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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在全国“三农”领域引人瞩目:省内农民专业合作社工商登记成员数、出资额、农户入社率、社均成员数均位列全国第一。记者近年来深入采访、观察研究的感受是,这“四个第一”的背后,是江苏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从“量”到“质”的深刻变化。
从社员合作到社联合作
提升了农业现代化水平
近年来,江苏农村蓬勃发展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呈联合发展之势,部分地区、部分行业开始探索成立联合社、合作联社等经济组织,使得合作规模进一步扩大,服务功能进一步强化。
“加入联社后,沾了品牌的光,这几年每年都能挣不少钱。现在外面的人都认我们固城湖的牌子。”江苏南京高淳县蟹农宋新娣说,合作联社不仅帮助蟹农打开了市场,还分享了“品牌效益”。
宋新娣加入的固城湖青松水产专业合作联社,是联合了南京、苏州、无锡、常州、泰州5市23家水产专业合作社共同组建的。合作联社理事长邢青松说:“我们注册了青松商标,打上防伪标志,并在全国50多个城市建立了‘固城湖牌’螃蟹营销渠道,我们的螃蟹还早早地‘爬上’互联网销售。”
一些合作社还实现了跨省联合。江苏省青梅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由宜兴青梅合作社牵头,吸纳浙江长兴、安徽宁国等市县青梅专业合作社共同组建,有效提高了市场竞争力、产业影响力和农户带动力。
江苏省农委农民合作指导处负责同志介绍,为扩大规模提高市场地位、增加品种满足市场多样化需求、延伸产业链促进产销衔接等需要,全省合作联社或联合社就已达566家,涉及1380个合作社,社员达21万户,极大地促进了农业现代化水平的提升。
上世纪80年代实行的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确立了农民的微观经济主体地位,实现了邓小平同志提出的我国农业“两个飞跃”战略思想中的“第一个飞跃”。但农民作为独立的生产者,要直接组织从原材料的采购到农产品的销售过程,分散经营,势单力薄。因此,邓小平同志提出的“第二个飞跃”——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发展集体经济,其作用和意义愈发突显。
江苏省农委主任吴沛良接受记者采访时说,随着江苏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时机日益成熟,省委、省政府近年来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鼓励各地结合农村的改革和发展实际大胆探索,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为“第二个飞跃”健康有序地加速助跑。在现代农业产业环节上,由单一生产环节的合作向产前、产中、产后各环节和产加销一体化合作发展,产加销一体化类型合作组织占30%以上,高效种养业类型合作组织占80%以上。
从产中合作到产业链结
提升了农业产业化水平
中国推进农业产业化初期,农村的主要经济组织形式之一是“龙头企业+农户”,但这种组织形式存在先天缺陷,主因契约不能对当事人构成有效约束,双方都会出现签约后的机会主义行为。此外,起初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侧重于微利或无利的农业生产过程。于是,新型组织形式——“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应运而生了。
南通银鑫食品有限公司起初采取的是“公司+基地+农户”的对接模式,但这种模式的局限性随着企业自身的发展不断凸显:农户法律意识相对不强,市场行情好时便将农产品卖给出价更高的企业,而当农户因自身种植的农产品质量、数量等指标达不到订单要求遭拒收时,往往导致群体性事件……2008年初,该公司与启东等12家合作社建立长久的订单种植协议,与3500多户直接农户、111个专业大户建立了合作关系,促进了企业自身、合作组织和农户的协调发展。
这些“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的新型组织形式,既有同产业的横向联合,也有产业链上的纵向联合。它们自己兴办加工、销售企业,或与农业龙头企业、加工企业合作组成联合社,按市场经济效益最大化规律,将农业生产要素实现最佳组合。
由龙头企业与合作联社实施的科技创新和科研开发,有效地提升了东台茧丝绸产业化水平。2010年东台市民星蚕业专业合作社牵头与南京、南通、徐州、苏州、盐城、连云港的26家蚕业专业合作社和16家龙头加工企业在江苏省率先建立“江苏民星蚕业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先后申报国家专利和科研成果10多项,带动发展的11万亩桑园规模基地,投产桑园亩平收入4890元,为全国同行业平均水平的2.2倍,形成全国最大的蚕业专业合作组织,实现了产销统一。
江苏省农委主任吴沛良说,建立龙头企业与农户之间的良性互动机制,是推进农业产业化必须解决的关键问题;依托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才是龙头企业解决这个问题的有效途径。有了这一环节,企业可以避免面对千家万户,而农民又可以在“保护伞”下改变自身弱势地位。
江苏的农业产业化经营已经从“公司+农户+基地”向“公司+合作组织+农户+基地”过渡,江苏延令食品科技有限公司采取“公司+合作社+农户+基地”的形式,在句容市建立4000亩出口蔬菜花卉繁种制种基地,带动当地农民年创汇1000多万元。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联姻”,形成产业的“上下游”关系,优势互补,极大提升农业产业化经营的规模化、组织化、市场化和集约化程度。
从产品合作到产销联合
提升了农业市场化水平
进入新世纪,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农产品的销售问题越来越突出。江苏各地通过产销一体化的探索,创新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尝试,便越来越具有标本意义了。值得一提的是,为解决农产品销售难,2010年6月,高邮市68家合作社联合组建农产品产销专业合作联社,抱团进城搞销售。
合作联社积极整合本地农产品优势资源,注重成员单位之间联合合作,通过直销网点销售成员农副产品,发布农产品购销行情和价格信息,为成员单位搭建服务交流平台,不断提升合作社产品的市场竞争能力。目前,合作联社已在扬州、姜堰等地开设农产品直销中心(店、柜)10家,实现销售1500多万元。
“近两年不断出现的卖难,促使我们想出了办‘苏合’的思路。”省农委农民合作社指导处负责人说,一般合作社农产品很难进超市,即使进去了,因超市结算“非即时兑现”,导致合作社承担很大资金周转压力。而单个合作社进城,成本高,即使在市区租个小门面,少于5万元拿不下来,而现在像润泽22家合作社这样分摊15万的年租金,单个合作社的年租金不足万元,“探索走联合销售之路是最好选择”。
于是,在江苏出现了一个新名词——“苏合”,即江苏省农民合作社联合直销组织。2011年10月,全省“苏合”销售合作联社举行集中开业仪式,全省统一注册“苏合”商标之后,各地都陆续组建“苏合”农产品销售合作联社,在城市开设直营超市、直营店,有效解决农产品的“卖难买贵”。目前,全省已组建“苏合”销售合作联社51家,在城市社区开设直营店95家,直接带动828家农民专业合作社进城直销农产品。据统计,2011年共实现销售额7.6亿元,年可分配盈余达1961.4万元。
农业部门权威数据显示,蔬菜产销各环节的每斤总成本为2.02元,总利润为2.15元,其中,农民在生产环节承担总成本的42.5%,获利却只占7.6%;其他环节承担成本57.5%,获利却占92.4%——流通零售环节占了利润的大头,“苏合”的诞生,将破解“中间环节”难题。
在扬州苏合润泽超市和常州苏合名仁平价超市,蔬菜价格至少比市场均价低20-30%,有的甚至低一半。由于少了中间环节,原来中间环节产生的费用一部分让利给市民,一部分转为农民的合理利润。苏合润泽联社理事长苏立宏说,跳过了批发商、供应商、菜贩子等中间环节,至少能让菜价下降20%到30%。“这样做,不但普通居民受惠,农民合作社也能更快实现资金流转。”
借助“苏合”这一新平台,不仅有效地解决了农产品卖难,更提升了农民走向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增强了合作社市场话语权,降低了农业经营风险,强化了农产品品牌效应。可以说,“苏合”新平台在促进农产品流通,增加农民收入方面发挥了不可或缺的作用,在江苏乃至全国有着广阔的发展和推广空间。
(作者单位:《农民日报》江苏站)
责任编辑:许筠
从社员合作到社联合作
提升了农业现代化水平
近年来,江苏农村蓬勃发展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呈联合发展之势,部分地区、部分行业开始探索成立联合社、合作联社等经济组织,使得合作规模进一步扩大,服务功能进一步强化。
“加入联社后,沾了品牌的光,这几年每年都能挣不少钱。现在外面的人都认我们固城湖的牌子。”江苏南京高淳县蟹农宋新娣说,合作联社不仅帮助蟹农打开了市场,还分享了“品牌效益”。
宋新娣加入的固城湖青松水产专业合作联社,是联合了南京、苏州、无锡、常州、泰州5市23家水产专业合作社共同组建的。合作联社理事长邢青松说:“我们注册了青松商标,打上防伪标志,并在全国50多个城市建立了‘固城湖牌’螃蟹营销渠道,我们的螃蟹还早早地‘爬上’互联网销售。”
一些合作社还实现了跨省联合。江苏省青梅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由宜兴青梅合作社牵头,吸纳浙江长兴、安徽宁国等市县青梅专业合作社共同组建,有效提高了市场竞争力、产业影响力和农户带动力。
江苏省农委农民合作指导处负责同志介绍,为扩大规模提高市场地位、增加品种满足市场多样化需求、延伸产业链促进产销衔接等需要,全省合作联社或联合社就已达566家,涉及1380个合作社,社员达21万户,极大地促进了农业现代化水平的提升。
上世纪80年代实行的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确立了农民的微观经济主体地位,实现了邓小平同志提出的我国农业“两个飞跃”战略思想中的“第一个飞跃”。但农民作为独立的生产者,要直接组织从原材料的采购到农产品的销售过程,分散经营,势单力薄。因此,邓小平同志提出的“第二个飞跃”——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发展集体经济,其作用和意义愈发突显。
江苏省农委主任吴沛良接受记者采访时说,随着江苏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时机日益成熟,省委、省政府近年来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鼓励各地结合农村的改革和发展实际大胆探索,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为“第二个飞跃”健康有序地加速助跑。在现代农业产业环节上,由单一生产环节的合作向产前、产中、产后各环节和产加销一体化合作发展,产加销一体化类型合作组织占30%以上,高效种养业类型合作组织占80%以上。
从产中合作到产业链结
提升了农业产业化水平
中国推进农业产业化初期,农村的主要经济组织形式之一是“龙头企业+农户”,但这种组织形式存在先天缺陷,主因契约不能对当事人构成有效约束,双方都会出现签约后的机会主义行为。此外,起初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侧重于微利或无利的农业生产过程。于是,新型组织形式——“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应运而生了。
南通银鑫食品有限公司起初采取的是“公司+基地+农户”的对接模式,但这种模式的局限性随着企业自身的发展不断凸显:农户法律意识相对不强,市场行情好时便将农产品卖给出价更高的企业,而当农户因自身种植的农产品质量、数量等指标达不到订单要求遭拒收时,往往导致群体性事件……2008年初,该公司与启东等12家合作社建立长久的订单种植协议,与3500多户直接农户、111个专业大户建立了合作关系,促进了企业自身、合作组织和农户的协调发展。
这些“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的新型组织形式,既有同产业的横向联合,也有产业链上的纵向联合。它们自己兴办加工、销售企业,或与农业龙头企业、加工企业合作组成联合社,按市场经济效益最大化规律,将农业生产要素实现最佳组合。
由龙头企业与合作联社实施的科技创新和科研开发,有效地提升了东台茧丝绸产业化水平。2010年东台市民星蚕业专业合作社牵头与南京、南通、徐州、苏州、盐城、连云港的26家蚕业专业合作社和16家龙头加工企业在江苏省率先建立“江苏民星蚕业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先后申报国家专利和科研成果10多项,带动发展的11万亩桑园规模基地,投产桑园亩平收入4890元,为全国同行业平均水平的2.2倍,形成全国最大的蚕业专业合作组织,实现了产销统一。
江苏省农委主任吴沛良说,建立龙头企业与农户之间的良性互动机制,是推进农业产业化必须解决的关键问题;依托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才是龙头企业解决这个问题的有效途径。有了这一环节,企业可以避免面对千家万户,而农民又可以在“保护伞”下改变自身弱势地位。
江苏的农业产业化经营已经从“公司+农户+基地”向“公司+合作组织+农户+基地”过渡,江苏延令食品科技有限公司采取“公司+合作社+农户+基地”的形式,在句容市建立4000亩出口蔬菜花卉繁种制种基地,带动当地农民年创汇1000多万元。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联姻”,形成产业的“上下游”关系,优势互补,极大提升农业产业化经营的规模化、组织化、市场化和集约化程度。
从产品合作到产销联合
提升了农业市场化水平
进入新世纪,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农产品的销售问题越来越突出。江苏各地通过产销一体化的探索,创新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尝试,便越来越具有标本意义了。值得一提的是,为解决农产品销售难,2010年6月,高邮市68家合作社联合组建农产品产销专业合作联社,抱团进城搞销售。
合作联社积极整合本地农产品优势资源,注重成员单位之间联合合作,通过直销网点销售成员农副产品,发布农产品购销行情和价格信息,为成员单位搭建服务交流平台,不断提升合作社产品的市场竞争能力。目前,合作联社已在扬州、姜堰等地开设农产品直销中心(店、柜)10家,实现销售1500多万元。
“近两年不断出现的卖难,促使我们想出了办‘苏合’的思路。”省农委农民合作社指导处负责人说,一般合作社农产品很难进超市,即使进去了,因超市结算“非即时兑现”,导致合作社承担很大资金周转压力。而单个合作社进城,成本高,即使在市区租个小门面,少于5万元拿不下来,而现在像润泽22家合作社这样分摊15万的年租金,单个合作社的年租金不足万元,“探索走联合销售之路是最好选择”。
于是,在江苏出现了一个新名词——“苏合”,即江苏省农民合作社联合直销组织。2011年10月,全省“苏合”销售合作联社举行集中开业仪式,全省统一注册“苏合”商标之后,各地都陆续组建“苏合”农产品销售合作联社,在城市开设直营超市、直营店,有效解决农产品的“卖难买贵”。目前,全省已组建“苏合”销售合作联社51家,在城市社区开设直营店95家,直接带动828家农民专业合作社进城直销农产品。据统计,2011年共实现销售额7.6亿元,年可分配盈余达1961.4万元。
农业部门权威数据显示,蔬菜产销各环节的每斤总成本为2.02元,总利润为2.15元,其中,农民在生产环节承担总成本的42.5%,获利却只占7.6%;其他环节承担成本57.5%,获利却占92.4%——流通零售环节占了利润的大头,“苏合”的诞生,将破解“中间环节”难题。
在扬州苏合润泽超市和常州苏合名仁平价超市,蔬菜价格至少比市场均价低20-30%,有的甚至低一半。由于少了中间环节,原来中间环节产生的费用一部分让利给市民,一部分转为农民的合理利润。苏合润泽联社理事长苏立宏说,跳过了批发商、供应商、菜贩子等中间环节,至少能让菜价下降20%到30%。“这样做,不但普通居民受惠,农民合作社也能更快实现资金流转。”
借助“苏合”这一新平台,不仅有效地解决了农产品卖难,更提升了农民走向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增强了合作社市场话语权,降低了农业经营风险,强化了农产品品牌效应。可以说,“苏合”新平台在促进农产品流通,增加农民收入方面发挥了不可或缺的作用,在江苏乃至全国有着广阔的发展和推广空间。
(作者单位:《农民日报》江苏站)
责任编辑:许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