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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文章首先研究了日本区域经济政策的特点,并在此基础上得出了该国区域经济政策对我国区域政策创新的启示。
关键词区域经济发展政策启示
中图分类号:F13.13文献标识码:A
我国区域经济发展战略的转变过程主要包括三个阶段:建国后到改革开放前的均衡发展战略阶段,改革开放后至九十年代初的非均衡发展战略阶段,九十年代至今的协调发展战略阶段。
1 日本区域政策的特点
1.1区域发展政策始终受到日本政府的高度重视,并根据经济发展阶段实施调整政策策略
战后至60年代,日本政府通过实施向重点地区倾斜的非均衡战略,促进了日本经济的迅速起飞。随着产业的集中和大都市的膨胀,区域政策转向均衡发展目标。
1.2重视发挥全国性的区域发展规划对地方和企业的指导作用
从几次编制的“全国综合开发计划”来看,日本的区域政策不仅考虑个别地区的开发问题,而且从全国的角度制定开发战略;不仅研究经济发展战略,而且考虑各地区特别是落后地区的社会基础设施、生活和文化设施的建设,以及自然环境的保护等问题。
1.3强化财政金融工具对落后地区的援助
日本中央财政占总财政收入的70%,其中大部分拨付给地方政府,在非平衡发展时期,主要拨给重点开发地区;在均衡发展时期,则主要拨给落后地区。
1.4区域发展政策的法律化
日本政府为缩小国内地区差异的各项政策都通过法律的形式颁布实施。
2 日本区域经济政策对我国区域政策创新的启示
2.1缩小地区差距不能操之过急
从世界范围来看,区域发展不平衡是一个普遍的问题,缩小地区差距需要漫长的过程。即使是美国这样的发达国家,经过了60多年的努力,才取得今天的成就,但也不能说它就完全解决了区域发展不平衡的问题。在我国历史上,西部开发已不是首次,不能设想通过短期努力就可以完成西部开发的目标。党中央提出的要求是用5-10年的时间,为西部开发打下一个良好的基础,而不是5-10年就能完成西部开发。
2.2政府重视,有专门的机构开展规划工作
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地区之间的差距问题、特殊困难地区的存在等实在任何国家都不可避免的现象,中央政府运用区域政策对地区发展进行调控则是市场经济国家中央政府调控经济发展的重要方面。如日本战后长期以来太平洋沿岸地区与其他地区之间一直存在着明显的发展差距,政府一直把促进落后地区的发展,缩小地区差距作为区域政策的目标;德国则把促进落后地区发展,缩小地区差距至于国家政策体系中的重要位置,在宪法中有明确的规定,并把鼓励民间企业向落后地区投资作为全国的“共同任务”。
2.3科学划分经济区域
日本将全国划分为过密地区、整治地区和开发地区,对不同的地区采取不同的开发方式,并加强地区之间的联系;美国将全国划分为十大经济区,同时相应制定各个经济区的发展规划。同时,在落后地区中选定特定的区域,通过政府投资建设基础设施、对企业投资给予税收优惠等手段改善投资环境,从而吸引民间企业到落后地区投资,也是政府所采取的主要政策手段。
2.4规划科学,目标明确
各国的区域规划编制,大多遵循一定的原则和程序,采取先进的科学方法。如日本国土计划草案要听取行政机关意见和国土审议会的意见。区域规划内容,在不同发展阶段,针对不同的突出问题,有其突出的规划重点,且目标鲜明,政策连续。
2.5要有严格的法律和政策保障,战略及规划有法可依
市场经济的本质是法制经济,实施区域经济发展战略成就显著的国家都是有相应的法律作为保障,同时还借助经济、行政等手段保障其得以实施。经济手段包括财政支持、发放补贴、设立诱导基金、税收减免等;行政手段包括政府明令在某些地区鼓励或限制某些行业的发展。例如,日本以《国土综合开发法》作为区域政策的根本法,并有《孤岛振兴法》、《山村振兴法》等关于特定落后地区振兴的法律、《新产业城市建设促进法》、《低度开发地区工业开发促进法》等关于对产业的空间布局进行引导的法律等一整套法律体系,并依法制定了相应的财政、税收和金融制度。
2.6建立规范的财政性转移支付体系
国外经验表明,地区财政转移支付是区域政策的核心,是“问题地区”发展和振兴的重要保障。由于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地区之间在政府的财政能力上存在着明显的差距,因此由中央财政实施财政转移支付对于缩小地方政府所提供的公共服务水平的差距,对于协调地区发展都是非常必要的,也是市场经济国家所普遍实行的作法。
关键词区域经济发展政策启示
中图分类号:F13.13文献标识码:A
我国区域经济发展战略的转变过程主要包括三个阶段:建国后到改革开放前的均衡发展战略阶段,改革开放后至九十年代初的非均衡发展战略阶段,九十年代至今的协调发展战略阶段。
1 日本区域政策的特点
1.1区域发展政策始终受到日本政府的高度重视,并根据经济发展阶段实施调整政策策略
战后至60年代,日本政府通过实施向重点地区倾斜的非均衡战略,促进了日本经济的迅速起飞。随着产业的集中和大都市的膨胀,区域政策转向均衡发展目标。
1.2重视发挥全国性的区域发展规划对地方和企业的指导作用
从几次编制的“全国综合开发计划”来看,日本的区域政策不仅考虑个别地区的开发问题,而且从全国的角度制定开发战略;不仅研究经济发展战略,而且考虑各地区特别是落后地区的社会基础设施、生活和文化设施的建设,以及自然环境的保护等问题。
1.3强化财政金融工具对落后地区的援助
日本中央财政占总财政收入的70%,其中大部分拨付给地方政府,在非平衡发展时期,主要拨给重点开发地区;在均衡发展时期,则主要拨给落后地区。
1.4区域发展政策的法律化
日本政府为缩小国内地区差异的各项政策都通过法律的形式颁布实施。
2 日本区域经济政策对我国区域政策创新的启示
2.1缩小地区差距不能操之过急
从世界范围来看,区域发展不平衡是一个普遍的问题,缩小地区差距需要漫长的过程。即使是美国这样的发达国家,经过了60多年的努力,才取得今天的成就,但也不能说它就完全解决了区域发展不平衡的问题。在我国历史上,西部开发已不是首次,不能设想通过短期努力就可以完成西部开发的目标。党中央提出的要求是用5-10年的时间,为西部开发打下一个良好的基础,而不是5-10年就能完成西部开发。
2.2政府重视,有专门的机构开展规划工作
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地区之间的差距问题、特殊困难地区的存在等实在任何国家都不可避免的现象,中央政府运用区域政策对地区发展进行调控则是市场经济国家中央政府调控经济发展的重要方面。如日本战后长期以来太平洋沿岸地区与其他地区之间一直存在着明显的发展差距,政府一直把促进落后地区的发展,缩小地区差距作为区域政策的目标;德国则把促进落后地区发展,缩小地区差距至于国家政策体系中的重要位置,在宪法中有明确的规定,并把鼓励民间企业向落后地区投资作为全国的“共同任务”。
2.3科学划分经济区域
日本将全国划分为过密地区、整治地区和开发地区,对不同的地区采取不同的开发方式,并加强地区之间的联系;美国将全国划分为十大经济区,同时相应制定各个经济区的发展规划。同时,在落后地区中选定特定的区域,通过政府投资建设基础设施、对企业投资给予税收优惠等手段改善投资环境,从而吸引民间企业到落后地区投资,也是政府所采取的主要政策手段。
2.4规划科学,目标明确
各国的区域规划编制,大多遵循一定的原则和程序,采取先进的科学方法。如日本国土计划草案要听取行政机关意见和国土审议会的意见。区域规划内容,在不同发展阶段,针对不同的突出问题,有其突出的规划重点,且目标鲜明,政策连续。
2.5要有严格的法律和政策保障,战略及规划有法可依
市场经济的本质是法制经济,实施区域经济发展战略成就显著的国家都是有相应的法律作为保障,同时还借助经济、行政等手段保障其得以实施。经济手段包括财政支持、发放补贴、设立诱导基金、税收减免等;行政手段包括政府明令在某些地区鼓励或限制某些行业的发展。例如,日本以《国土综合开发法》作为区域政策的根本法,并有《孤岛振兴法》、《山村振兴法》等关于特定落后地区振兴的法律、《新产业城市建设促进法》、《低度开发地区工业开发促进法》等关于对产业的空间布局进行引导的法律等一整套法律体系,并依法制定了相应的财政、税收和金融制度。
2.6建立规范的财政性转移支付体系
国外经验表明,地区财政转移支付是区域政策的核心,是“问题地区”发展和振兴的重要保障。由于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地区之间在政府的财政能力上存在着明显的差距,因此由中央财政实施财政转移支付对于缩小地方政府所提供的公共服务水平的差距,对于协调地区发展都是非常必要的,也是市场经济国家所普遍实行的作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