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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报纸刊登了一则新闻:北京某小区物管公司经理身背催费牌在小区内办公。由于对物业管理不满,小区203户业主三年来共欠物业管理费和供暖费85万元,使物业管理运转难以为继。作为一名业主,笔者本就对自己居住的小区物业管理不满意,按理说看到这则新闻应该有丝快意,但不知为何,高兴不起来。业主与物管企业之间到底怎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