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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近代以来中国社会发展的必然选择。各民主党派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长期合作共事的参政党,不是西方议会制度下的在野党,更不是反对党。"一府两院"由人大产生并受其监督,与西方国家政府、法院与议会的平行鼎立关系有着本质区别。人大代表与议员在资格的确立、产生的过程、构成的方式、代表的利益以及接受监督等方面存在本质区别。中国人大与西方议会在运行机制和决策效率方面也存在着根本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