诫全党,对党中央在反腐败斗争上的决心要有足够自信,对反腐败斗争取得的成绩要有足够自信,对反腐败斗争带来的正能量要有足够自信,对反腐败斗争的光明前景要有足够自信!全面从严治党实践试出了人心,反腐败关乎人心向背和党的生死存亡,是不可逆转的历史潮流。要认真分析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形势,进一步提高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有重点地落实推进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不断强化纪律意识,有序组织开展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系列活动,丰富廉政教育、风险防控、形势任务、警示录、巡视信息等信息资料,精心组织学习宣传活动。
二、明确责任,搭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新格局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反腐败是我们党的庄严承诺,全面从严治党是我们立下的军令状;党中央坚定不移反对腐败的决心没有变,坚决遏制腐败现象蔓延势头的目标没有变。当前虽然反腐败斗争正在形成压倒性态势,但是,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腐败问题依然存在。有的仍心存侥幸,搞迂回战术;有的欺瞒组织、对抗组织,企图逃避党纪国法惩处。有的在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上没有收手,依然我行我素。有的“四风”问题改头换面、花样翻新,出现了各种变异。种种现实表明,全面从严治党任务依然艰巨,必须持续保持高压态势。要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企业纪委要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责主业,明确责任。
三、切实履行好两个主体责任
全面从严治党,党委主体責任和纪委监督责任,都是党章赋予的职责。党章第37条规定“党组织必须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就是对主体责任的具体要求。监督执纪问责,是党章规定纪委“三大任务”的实现路径。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体现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是党章赋予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的重大政治责任。
要牢固树立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责任意识,牢固树立不管党治党就是严重失职的观念。要充分认清管党治党是职责所在、使命所系,是法定之责、份内之事,是最根本的政治责任。从严治党要全覆盖,覆盖到每个党组织每个党员。当前,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即将开展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结合起来,与加强基层党建工作结合起来,与学习党章、严格执行《准则》和《条例》结合起来,与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结合起来,切实把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落实到教育改革发展稳定各方面,落实到各环节,落实到日常管理监督工作中。要层层传导压力,逐级分解责任,切实加强督促指导,定期开展检查考核,推动形成上下联动、左右协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四、把纪律挺在前面,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
纪律是党的生命,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是党要管党的理念创新。无数案例证明,党员“破法”无不始于“破纪”,只有把纪律挺在前面,才能克服“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囚”的不正常状况。党员守住了纪律,就不至于滑向违法犯罪的深渊。《准则》和《条例》等党内法规,明确了党员追求的高标准和管党治党的戒尺。必须把党的纪律刻印在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心上,要深入开展纪律教育,从思想深处唤醒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引导大家知边界、明底线。要组织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干部原原本本学、逐章逐条学,坚持高标准和明底线相结合,明确什么必须做、什么不能做、什么应该做。既要注重规范惩戒,更要引导向善向上,引导党员坚定理想信念,坚守共产党人精神追求,也要养成纪律自觉,把他律要求转化为内在追求,自觉以身作则,发挥表率作用。
五、把日常管理和黨内监督落在实处
从严治党,不只是查案办案,更重要的是加强纪律约束和日常管理。现在中央强调,坚持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围绕党纪戒尺要求,开列负面清单,强调他律,重在立规。条例围绕“六大纪律”所列举的违纪情形,都是从当前现实活动中提取出来的,体现了作风建设和反腐败最新成果,划出了不可触碰的底线。要把加强纪律建设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从“盯违法”向“盯违纪”转变,从“抓大放小”向“抓早抓小”转变,紧握纪律戒尺,层层设置防线,触犯纪律就立即处理,做到有纪必执、执纪必严、违纪必究。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让“咬耳朵、扯袖子,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要主动适应这种新常态,把工作重心和着力点转到加强组织监督和日常管理上来。纪检部门要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党委要定期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解决重大问题。要保证纪委监督权的相对独立性和权威性,支持和保障纪检监察部门依法依纪查办案件,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要重视纪检监察队伍建设,配齐配强纪检干部,关心纪检干部成长。
纪检工作部门要履行好教育之责,组织好学习党章和《准则》、《条例》的学习,使全体党员明晓“六大纪律”底线,搞好警示教育,把工作做在前面。要履行好提醒之责,对违反党的纪律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和纠正。要履行好监督之责,坚持不懈地把作风建设抓到底,重点抓好重点节点、重点领域、重点工作的监督。要履行好考核之责,把主体责任压下去,完善考评办法,强化结果运用。要履行好执纪之责,持续保持遏制腐败的高压态势。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腐败,有腐必反、有贪必肃,突出惩治重点,坚决查处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的问题。
关键词: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检监察工作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着眼于新的形势任务,把全面从严治党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正风肃纪,反腐惩恶,着力解决管党治党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的问题,使不敢腐的震慑作用充分发挥,不能腐、不想腐的效应初步显现,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正在形成。面对经济新常态,面对低油价寒冬期,要充分肯定企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所取得成绩,进一步增强工作的信心和决心,有序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提高认识,增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自觉性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民心是最大的政治,正义是最强的力量”,并郑重告诫全党,对党中央在反腐败斗争上的决心要有足够自信,对反腐败斗争取得的成绩要有足够自信,对反腐败斗争带来的正能量要有足够自信,对反腐败斗争的光明前景要有足够自信!全面从严治党实践试出了人心,反腐败关乎人心向背和党的生死存亡,是不可逆转的历史潮流。要认真分析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形势,进一步提高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有重点地落实推进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不断强化纪律意识,有序组织开展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系列活动,丰富廉政教育、风险防控、形势任务、警示录、巡视信息等信息资料,精心组织学习宣传活动。
二、明确责任,搭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新格局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反腐败是我们党的庄严承诺,全面从严治党是我们立下的军令状;党中央坚定不移反对腐败的决心没有变,坚决遏制腐败现象蔓延势头的目标没有变。当前虽然反腐败斗争正在形成压倒性态势,但是,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腐败问题依然存在。有的仍心存侥幸,搞迂回战术;有的欺瞒组织、对抗组织,企图逃避党纪国法惩处。有的在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上没有收手,依然我行我素。有的“四风”问题改头换面、花样翻新,出现了各种变异。种种现实表明,全面从严治党任务依然艰巨,必须持续保持高压态势。要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企业纪委要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责主业,明确责任。
三、切实履行好两个主体责任
全面从严治党,党委主体責任和纪委监督责任,都是党章赋予的职责。党章第37条规定“党组织必须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就是对主体责任的具体要求。监督执纪问责,是党章规定纪委“三大任务”的实现路径。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体现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是党章赋予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的重大政治责任。
要牢固树立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责任意识,牢固树立不管党治党就是严重失职的观念。要充分认清管党治党是职责所在、使命所系,是法定之责、份内之事,是最根本的政治责任。从严治党要全覆盖,覆盖到每个党组织每个党员。当前,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即将开展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结合起来,与加强基层党建工作结合起来,与学习党章、严格执行《准则》和《条例》结合起来,与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结合起来,切实把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落实到教育改革发展稳定各方面,落实到各环节,落实到日常管理监督工作中。要层层传导压力,逐级分解责任,切实加强督促指导,定期开展检查考核,推动形成上下联动、左右协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四、把纪律挺在前面,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
纪律是党的生命,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是党要管党的理念创新。无数案例证明,党员“破法”无不始于“破纪”,只有把纪律挺在前面,才能克服“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囚”的不正常状况。党员守住了纪律,就不至于滑向违法犯罪的深渊。《准则》和《条例》等党内法规,明确了党员追求的高标准和管党治党的戒尺。必须把党的纪律刻印在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心上,要深入开展纪律教育,从思想深处唤醒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引导大家知边界、明底线。要组织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干部原原本本学、逐章逐条学,坚持高标准和明底线相结合,明确什么必须做、什么不能做、什么应该做。既要注重规范惩戒,更要引导向善向上,引导党员坚定理想信念,坚守共产党人精神追求,也要养成纪律自觉,把他律要求转化为内在追求,自觉以身作则,发挥表率作用。
五、把日常管理和黨内监督落在实处
从严治党,不只是查案办案,更重要的是加强纪律约束和日常管理。现在中央强调,坚持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围绕党纪戒尺要求,开列负面清单,强调他律,重在立规。条例围绕“六大纪律”所列举的违纪情形,都是从当前现实活动中提取出来的,体现了作风建设和反腐败最新成果,划出了不可触碰的底线。要把加强纪律建设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从“盯违法”向“盯违纪”转变,从“抓大放小”向“抓早抓小”转变,紧握纪律戒尺,层层设置防线,触犯纪律就立即处理,做到有纪必执、执纪必严、违纪必究。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让“咬耳朵、扯袖子,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要主动适应这种新常态,把工作重心和着力点转到加强组织监督和日常管理上来。纪检部门要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党委要定期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解决重大问题。要保证纪委监督权的相对独立性和权威性,支持和保障纪检监察部门依法依纪查办案件,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要重视纪检监察队伍建设,配齐配强纪检干部,关心纪检干部成长。
纪检工作部门要履行好教育之责,组织好学习党章和《准则》、《条例》的学习,使全体党员明晓“六大纪律”底线,搞好警示教育,把工作做在前面。要履行好提醒之责,对违反党的纪律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和纠正。要履行好监督之责,坚持不懈地把作风建设抓到底,重点抓好重点节点、重点领域、重点工作的监督。要履行好考核之责,把主体责任压下去,完善考评办法,强化结果运用。要履行好执纪之责,持续保持遏制腐败的高压态势。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腐败,有腐必反、有贪必肃,突出惩治重点,坚决查处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