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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能否成为新农村建设的载体,靠的是在经济上与农民结成利益共同体,实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发挥这一优势的关键,就是实现合作经济组织的规范化。规范化程度越高,合作经济组织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优越性就越能集中地得到体现。遵循在发展中探索规范,通过规范促发展的思路,从政府行为的规范化和专业合作社与专业协会内部管理、运行机制的规范化两方面入手加以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