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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同志:“约谈”作为解决问题的一种方式和手段.已被广泛运用到各项工作之中。通过适当适时的“约谈”,敲警钟.打预防针.让一些被“约谈”的部门和相关人员受到较好的触动,从而感到危机感,引以为戒,吸取教训,堵塞漏洞.补齐短板.这是“约谈”的基本作用和目的。然而,在这个过程中,要防止“约谈”代替了依法监管,滥用“约谈”.这样反而会让“约谈”成为一种“无稽之谈”,失去了其积极作用和意义。笔者以为,在安全生产工作上.特别要注意防止“约谈”出现“跑偏”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