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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土地工作的参考是土地管理制度,同时也是一个国家关键的基础管理系统,在中国土地管理制度对于土地关系的调整,确定土地利益有着关键的价值,尤其在市场经济初创时期,土地的关系与权属存在一定的混乱与争议的情况,这一定要从土地管理制度的完善方面入手,产生对土地管理工作深层次地支持。
[关键词]土地管理;制度;探讨
中图分类号:F2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8)19-0105-01
引言
随着国民经济的迅速发展,在国家经济发展中我国土地制度渐渐获得建立和完善。它不但在一定程度上对耕地实施了保护,推动用地的节约性,确保了社会注意经济的发展,还对社会公平正义实施了维护,在国家宏观调控等方面有着关键的意义。尽管通过长时间的土改实践使中国的土地管理水平有非常大的进步,可是就现在土地管理现状来看,依然存在着许多不足。
1、我国土地管理制度的现状
中国的土地管理法律最关键、最基本的是《土地管理法》,这几年来国家又连续颁布并进行了城市房地产、国有土地转让等方面的法律,土地管理法律系统持续完善。中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通过了三次修订。这法对土地的所有权与使用权、土地运用总体规划、耕地保护、建设用地、监督检验、法律责任做了具体的规定。《土地管理法》是中国的土地管理制度最根本的依據。中国土地管理的内容关键包含:
①通过拟定并严格落实有关的政策法规,作为加强土地管理的保证;
②通过正确、全面的实施调查土地状况,并依据合理的评判系统实施评估;
③通过土地登记等管理方法,清除确定土地使用权和所有权的所属关系,加强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维护土地权益,调动各方主动性;
④土地统计制度,方便实施整理土地资源的相关资料,以推动土地管理工作的展开;
⑤土地合理规划和应用,增强国家对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
⑥增强土地运用情况的监管,严厉查处不合理运用土地的违法事件。
现在中国土地资源情况不容乐观,所以中国拟定并实施的是有史以来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
2、对当前土地管理制度的改善建议
2.1 更新土地管理观念
要想让我国土地管理制度获得切实地解决,第一个重要任务是更新土地观念。新型资源观与资源管理观取代以前的土地管理观念。设计土地管理社会风险、经济风险防范管理系统的中国政府和其有关部门要加快设计的步伐。除此以外,土地管理工作所需要的法律根据也要被有关土地管理制度所提供,所以对有关土地端粒制度实施健全并完善是非常重要的。
2.2 明确土地产权管理
法律模糊的界定土地产权的,造成了国家对土地的所有权空置,而地区政府具备中央政府的委托代理权,土地控制权由地区政府实际掌控,产生了中央政府和地区政府利益相争的尴尬局面,也让地区政府屡屡滥用土地。因此,一定要在立法层面明确规定土地所有权,分清中央政府与地区政府在土地所有权中的位置,确定中央政府对土地的管理形式和地区政府的管理权限,划清中央和地区在利益分配中的关系。并且,有必要通过公众监督的形式对地区政府实施约束。而且,要建设完整切实的土地资源信息数据库,使用先进技术构建功能强大的土地管理体系,随时监督检验土地资源的动态改变,及时反映土地变更信息,并正确实施统计和分析,以为土地政策的拟定提供第一手材料,进而推动中国土地配置的健康发展。
2.3 调整土地价格机制,标准土地市场行为
(1)建设城市土地基准地价动态监测体系。土地基准价格要是一个动态的体系,要随经济发展与城市建设而实施调整。在调整中,既要重视地价的长期持续提高趋势与大尺度周期性,让基准地价的产生反映长期的经济趋势与土地市场情况,又要思考土地市场的波动所造成地价的相关变化,反映适时的动态。要开发建设城市土地基准地价动态信息体系,对基准地价实施动态监测,并对监测结果实施经常性的发布。
(2)增强土地市场制度建设与监管力度。为避免政府在土地一级市场滥用权力,操纵土地价格,要增强土地市场制度建设与监管力度。让“招拍挂”出让土地的比重加大,对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流程实施严格的法制化管理与监督,让土地价格在市场机制下自然产生。并把土地市场的各种信息,包含招投标流程、招投标信息、招投标结果等对社会实施公布,以利于公众监督。严格落实工业用地最低价规范,杜绝为招商引资等地区利益以超低价出让土地,造成国有资产与国家利益的流失,还有对市场价格的扰乱。省以下垂直管理与土地出让金收支两条线制度要严格落实,让土地征用与土地出让和地区政府的利益分离开来,由省级与国家政府对土地收益实施重新分配,防止无度扩大地方政府权力与由此而形成的寻租行为。
2.4 健全土地流转管理制度
农民因为各类因素转让土地承包与经营权的行为称为土地流转,在土地转让的时候要依照相关的标准实施,做到“依法、有偿、双方自愿”。地方各级政府要增强对土地流转的监督与管理,把农村土地流转管理工作作为核心工作来抓,拟定合理科学的土地流转管理方法,对农村土地流转管理工作实施规范。同时严格控制土地流转阶段中的产权管理,对于集体建设用地发生的流转,首先把土地流转阶段中的价格管理工作做好,对土地流转阶段中牵涉到的税收制度等实施重要的完善和标准。另外,在土地流转工作中要尽快改善有关法律法规,这样为土地流转管理提供法制保证,持续完善土地流传法制系统。
2.5 完善土地管理中的责任审批制度,责任划分落实到人
增强对科学发展观和准确的政绩观的宣传力度,对其中容易使人误读的部分要作为重点部分实施加强。首先对本区的土地是地区各级政府的关键负责人要严格掌握,及时跟进处理审批中和实际应用的土地状况,违法违规用地情况的发生要坚决杜绝。同时,也要把问责制度落到实处,在负责范围内如果发生不处理、不查处违法用地情况,或有意隐瞒的,相关责任人一定要实施严厉查处,要依照一致权责的原则,对城市建设用地的审批形式实施及时调整完善。另外还要对明确化、标准化土地的考核根据,在土地的应用计划中及时纳入国家出台的每一项新指标,各类考核目标都要严格依照当地现实耕地保有量与新增建设用地面积为基础规范。
2.6 完善土地法制
改善土地法制,有助于提升权利保证、市场运行、执法监察的法律保证。通过拟定法律法规,能够保护不同权利主体,构建平等交易制度等。征地制度改革能够增大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改革的法律空间。
2.7 增强土地的财税制度改革
农民、政府、开发商之间利益关系的进一步处理是解决中国土地管理制度存在问题的重点。详细的处理三者的做法是:被党与人民授予的权利和职责政府要合理地发挥,可以合理地维护农民的自身权益,为了让农民跟政府可以更好地配合土地管理工作,还要主动地指引农民配合政府工作的主动而且积极的态度。中国的政府和部门义无反顾地构建新型的土地财政模式,这样来提高土地应用效率的同时让土地囤积与闲置情况有出现的可能性,所以需要我国政府与部门使用积极的措施。
结语
土地资源是有限的,只有合理开发运用,才可以创造出更多的社会价值,所以,我国一定要持续改进并完善土地资源管理系统,进一步确保土地所有制的权益,提升土地资源的运用率。可是想要构建完善的土地监管体制,一定要发挥其中心价值,需要结合现在经济市场的发展状况,有效完成土地管理制度的功能性。有关的政府部门要以灵活的政策来建设土地管理系统,为我国构建有效的土地管理制度。
参考文献
[1] 窦金野,窦国友.中国现行土地管理制度的反思与重构[J].城市地理,2016.4.
[2] 陶宁军.土地管理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J].中国农业信息,2013,28(16):193-194.
[3] 朱广林.浅谈我国土地管理制度的现状、问题及改革[J].中国农业信息,2015,17:121.
[关键词]土地管理;制度;探讨
中图分类号:F2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8)19-0105-01
引言
随着国民经济的迅速发展,在国家经济发展中我国土地制度渐渐获得建立和完善。它不但在一定程度上对耕地实施了保护,推动用地的节约性,确保了社会注意经济的发展,还对社会公平正义实施了维护,在国家宏观调控等方面有着关键的意义。尽管通过长时间的土改实践使中国的土地管理水平有非常大的进步,可是就现在土地管理现状来看,依然存在着许多不足。
1、我国土地管理制度的现状
中国的土地管理法律最关键、最基本的是《土地管理法》,这几年来国家又连续颁布并进行了城市房地产、国有土地转让等方面的法律,土地管理法律系统持续完善。中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通过了三次修订。这法对土地的所有权与使用权、土地运用总体规划、耕地保护、建设用地、监督检验、法律责任做了具体的规定。《土地管理法》是中国的土地管理制度最根本的依據。中国土地管理的内容关键包含:
①通过拟定并严格落实有关的政策法规,作为加强土地管理的保证;
②通过正确、全面的实施调查土地状况,并依据合理的评判系统实施评估;
③通过土地登记等管理方法,清除确定土地使用权和所有权的所属关系,加强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维护土地权益,调动各方主动性;
④土地统计制度,方便实施整理土地资源的相关资料,以推动土地管理工作的展开;
⑤土地合理规划和应用,增强国家对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
⑥增强土地运用情况的监管,严厉查处不合理运用土地的违法事件。
现在中国土地资源情况不容乐观,所以中国拟定并实施的是有史以来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
2、对当前土地管理制度的改善建议
2.1 更新土地管理观念
要想让我国土地管理制度获得切实地解决,第一个重要任务是更新土地观念。新型资源观与资源管理观取代以前的土地管理观念。设计土地管理社会风险、经济风险防范管理系统的中国政府和其有关部门要加快设计的步伐。除此以外,土地管理工作所需要的法律根据也要被有关土地管理制度所提供,所以对有关土地端粒制度实施健全并完善是非常重要的。
2.2 明确土地产权管理
法律模糊的界定土地产权的,造成了国家对土地的所有权空置,而地区政府具备中央政府的委托代理权,土地控制权由地区政府实际掌控,产生了中央政府和地区政府利益相争的尴尬局面,也让地区政府屡屡滥用土地。因此,一定要在立法层面明确规定土地所有权,分清中央政府与地区政府在土地所有权中的位置,确定中央政府对土地的管理形式和地区政府的管理权限,划清中央和地区在利益分配中的关系。并且,有必要通过公众监督的形式对地区政府实施约束。而且,要建设完整切实的土地资源信息数据库,使用先进技术构建功能强大的土地管理体系,随时监督检验土地资源的动态改变,及时反映土地变更信息,并正确实施统计和分析,以为土地政策的拟定提供第一手材料,进而推动中国土地配置的健康发展。
2.3 调整土地价格机制,标准土地市场行为
(1)建设城市土地基准地价动态监测体系。土地基准价格要是一个动态的体系,要随经济发展与城市建设而实施调整。在调整中,既要重视地价的长期持续提高趋势与大尺度周期性,让基准地价的产生反映长期的经济趋势与土地市场情况,又要思考土地市场的波动所造成地价的相关变化,反映适时的动态。要开发建设城市土地基准地价动态信息体系,对基准地价实施动态监测,并对监测结果实施经常性的发布。
(2)增强土地市场制度建设与监管力度。为避免政府在土地一级市场滥用权力,操纵土地价格,要增强土地市场制度建设与监管力度。让“招拍挂”出让土地的比重加大,对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流程实施严格的法制化管理与监督,让土地价格在市场机制下自然产生。并把土地市场的各种信息,包含招投标流程、招投标信息、招投标结果等对社会实施公布,以利于公众监督。严格落实工业用地最低价规范,杜绝为招商引资等地区利益以超低价出让土地,造成国有资产与国家利益的流失,还有对市场价格的扰乱。省以下垂直管理与土地出让金收支两条线制度要严格落实,让土地征用与土地出让和地区政府的利益分离开来,由省级与国家政府对土地收益实施重新分配,防止无度扩大地方政府权力与由此而形成的寻租行为。
2.4 健全土地流转管理制度
农民因为各类因素转让土地承包与经营权的行为称为土地流转,在土地转让的时候要依照相关的标准实施,做到“依法、有偿、双方自愿”。地方各级政府要增强对土地流转的监督与管理,把农村土地流转管理工作作为核心工作来抓,拟定合理科学的土地流转管理方法,对农村土地流转管理工作实施规范。同时严格控制土地流转阶段中的产权管理,对于集体建设用地发生的流转,首先把土地流转阶段中的价格管理工作做好,对土地流转阶段中牵涉到的税收制度等实施重要的完善和标准。另外,在土地流转工作中要尽快改善有关法律法规,这样为土地流转管理提供法制保证,持续完善土地流传法制系统。
2.5 完善土地管理中的责任审批制度,责任划分落实到人
增强对科学发展观和准确的政绩观的宣传力度,对其中容易使人误读的部分要作为重点部分实施加强。首先对本区的土地是地区各级政府的关键负责人要严格掌握,及时跟进处理审批中和实际应用的土地状况,违法违规用地情况的发生要坚决杜绝。同时,也要把问责制度落到实处,在负责范围内如果发生不处理、不查处违法用地情况,或有意隐瞒的,相关责任人一定要实施严厉查处,要依照一致权责的原则,对城市建设用地的审批形式实施及时调整完善。另外还要对明确化、标准化土地的考核根据,在土地的应用计划中及时纳入国家出台的每一项新指标,各类考核目标都要严格依照当地现实耕地保有量与新增建设用地面积为基础规范。
2.6 完善土地法制
改善土地法制,有助于提升权利保证、市场运行、执法监察的法律保证。通过拟定法律法规,能够保护不同权利主体,构建平等交易制度等。征地制度改革能够增大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改革的法律空间。
2.7 增强土地的财税制度改革
农民、政府、开发商之间利益关系的进一步处理是解决中国土地管理制度存在问题的重点。详细的处理三者的做法是:被党与人民授予的权利和职责政府要合理地发挥,可以合理地维护农民的自身权益,为了让农民跟政府可以更好地配合土地管理工作,还要主动地指引农民配合政府工作的主动而且积极的态度。中国的政府和部门义无反顾地构建新型的土地财政模式,这样来提高土地应用效率的同时让土地囤积与闲置情况有出现的可能性,所以需要我国政府与部门使用积极的措施。
结语
土地资源是有限的,只有合理开发运用,才可以创造出更多的社会价值,所以,我国一定要持续改进并完善土地资源管理系统,进一步确保土地所有制的权益,提升土地资源的运用率。可是想要构建完善的土地监管体制,一定要发挥其中心价值,需要结合现在经济市场的发展状况,有效完成土地管理制度的功能性。有关的政府部门要以灵活的政策来建设土地管理系统,为我国构建有效的土地管理制度。
参考文献
[1] 窦金野,窦国友.中国现行土地管理制度的反思与重构[J].城市地理,2016.4.
[2] 陶宁军.土地管理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J].中国农业信息,2013,28(16):193-194.
[3] 朱广林.浅谈我国土地管理制度的现状、问题及改革[J].中国农业信息,2015,17: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