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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喜欢这一类人,他们的生活奔放不羁,说起话来热情洋溢,对生活十分苛求,希望拥有一切,他们对平凡的事物不屑一顾,但他们渴望燃烧,像神话中巨型的黄色罗马蜡烛那样燃烧,渴望爆炸,像行星撞击那样在爆炸声中发出蓝色的光,令人惊叹不已。
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所遇见的人;于千万年之中,时间的无涯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只是刚巧赶上了。
人一辈子总是要任性几次,不然活不出自己来,缺少许多乐趣。从成本角度来说,早任性比晚任性好,早精力充沛,光着脚不怕输了没鞋穿。基本上当你年轻的时候放弃任性的机会,越长大就会越没有任性的血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