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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阳市财政监督检查局 辽宁 辽阳 111000)
为减轻企业负担,修订后的增值税条例删除了有关不得抵扣购进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的规定,允许纳税人抵扣购进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实现增值税由生产型向消费型的转换。
一、固定资产进项税抵扣相关概念
1.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较长,单位价值较高,并且能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有实物形态的资产,在中国的会计制度中,固定资产通常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和工具等。
2.进项税:是购进货物时所发生的税金,可以和销项税抵,如进项税多可做为留抵税,用于以后月份抵,若销项税多则应向税务部门交纳税款.
3.固定资产进项税抵扣:装备制造、石油化工、冶金、船舶、汽车制造、农产品加工为主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固定资产,用于自制固定资产的货物或应税务劳务和为固定资产支付的运费等所含进项税金,准予用当年新增加的增值税额抵扣,没有新增或新增部分不够抵扣,可结转以后抵扣。
二、固定资产进项税抵扣政策的具体内容
(一)允许抵扣固定资产进项税额的一些基本规定
1.修订前的增值税条例规定,购进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为减轻企业负担,实现增值税转型,修订后的增值税条例删除了有关不得抵扣购进固定资产进项税额的规定,允许纳税人抵扣购进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纳税人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2.纳税人发生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准予抵扣:
(1)购进(包括接受捐赠和实物投资)的固定资产; (2)用于自制(含改扩建、安装)的固定资产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 (3)通过融资租赁方式取得的固定資产,凡出租方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融资租赁业务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的规定缴纳增值税的: (4)为固定资产所支付的运输费用。
(二)不允许固定资产进项税抵扣的范围及规定
1.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不得抵扣。非增值税应税项目,是指提供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和不动产在建工程。个人消费包括交际应酬费(机器、机械、运输工具等固定资产经常混用于生产应税和免税货物,如果无法按照销售额划分,则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2.非正常损失的购进固定资产进项税额不得抵扣。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
3.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固定资产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4.国务院財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进项税额不得抵扣。个人拥有的应征消费税的游艇、汽车和摩托车等物品与企业技术改进、生产设备更新无关,且容易混入生产经营用品计算抵扣进项税额。为堵塞税收漏洞,借鉴国际惯例,对纳税人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进项税额不得抵扣。但如果是外购后销售的,属于普通货物,仍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5.上述4项固定资产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固定资产的运输费用,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必须注意的是,房屋、建筑物以及用于不动产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一是房屋、建筑物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不管是否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房屋、建筑物,均不得抵扣。二是用于不动产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不允许抵扣进项税额。转型后,购进货物或者劳务用于机器设备类固定资产的在建工程允许抵扣,只有用于不动产在建工程的不允许抵扣。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者移动后会引起性质、形状改变的财产,包括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不能抵扣进项税额。
三、固定资产进项税抵扣政策给企业带来的变化及应对措施
(一)增值税转型后给企业带来的积极影响
第一,增值税转型前后企业资产负债表项目比较,固定资产是企业的一项重要资产,其价值变动对企业总资产的内部结构将产生一定的影响,并引起资产负债表内相关项目的变动,如固定资产原价、累计折旧和固定资产净值等。按照消费型增值税政策,在当期新增税额完全抵扣时,转型后较转型前,资产和负债均按照抵扣金额减少,而净资产的变化相同。此时,为企业减轻流动资金压力的政策效果表现明显,节约了货币资金;同时造成固定资产价值降低,这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流动资产与非流动资产的比例。企业的经营业绩越好、销项税额越多,则得以抵扣的进项税额越多,当期获得的政策优惠就越多。
第二,增值税转型前后企业利润表项目比较,与固定资产价值直接相关的利润表项目是折旧费用,即管理费用。由于增值税政策的转型,使得固定资产的原价降低,折旧费用相应减少,营业利润增加,利润总额增加。尽管会造成应纳税所得额的增加,但是并不影响净利润的绝对上升趋势。因此固定资产的不含税价格C越高、折旧率R越大,对利润表中项目尤其是对净利润项目的影响越大。
第三,增值税转型前后企业财务指标比较 ,资产运营指标的变化。固定资产周转率是一项重要的资产运营指标。固定资产周转率=营业收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周转率越大,资产的运营效率越高。在营业收入不变的情况下,由于转型后固定资产减少,将使该比率上升。
第四,盈利能力指标的变化。净资产报酬率能反映企业的盈利能力。由于转型后净资产不变、净利润增加,因此,净资产报酬率增加。
(二)消极影响及应对措施
1.综合来看,增值税转型改革的效果短期尚难完全体现。
企业可通过不断提升自身综合实力,尽快实现自身的转型。企业应根据自身情况,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注重对企业固定资产的更新换代,逐步提高产业资本有机构成。对于资本密集型行业,应通过投资引入高科技设备,加快企业技术升级和设备升级,利用高科技手段加大自身的技术优势,缩短和国际先进企业的差距;
2.固定资产进项税额增量抵扣问题。东北地区现在试行的消费型增值税有如下三个特点:一是仅仅允许扣除设备投资中所含的增值税款,不包括非设备性固定资产中所含的增值税款;二是仅仅允许扣除新增的设备投资中所含的增值税款,不包括存量设备投资中所含的增值税款;三是仅仅面向装备制造业等8个行业。这意味着企业进行增值税税额抵扣是有门槛的。
3.对企业经济活动的影响问题。一是对企业投资的影响。消费型增值税的直接影响是使企业投资当年所交的增值税减少(以后年度不受影响),现金流增加;同时使固定资产以不含税成本入账,导致以后年度固定资产的折旧减少,从而利润和所得税增加,现金流减少。
4.对社会经济发展的长期效应。增值税转型在短期内不可避免地会给企业、地方财政、中央财政带来一些问题,但从社会经济发展的长期规划来看,只有消费型增值税才能最大程度地发挥增值税的独特功能,有力支持企业投资,提高企业竞争力,与我国促进科技创新的长期发展战略相携共生。对于处于竞争性较强的领域中的企业而言,投资与否取决于投资的边际效益,即产品有无销路、企业能否盈利以及盈利多少。增值税转型后税负的降低只是投资者附加考虑的因素之一,而不是决定因素。增值税转型对投资的促进是相对长期趋势,而非短期见效。增值税转型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消费增长,进而促进经济增长。
为减轻企业负担,修订后的增值税条例删除了有关不得抵扣购进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的规定,允许纳税人抵扣购进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实现增值税由生产型向消费型的转换。
一、固定资产进项税抵扣相关概念
1.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较长,单位价值较高,并且能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有实物形态的资产,在中国的会计制度中,固定资产通常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和工具等。
2.进项税:是购进货物时所发生的税金,可以和销项税抵,如进项税多可做为留抵税,用于以后月份抵,若销项税多则应向税务部门交纳税款.
3.固定资产进项税抵扣:装备制造、石油化工、冶金、船舶、汽车制造、农产品加工为主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固定资产,用于自制固定资产的货物或应税务劳务和为固定资产支付的运费等所含进项税金,准予用当年新增加的增值税额抵扣,没有新增或新增部分不够抵扣,可结转以后抵扣。
二、固定资产进项税抵扣政策的具体内容
(一)允许抵扣固定资产进项税额的一些基本规定
1.修订前的增值税条例规定,购进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为减轻企业负担,实现增值税转型,修订后的增值税条例删除了有关不得抵扣购进固定资产进项税额的规定,允许纳税人抵扣购进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纳税人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2.纳税人发生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准予抵扣:
(1)购进(包括接受捐赠和实物投资)的固定资产; (2)用于自制(含改扩建、安装)的固定资产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 (3)通过融资租赁方式取得的固定資产,凡出租方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融资租赁业务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的规定缴纳增值税的: (4)为固定资产所支付的运输费用。
(二)不允许固定资产进项税抵扣的范围及规定
1.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不得抵扣。非增值税应税项目,是指提供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和不动产在建工程。个人消费包括交际应酬费(机器、机械、运输工具等固定资产经常混用于生产应税和免税货物,如果无法按照销售额划分,则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2.非正常损失的购进固定资产进项税额不得抵扣。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
3.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固定资产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4.国务院財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进项税额不得抵扣。个人拥有的应征消费税的游艇、汽车和摩托车等物品与企业技术改进、生产设备更新无关,且容易混入生产经营用品计算抵扣进项税额。为堵塞税收漏洞,借鉴国际惯例,对纳税人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进项税额不得抵扣。但如果是外购后销售的,属于普通货物,仍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5.上述4项固定资产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固定资产的运输费用,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必须注意的是,房屋、建筑物以及用于不动产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一是房屋、建筑物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不管是否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房屋、建筑物,均不得抵扣。二是用于不动产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不允许抵扣进项税额。转型后,购进货物或者劳务用于机器设备类固定资产的在建工程允许抵扣,只有用于不动产在建工程的不允许抵扣。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者移动后会引起性质、形状改变的财产,包括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不能抵扣进项税额。
三、固定资产进项税抵扣政策给企业带来的变化及应对措施
(一)增值税转型后给企业带来的积极影响
第一,增值税转型前后企业资产负债表项目比较,固定资产是企业的一项重要资产,其价值变动对企业总资产的内部结构将产生一定的影响,并引起资产负债表内相关项目的变动,如固定资产原价、累计折旧和固定资产净值等。按照消费型增值税政策,在当期新增税额完全抵扣时,转型后较转型前,资产和负债均按照抵扣金额减少,而净资产的变化相同。此时,为企业减轻流动资金压力的政策效果表现明显,节约了货币资金;同时造成固定资产价值降低,这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流动资产与非流动资产的比例。企业的经营业绩越好、销项税额越多,则得以抵扣的进项税额越多,当期获得的政策优惠就越多。
第二,增值税转型前后企业利润表项目比较,与固定资产价值直接相关的利润表项目是折旧费用,即管理费用。由于增值税政策的转型,使得固定资产的原价降低,折旧费用相应减少,营业利润增加,利润总额增加。尽管会造成应纳税所得额的增加,但是并不影响净利润的绝对上升趋势。因此固定资产的不含税价格C越高、折旧率R越大,对利润表中项目尤其是对净利润项目的影响越大。
第三,增值税转型前后企业财务指标比较 ,资产运营指标的变化。固定资产周转率是一项重要的资产运营指标。固定资产周转率=营业收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周转率越大,资产的运营效率越高。在营业收入不变的情况下,由于转型后固定资产减少,将使该比率上升。
第四,盈利能力指标的变化。净资产报酬率能反映企业的盈利能力。由于转型后净资产不变、净利润增加,因此,净资产报酬率增加。
(二)消极影响及应对措施
1.综合来看,增值税转型改革的效果短期尚难完全体现。
企业可通过不断提升自身综合实力,尽快实现自身的转型。企业应根据自身情况,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注重对企业固定资产的更新换代,逐步提高产业资本有机构成。对于资本密集型行业,应通过投资引入高科技设备,加快企业技术升级和设备升级,利用高科技手段加大自身的技术优势,缩短和国际先进企业的差距;
2.固定资产进项税额增量抵扣问题。东北地区现在试行的消费型增值税有如下三个特点:一是仅仅允许扣除设备投资中所含的增值税款,不包括非设备性固定资产中所含的增值税款;二是仅仅允许扣除新增的设备投资中所含的增值税款,不包括存量设备投资中所含的增值税款;三是仅仅面向装备制造业等8个行业。这意味着企业进行增值税税额抵扣是有门槛的。
3.对企业经济活动的影响问题。一是对企业投资的影响。消费型增值税的直接影响是使企业投资当年所交的增值税减少(以后年度不受影响),现金流增加;同时使固定资产以不含税成本入账,导致以后年度固定资产的折旧减少,从而利润和所得税增加,现金流减少。
4.对社会经济发展的长期效应。增值税转型在短期内不可避免地会给企业、地方财政、中央财政带来一些问题,但从社会经济发展的长期规划来看,只有消费型增值税才能最大程度地发挥增值税的独特功能,有力支持企业投资,提高企业竞争力,与我国促进科技创新的长期发展战略相携共生。对于处于竞争性较强的领域中的企业而言,投资与否取决于投资的边际效益,即产品有无销路、企业能否盈利以及盈利多少。增值税转型后税负的降低只是投资者附加考虑的因素之一,而不是决定因素。增值税转型对投资的促进是相对长期趋势,而非短期见效。增值税转型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消费增长,进而促进经济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