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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产权结构与生态公益林建设有着密切关系。运用产权经济学和公共产权等相关理论,从江西省生态公益林建设现状出发,在分析林业产权外部性的基础上,提出通过设置流转权、界定生产活动权、完善补偿权和明确林地使用者义务4个方面优化生态公益林产权结构,并同时阐明了从调整补偿标准、定期划分生态等级、提供技术服务平台、建立监管信息系统的相应管理对策,以更好地保护生态公益林产权主体的合法权益,促进生态公益林质量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