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要:本科及以上中外合作项目已成为培养国际化紧缺人才的有效途径。统计显示,随着合作规模的扩大及办学模式的多元化,高层次合作教育领域失衡特征也随之发生一定改变。积极寻求合作政策、合作机制以及培养方式的创新可以有针对性地解决我国高层次合作办学领域存在的问题,中外合作高等学历教育必将得到不断的繁荣和发展。
关键词:中外合作办学;高等学历教育;合作项目;成因分析
作者简介:赵峻波(1971-),男,河北保定人,大连交通大学爱恩国际学院国际交流部部长,副教授;
程良龙(1969-),男,安徽合肥人,大连交通大学爱恩学院常务副院长,副研究员。
基金项目:本文系辽宁省社科联2013年度辽宁经济社会发展立项课题(课题编号:2013lslktjyx-03)的研究成果。
中图分类号:G64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0079(2013)14-0008-02
自1986年南京大学与霍普金斯大学合作开设中美文化研究中心开始,中外合作高等教育经过25年的发展,办学规模逐步扩大,办学机制不断创新,办学模式也趋于多元化。其中,本科及以上中外合作高等学历教育项目作为中外合作高等学历教育的主要存在形式及载体为我国培养出大批高层次国际化复合型人才。为维护我国学术资质的严肃性与公信力,同时达到切实引进优质教育资源的目的,教育主管部门对这种合作形式实施严格的审核与管理。[1,2]
本文在分析归纳他人研究的基础上,通过对本科及以上中外合作高等学历教育项目的统计分析,力图揭示我国高层次中外合作教育领域的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分析其成因并给出相应的对策。(本文数据主要来源于教育部中外合作办学监管信息平台,[3]数据截止日期为2011年6月30日;本文中提到的“项目”或“合作项目”为“本科及以上中外合作高等学历教育项目”的简称)。
一、 合作办学研究现状综述
随着我国合作高等教育规模的持续扩大及影响力的稳步提升,愈来愈多的高教研究人员开始涉足这一领域,相关研究成果呈快速增长趋势。对上述文献归纳整理得出,普遍认为我国合作项目总体现状具有如下特征:合作办学伙伴多来自教育发达国家,且以英语国家为主;合作专业过于集中在经济、管理等学科门类;合作项目主要分布于东部沿海等经济发达地区;合作项目总体层次偏低,高层次人才培养数量偏少。
本文通过详实的数据分析得出,随着合作办学规模的不断扩大以及合作模式日趋多元化,合作项目的现状也发生了一定变化。
二、 本科及以上中外合作办学发展的现状及特征
截止到2011年6月30日,共有22个国家(地区)与我国合作举办本科及以上高等学历教育项目535项。参与合作办学的国内普通高校191所,国外高校或教育机构245所(个);合作项目遍及我国黑龙江、北京等24个省、自治区或直辖市,而西藏、青海等7个较为偏远的省(自治区)目前没有合作项目。根据进一步的数据分析得出合作项目总体现状的一些新特征:
1.参与合作项目的国外一流高校数量较少,优质教育资源引进数量有待提高
在参与合作项目的245所国外高校或教育机构中,仅有20所大学位居世界TOP200高校行列(高校国际排名数据来源于QS 2011年世界大学排行榜)。[4]这些一流水平的大学仅占合作外方大学总数的8.2%,分别来自香港、澳门等六个教育发达地区。这些高水平大学在华合作项目共计72项,仅占我国合作项目总数的13.5%。核准计划内招生2667人,仅占全部项目计划内招生总数的9.27%。两项数据表明,参与合作项目的国外一流高校数量较少,与“切实引进优质教育资源”的合作初衷尚有一定距离。
2.高层次人才培养数量高于预计
国内相关文献中普遍认为合作项目总体层次偏低,高层次人才培养数量较少,而实际数据统计并不支持这一观点。教育部核准的535个项目中,博士、硕士、学士层次项目数量分别为3、139、393项,占比分别为5.6%、26%、73.4%。博士、硕士、学士层次项目核准招生数量分别为60、9052、29662人,占比分别为0.15%、23.3%、76.5%。根据全国2008~2010年普通本科院校年度招生数量统计分析,得出普通本科院校博士、硕士、学士层次年招生数量占比的几何平均值分别为1.7%、11.6%、86.7%。[5]两相比较得出,合作项目博硕士招生数量的占比几乎为全国普通高校博硕士招生数量占比的2倍。数据统计表明,高层次项目数量及高层次人才培养数量均多于预计。
3.合作项目呈现明显波段性发展特征
数据统计得出,中外合作项目数量在特定时期“跳跃式”发展,呈现明显波段性发展特征。1995~2000年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处于稳步发展阶段,教育部每年核准数量不多,6年累计核准项目46项,年均核准项目不足8项。其中,1997年审核通过项目最少,仅1项;2001~2004年,项目核准数量出现“爆发式”增长,年均增幅超过50%,至2004年达到了顶峰,当年审核批准新增项目116项。短短四年间新增项目334项,占我国现有全部合作项目的62.4%。核准招生22814人,占全部项目核准招生总量的58.8%;2004~2009年,教育部对新合作项目的审批持审慎态度,5年累计核准项目26项,年均审批数量仅5.2项。其中,2008年没有核准任何新项目,2004年新批项目也仅1项,与上一年度的核准数量(116项)形成鲜明对照。2010~2011年,项目核准数量再次“爆发”,2010年核准数量激增至72项。
4.合作项目地域分布较前略有变化
国内相关文献大多认为,中外合作项目主要分布于东部沿海等经济发达地区,数据统计结果与这一观点也有一定出入。目前,我国开展合作项目最多的省份为经济、文化水平位居全国中游的黑龙江省。27所普通高校开展合作项目共计160项,其中156项属于本科层次,占全国本科项目总数的39.7%;上海、北京紧随其后,本科及以上合作项目分别是87项、58项。其中,硕士及以上合作项目合计68项,达到了京、沪两市合作项目总量的46.9%,同时也占全国硕士以上合作项目总量近半数,高层次项目比例明显超出全国平均水平,充分体现出京、沪两地作为经济文化中心的优势;河南、浙江分列第四、五位。 三、 中外合作办学特征解析及成因分析
中外合作办学上述特征的形成受国家政策、地缘文化、经济利益等诸多方面的影响,其中中外双方在合作办学根本目标上的差异是上述特征的主要成因。
1.合作各方办学根本目标上的差异是上述特征的根本成因
中外合作高等学历教育合作各方的办学根本目标间存在很大差异。我国开展合作教育的根本目标在于引进国外优质教育资源,培养大批国家建设急需的高素质人才;而一些教育发达国家把解决自身教育资源过剩、依靠教育输出弥补教育支出不足作为合作办学的主要目的之一。所以既具有较高投资回报且为当时经济发展急需的财经、IT等相关专业自然受到合作双方的共同青睐,成为目前合作办学项目学科分布不合理、学科大类及专业扎堆现象严重的根本成因。与之相反,国外的许多高水平大学将加强国际学术交流、追逐一流人才作为教育国际化的根本目标。为维护学术资质的严肃性,这些高校更倾向于选择学生交流等其他合作形式。因而逐步形成了国外一流高校参与合作项目偏少的现状。
2.历史、文化以及教育政策的地区性差异成为上述特征的辅助成因
由于历史渊源、文化教育传统以及不同地区教育政策的较大差异导致中外合作项目呈现区域性失衡特征,且与各地区整体教育水准存在一定落差。
受历史渊源及地缘文化上的影响,黑龙江省现拥有77个与俄罗斯高校的合作项目,占据黑龙江省合作项目总量的48%,且占俄罗斯全部在华项目的97%以上。得益于此,尽管整体教育水准位居全国中游,黑龙江省却成为了合作项目数量第一大省。
2011年8月,教育部发布了新一轮合作项目申报审核结果,共有45个合作项目通过审核。其中,山东省各高校在省级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申报项目36项,获得批准11项,申报与核准数量均居全国首位。山东省项目数量的排名也由第8位上升到第6位。由此可见,教育政策的地区性差异对合作项目地域分布产生一定影响。
四、 解决中外合作办学中存在问题的对策
1.坚持我方主体地位,把握机遇切实引进一流教育资源
在合作办学过程中,首先要坚持中方的主体地位,把维护学生的教育利益作为合作办学的根本原则。在保证主体地位的前提下积极寻找中外教育交流政策契合点,抓住机遇引进一流教育资源。以英国为例,政府宣布将2011~2014年度的高等教育拨款减少40%。在这一背景下,英国各高校包括很多一流大学采取了更为务实的态度,主动寻求与国内高校开展各种形式的交流与合作。如果能够把握这一机会,一定可以促成与英国更多高水平大学间的合作,达到切实引进优质教育资源的目的。
2.提高合作办学层次,强化国内外优质教育资源“强强联合”
教育部一直鼓励和支持国内外高水平大学间的教育合作,真正实现优质教育资源间的“强强联合”。目前我国的合作项目中,国内外优质教育资源间的合作主要存在两种形式,一是综合实力的“强强联合”,二是专业领域的“强强合作”。
由于国外高水平大学更倾向于在我国寻找综合实力突出的高校(如211、985高校)进行合作。采取积极措施,努力促成国内外一流大学间的“强强联合”更具可行性;同时,部分直属或部属高校(如交通、邮电类高校)基于在各自专业领域很强的科研实力积极寻求与国外具有高水准的同类院校进行合作,同样可以实现专业领域的“强强联合”。
3.合理规划合作项目地域分布结构,发挥不同地区的比较优势
合理规划合作项目的地域分布结构,在项目建设、审核及资金投入等方面向经济实力强、教育资源或人力资源丰富的地区适度倾斜。推动合作项目在上述地区的发展可以充分发挥不同区域的比较优势,使合作办学进入良性发展的轨道。
4.积极寻求合作政策、合作机制以及培养方式的创新
合理政策引导,从根源上提高合作教育质量。适度扩大高水准大学合作办学自主权,逐步建立和完善第三方机构评估制度等一系列切实有效的管理制度,有助于真正实现提高合作办学质量、培养高素质人才的目的。同时,借鉴国内外较为成功的案例,研究和探索多样化合作办学模式,积极寻求办学机制和人才培养方式的创新。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国务院令第372号)[EB/OL].http://www.gov.cn/zwgk/2005-06/22/content_8568.htm.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实施办法(教育部令第20号)[EB/OL].http://www.crs.jsj.edu.cn/index.php/default/news/index/6.
[3]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中外合作办学监管信息平台[EB/OL].http://www.crs.jsj.edu.cn/index.php/default/index.
[4]QS World University Rankings[EB/OL].http://en.wikipedia.org/wiki/QS_World_University_Rankings.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统计局.中国统计年鉴2010[M].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11.
关键词:中外合作办学;高等学历教育;合作项目;成因分析
作者简介:赵峻波(1971-),男,河北保定人,大连交通大学爱恩国际学院国际交流部部长,副教授;
程良龙(1969-),男,安徽合肥人,大连交通大学爱恩学院常务副院长,副研究员。
基金项目:本文系辽宁省社科联2013年度辽宁经济社会发展立项课题(课题编号:2013lslktjyx-03)的研究成果。
中图分类号:G64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0079(2013)14-0008-02
自1986年南京大学与霍普金斯大学合作开设中美文化研究中心开始,中外合作高等教育经过25年的发展,办学规模逐步扩大,办学机制不断创新,办学模式也趋于多元化。其中,本科及以上中外合作高等学历教育项目作为中外合作高等学历教育的主要存在形式及载体为我国培养出大批高层次国际化复合型人才。为维护我国学术资质的严肃性与公信力,同时达到切实引进优质教育资源的目的,教育主管部门对这种合作形式实施严格的审核与管理。[1,2]
本文在分析归纳他人研究的基础上,通过对本科及以上中外合作高等学历教育项目的统计分析,力图揭示我国高层次中外合作教育领域的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分析其成因并给出相应的对策。(本文数据主要来源于教育部中外合作办学监管信息平台,[3]数据截止日期为2011年6月30日;本文中提到的“项目”或“合作项目”为“本科及以上中外合作高等学历教育项目”的简称)。
一、 合作办学研究现状综述
随着我国合作高等教育规模的持续扩大及影响力的稳步提升,愈来愈多的高教研究人员开始涉足这一领域,相关研究成果呈快速增长趋势。对上述文献归纳整理得出,普遍认为我国合作项目总体现状具有如下特征:合作办学伙伴多来自教育发达国家,且以英语国家为主;合作专业过于集中在经济、管理等学科门类;合作项目主要分布于东部沿海等经济发达地区;合作项目总体层次偏低,高层次人才培养数量偏少。
本文通过详实的数据分析得出,随着合作办学规模的不断扩大以及合作模式日趋多元化,合作项目的现状也发生了一定变化。
二、 本科及以上中外合作办学发展的现状及特征
截止到2011年6月30日,共有22个国家(地区)与我国合作举办本科及以上高等学历教育项目535项。参与合作办学的国内普通高校191所,国外高校或教育机构245所(个);合作项目遍及我国黑龙江、北京等24个省、自治区或直辖市,而西藏、青海等7个较为偏远的省(自治区)目前没有合作项目。根据进一步的数据分析得出合作项目总体现状的一些新特征:
1.参与合作项目的国外一流高校数量较少,优质教育资源引进数量有待提高
在参与合作项目的245所国外高校或教育机构中,仅有20所大学位居世界TOP200高校行列(高校国际排名数据来源于QS 2011年世界大学排行榜)。[4]这些一流水平的大学仅占合作外方大学总数的8.2%,分别来自香港、澳门等六个教育发达地区。这些高水平大学在华合作项目共计72项,仅占我国合作项目总数的13.5%。核准计划内招生2667人,仅占全部项目计划内招生总数的9.27%。两项数据表明,参与合作项目的国外一流高校数量较少,与“切实引进优质教育资源”的合作初衷尚有一定距离。
2.高层次人才培养数量高于预计
国内相关文献中普遍认为合作项目总体层次偏低,高层次人才培养数量较少,而实际数据统计并不支持这一观点。教育部核准的535个项目中,博士、硕士、学士层次项目数量分别为3、139、393项,占比分别为5.6%、26%、73.4%。博士、硕士、学士层次项目核准招生数量分别为60、9052、29662人,占比分别为0.15%、23.3%、76.5%。根据全国2008~2010年普通本科院校年度招生数量统计分析,得出普通本科院校博士、硕士、学士层次年招生数量占比的几何平均值分别为1.7%、11.6%、86.7%。[5]两相比较得出,合作项目博硕士招生数量的占比几乎为全国普通高校博硕士招生数量占比的2倍。数据统计表明,高层次项目数量及高层次人才培养数量均多于预计。
3.合作项目呈现明显波段性发展特征
数据统计得出,中外合作项目数量在特定时期“跳跃式”发展,呈现明显波段性发展特征。1995~2000年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处于稳步发展阶段,教育部每年核准数量不多,6年累计核准项目46项,年均核准项目不足8项。其中,1997年审核通过项目最少,仅1项;2001~2004年,项目核准数量出现“爆发式”增长,年均增幅超过50%,至2004年达到了顶峰,当年审核批准新增项目116项。短短四年间新增项目334项,占我国现有全部合作项目的62.4%。核准招生22814人,占全部项目核准招生总量的58.8%;2004~2009年,教育部对新合作项目的审批持审慎态度,5年累计核准项目26项,年均审批数量仅5.2项。其中,2008年没有核准任何新项目,2004年新批项目也仅1项,与上一年度的核准数量(116项)形成鲜明对照。2010~2011年,项目核准数量再次“爆发”,2010年核准数量激增至72项。
4.合作项目地域分布较前略有变化
国内相关文献大多认为,中外合作项目主要分布于东部沿海等经济发达地区,数据统计结果与这一观点也有一定出入。目前,我国开展合作项目最多的省份为经济、文化水平位居全国中游的黑龙江省。27所普通高校开展合作项目共计160项,其中156项属于本科层次,占全国本科项目总数的39.7%;上海、北京紧随其后,本科及以上合作项目分别是87项、58项。其中,硕士及以上合作项目合计68项,达到了京、沪两市合作项目总量的46.9%,同时也占全国硕士以上合作项目总量近半数,高层次项目比例明显超出全国平均水平,充分体现出京、沪两地作为经济文化中心的优势;河南、浙江分列第四、五位。 三、 中外合作办学特征解析及成因分析
中外合作办学上述特征的形成受国家政策、地缘文化、经济利益等诸多方面的影响,其中中外双方在合作办学根本目标上的差异是上述特征的主要成因。
1.合作各方办学根本目标上的差异是上述特征的根本成因
中外合作高等学历教育合作各方的办学根本目标间存在很大差异。我国开展合作教育的根本目标在于引进国外优质教育资源,培养大批国家建设急需的高素质人才;而一些教育发达国家把解决自身教育资源过剩、依靠教育输出弥补教育支出不足作为合作办学的主要目的之一。所以既具有较高投资回报且为当时经济发展急需的财经、IT等相关专业自然受到合作双方的共同青睐,成为目前合作办学项目学科分布不合理、学科大类及专业扎堆现象严重的根本成因。与之相反,国外的许多高水平大学将加强国际学术交流、追逐一流人才作为教育国际化的根本目标。为维护学术资质的严肃性,这些高校更倾向于选择学生交流等其他合作形式。因而逐步形成了国外一流高校参与合作项目偏少的现状。
2.历史、文化以及教育政策的地区性差异成为上述特征的辅助成因
由于历史渊源、文化教育传统以及不同地区教育政策的较大差异导致中外合作项目呈现区域性失衡特征,且与各地区整体教育水准存在一定落差。
受历史渊源及地缘文化上的影响,黑龙江省现拥有77个与俄罗斯高校的合作项目,占据黑龙江省合作项目总量的48%,且占俄罗斯全部在华项目的97%以上。得益于此,尽管整体教育水准位居全国中游,黑龙江省却成为了合作项目数量第一大省。
2011年8月,教育部发布了新一轮合作项目申报审核结果,共有45个合作项目通过审核。其中,山东省各高校在省级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申报项目36项,获得批准11项,申报与核准数量均居全国首位。山东省项目数量的排名也由第8位上升到第6位。由此可见,教育政策的地区性差异对合作项目地域分布产生一定影响。
四、 解决中外合作办学中存在问题的对策
1.坚持我方主体地位,把握机遇切实引进一流教育资源
在合作办学过程中,首先要坚持中方的主体地位,把维护学生的教育利益作为合作办学的根本原则。在保证主体地位的前提下积极寻找中外教育交流政策契合点,抓住机遇引进一流教育资源。以英国为例,政府宣布将2011~2014年度的高等教育拨款减少40%。在这一背景下,英国各高校包括很多一流大学采取了更为务实的态度,主动寻求与国内高校开展各种形式的交流与合作。如果能够把握这一机会,一定可以促成与英国更多高水平大学间的合作,达到切实引进优质教育资源的目的。
2.提高合作办学层次,强化国内外优质教育资源“强强联合”
教育部一直鼓励和支持国内外高水平大学间的教育合作,真正实现优质教育资源间的“强强联合”。目前我国的合作项目中,国内外优质教育资源间的合作主要存在两种形式,一是综合实力的“强强联合”,二是专业领域的“强强合作”。
由于国外高水平大学更倾向于在我国寻找综合实力突出的高校(如211、985高校)进行合作。采取积极措施,努力促成国内外一流大学间的“强强联合”更具可行性;同时,部分直属或部属高校(如交通、邮电类高校)基于在各自专业领域很强的科研实力积极寻求与国外具有高水准的同类院校进行合作,同样可以实现专业领域的“强强联合”。
3.合理规划合作项目地域分布结构,发挥不同地区的比较优势
合理规划合作项目的地域分布结构,在项目建设、审核及资金投入等方面向经济实力强、教育资源或人力资源丰富的地区适度倾斜。推动合作项目在上述地区的发展可以充分发挥不同区域的比较优势,使合作办学进入良性发展的轨道。
4.积极寻求合作政策、合作机制以及培养方式的创新
合理政策引导,从根源上提高合作教育质量。适度扩大高水准大学合作办学自主权,逐步建立和完善第三方机构评估制度等一系列切实有效的管理制度,有助于真正实现提高合作办学质量、培养高素质人才的目的。同时,借鉴国内外较为成功的案例,研究和探索多样化合作办学模式,积极寻求办学机制和人才培养方式的创新。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国务院令第372号)[EB/OL].http://www.gov.cn/zwgk/2005-06/22/content_8568.htm.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实施办法(教育部令第20号)[EB/OL].http://www.crs.jsj.edu.cn/index.php/default/news/index/6.
[3]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中外合作办学监管信息平台[EB/OL].http://www.crs.jsj.edu.cn/index.php/default/index.
[4]QS World University Rankings[EB/OL].http://en.wikipedia.org/wiki/QS_World_University_Rankings.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统计局.中国统计年鉴2010[M].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