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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1日,被誉为“史上最严”的新《食品安全法》开始实施。这部承载着党中央高度关切和人民群众殷切希望的法律,对于保障百姓“舌尖上的安全”究竟是否起到了实效?带着这一疑问,全国人大常委会启动了对《食品安全法》的执法检查。本刊记者通过参加执法检查组工作会议,并随队赴天津进行检查,近距离体验了此次执法检查的力度。
提前筹备 抓住重点增强监督实效
人大监督不能走过场,增强执法检查的实效,需要先谋而后动。
2016年伊始,全国人大常委会便开始着手准备《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相关工作。2月19日,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在北京召开有国务院相关部门和北京市基层监管部门、相关食品协会、食品生产企业代表、基层执法人员参加的座谈会,听取与会代表的意见和建议;3月28日至31日,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赴山东进行专题调研,先后召开了3次座谈会,并实地考察了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餐饮单位、食品交易市场和食品风险监测机构、食品检验机构等,直接听取基层意见。
通过这两次前期调研,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初步了解了《食品安全法》实施以后的简要情况,掌握了法律实施中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执法检查方案提供了可靠依据。
《食品安全法》涉及内容广泛,如何在有限的时间内准确把握执法检查的重点?为此,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多次与国务院相关部门和部分省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进行沟通,认真对法律实施中的重点问题和关键环节进行了梳理,最终确定6项检查重点及10个受检省份,并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的程序要求,起草了执法检查方案(建议稿)报送到全国人大常委会。张德江委员长及相关副委员长对执法检查方案亲自签阅、修改、审定,从而为此次执法检查确定了“行动指南”。
4月12日,张德江委员长主持召开全国人大常委会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组第一次全体会议,正式启动执法检查工作。当日下午,全国人大常委会邀请相关食品领域专家,对执法检查组成员就“《食品安全法》执法热点问题”及“中国食品安全标准制定、风险监测与评估现状及问题”进行了专题辅导,并配发相关资料,供执法检查组成员研究参考。
扎实的前期准备工作,为增强执法检查的针对性提供了重要保障。4月17日,张德江委员长亲自率队赴湖北开展执法检查。4月18日开始,副委员长王晨、沈跃跃、艾力更·依明巴海、陈竺分别带队前往各地进行执法检查。截至5月底,5个执法检查小组足迹遍布天津、内蒙古、黑龙江、福建、湖北、广东、重庆、四川、陕西、甘肃1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掀起了一场督战《食品安全法》贯彻落实的热潮。
座谈交流 坚持问题导向了解实际情况
座谈交流是执法检查组了解各地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情况的方式之一。
天津执法检查组由陈竺副委员长带队,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刘成军、王佐书,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李智勇,全国人大代表毛雁俊、赵超等5名同志任检查组成员,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焦红陪同检查。
5月9日下午,天津市召开了执法检查汇报会,向执法检查组汇报了天津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相关情况。
“经国务院批准,我市在全国省级层面率先实行‘大部门’监管体制改革,整合原工商、质检、食药监三局监管资源,成立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时加挂天津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我们把这次改革内容概括为‘1234’:1是‘一个部门’,即组建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统一领导和垂直管理全市市场监管机构;2是‘两级队伍’,即组建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稽查总队、区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稽查大队;3是‘三级机构’,即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各区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各街镇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所;4是‘四级责任’,即明晰市、区县及街镇市场监管机构以及村居协管员责任。” “从目前运行的总体情况看,1 1 1
提前筹备 抓住重点增强监督实效
人大监督不能走过场,增强执法检查的实效,需要先谋而后动。
2016年伊始,全国人大常委会便开始着手准备《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相关工作。2月19日,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在北京召开有国务院相关部门和北京市基层监管部门、相关食品协会、食品生产企业代表、基层执法人员参加的座谈会,听取与会代表的意见和建议;3月28日至31日,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赴山东进行专题调研,先后召开了3次座谈会,并实地考察了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餐饮单位、食品交易市场和食品风险监测机构、食品检验机构等,直接听取基层意见。
通过这两次前期调研,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初步了解了《食品安全法》实施以后的简要情况,掌握了法律实施中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执法检查方案提供了可靠依据。
《食品安全法》涉及内容广泛,如何在有限的时间内准确把握执法检查的重点?为此,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多次与国务院相关部门和部分省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进行沟通,认真对法律实施中的重点问题和关键环节进行了梳理,最终确定6项检查重点及10个受检省份,并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的程序要求,起草了执法检查方案(建议稿)报送到全国人大常委会。张德江委员长及相关副委员长对执法检查方案亲自签阅、修改、审定,从而为此次执法检查确定了“行动指南”。
4月12日,张德江委员长主持召开全国人大常委会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组第一次全体会议,正式启动执法检查工作。当日下午,全国人大常委会邀请相关食品领域专家,对执法检查组成员就“《食品安全法》执法热点问题”及“中国食品安全标准制定、风险监测与评估现状及问题”进行了专题辅导,并配发相关资料,供执法检查组成员研究参考。
扎实的前期准备工作,为增强执法检查的针对性提供了重要保障。4月17日,张德江委员长亲自率队赴湖北开展执法检查。4月18日开始,副委员长王晨、沈跃跃、艾力更·依明巴海、陈竺分别带队前往各地进行执法检查。截至5月底,5个执法检查小组足迹遍布天津、内蒙古、黑龙江、福建、湖北、广东、重庆、四川、陕西、甘肃1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掀起了一场督战《食品安全法》贯彻落实的热潮。
座谈交流 坚持问题导向了解实际情况
座谈交流是执法检查组了解各地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情况的方式之一。
天津执法检查组由陈竺副委员长带队,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刘成军、王佐书,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李智勇,全国人大代表毛雁俊、赵超等5名同志任检查组成员,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焦红陪同检查。
5月9日下午,天津市召开了执法检查汇报会,向执法检查组汇报了天津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相关情况。
“经国务院批准,我市在全国省级层面率先实行‘大部门’监管体制改革,整合原工商、质检、食药监三局监管资源,成立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时加挂天津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我们把这次改革内容概括为‘1234’:1是‘一个部门’,即组建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统一领导和垂直管理全市市场监管机构;2是‘两级队伍’,即组建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稽查总队、区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稽查大队;3是‘三级机构’,即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各区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各街镇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所;4是‘四级责任’,即明晰市、区县及街镇市场监管机构以及村居协管员责任。” “从目前运行的总体情况看,1 1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