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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再生金属企业的进出口行为,树立企业诚信守法理念和依法纳税意识,共同营造再生金属行业公平公正、良好有序的进出口环境,开创海关与协会之间互信合作的新途径,海关总署稽查司和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再生金属分会经过友好协商,双方一致同意,发挥各自的优势,相互配合,加强合作,2005年8月16日上午,海关总署稽查司司长章国胜代表海关总署、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副会长王恭敏代表再生金属分会,在海关总署第四会议室签署了合作备忘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