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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评价老年人股骨颈骨折治疗后的行走能力.方法将老年人股骨颈骨折患者170例核年龄分为三组:60—69岁83例、70-79岁64例、80岁以上23例。根据骨折类型Garden分类:Ⅰ°33例、Ⅱ°5H例、Ⅲ°68例、Ⅳ°17例.按患者年龄、骨折类型以及全身情况等选择不同的治疗方案,其中皮肤牵引25例、压缩缧纹钉70例、人工股骨头置换48例.全髋置换术27例,结果本组随访170例,按伤前行走能力I级85例、Ⅱ级51例、Ⅲ级21例、Ⅳ级11例的伤后行走能力恢复为105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