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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正式制度安排下的农村合作金融的主要代表是农村信用合作社,作为农村金融的主力军,在支持和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方面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然而,其在产权、法人治理、支农力度、金融立法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严重的制约着其健康发展。民间合作金融作为正式制度合作金融的补充,也同样有问题存在,本文对此提出对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