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侗族款约是侗族传统制度文明的一朵奇葩,在长期的社会实践中彰显出民主性、群众性、平等性及和谐性等主要特性;侗族款约制度又是一种高效的地方自治体制,它在传统侗族乡村中调解着人们之间的矛盾与纠纷,维系着民间正常的社会秩序,成为规范社会道德、约束个体行为的准则,成为稳定而牢固地凝聚社区群体和民族共同体的重要心理纽带;对侗族社会起到了安定治乱、惩恶扬善的作用,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对于当今构建和谐新农村仍具有重大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