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目的
分析县域医疗服务共同体(以下简称医共体)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按人头总额预付制适配的实际效果。
方法收集安徽省阜南县(2015年开展医共体,新农合按人头总额预付)和颍上县(非医共体)2014年至2016年的新农合运行数据,纵向比较阜南县实施医共体前后的效果,横向比较阜南县和颍上县实施医共体与否的效果。
结果2014年至2016年阜南县新农合基金支出、住院人次、住院费用、住院补偿支出的县外占比逐年下降,县级占比逐年攀升。实施医共体后阜南县各项指标变化优于颍上县。
结论县域医共体和新农合按人头总额预付制适配能够取得良好的实际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