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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04年8月银川市实行城管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以来,原属交警部门负责的对机动车非规定地点停放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权移交给城管部门。两年来,银川市城管部门有效实施了这项执法权,但在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尽快解决,以利此项执法工作更加顺畅地开展。在此,笔者就机动车非规定地点停放违法行为的查处谈一点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