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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近二十年的实践,海东地区村民自治水平明显提高,自治能力增强,但村“两委”关系不协调的矛盾逐步暴露出来。村“两委”关系不协调,归根到底是关于村级公共权力与支配村级集体资源的主导权问题,实质是传统的村级管理组织与民主选举的村民自治为重新划分公共权利而产生的权益冲突。目前。村“两委”关系不协调已成为农村工作中一个值得重视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