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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27日,河北省农业厅(省委、省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河北省财政厅、河北保监局联合印发《河北省政策性农机保险实施方案(试行)》,在全省行政辖区内财政对在县级农机安全监理机构注册登记并年度检验合格的拖拉机及联合收获机械,投保拖拉机交强险或农业机械综合险给予部分保费补贴。这一政策的出台,将对河北省农机事故风险防控与事故受害方维权等问题起很好的助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