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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通过对显性比较优势指数,贸易竞争优势指数的分析,表明我国服务贸易的国际竞争力还比较弱。通过对现状的分析提出了提升我国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的建议。
[关键词] 服务贸易 国际竞争力 显性比较优势指数 贸易竞争优势指数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发展,服务贸易已成为当今国际贸易中发展最为迅速的领域,国际服务贸易的发展及其在国际贸易中的比重日益上升。尤其是在发达国家,服务业的产值占GDP的比重已经超过了60%,其经济已经进入了“后工业化阶段”。全球服务贸易总额从1980年的3650亿美元增长到2007年的63200亿美元,增长了17倍。服务业已经成为各国政府关注的焦点,成为国家经济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
我国的服务贸易自改革开放以来取得了长足发展。服务贸易总额由1982年的43亿美元增加到2007年的2509亿美元,25年增长了57倍,年均增长17.6%。2007年,服务贸易总额占我国全部对外贸易总额的比重从1982年的9.4%上升到10.3%,占世界服务贸易的比重从0.6%升至4%;世界排名仅次于美国、英国、德国和日本位居第五位,成为世界服务贸易的重要国家。分析我国服务贸易的国际竞争力,并提出提升我国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的方法是广大学者的一项艰巨任务。
一、我国服务贸易竞争力分析
为了精确的分析我国服务贸易的竞争力状况,在此我选用其他8个在服务贸易上具有代表性的国家在2001年~2006年的数据作为对照分析。
1.显性比较优势指数(RCA)
服务贸易的显性比较优势指数是指一个国家某种服务占其出口总值的份额与世界该类服务占世界出口总值的比率。计算公式为: RCA=(某国服务出口/某国总出口)/(世界服务出口/世界总出口)。
一般认为: RCA>2.5,表明该国在服务贸易上具有极强的国际竞争力;若1.25 由下面的表1可以看出:RCA指数始终大于1.25的是美国、西班牙、英国三个国家。这三国在服务贸易竞争力上展示了很强的显性比较优势,更值得注意的是英国在有些年份的RCA指数大于2.5,凸显了其在服务贸易上极强的竞争力。法国、荷兰的RCA指数分布在0.8到1.25之间,说明这两国在服务贸易上具有较强的竞争力,但荷兰的显性比较优势有所减弱;日本虽然在2001年~2004年间,其RCA指数都小于0.8,但自2005年起开始超过0.8,显性比较优势逐步显现,而中国和德国的RCA指数一直小于0.8,而且中国的RCA指数显现出一定的下降趋势,显性比较劣势进一步凸显。
资料来源:由2007WTO annual report上数据计算所得
2.贸易竞争优势指数(TC)
服务竞争优势可以通过贸易竞争优势指数, 即TC 指数来衡量, TC指数是指一国贸易进出口差额占进出口总额的比重。TC 指数=(出口-进口)/(出口+进口),取值范围为[1,-1]。TC指数越大,说明该贸易竞争力越强;TC指数越小,则说明该贸易竞争力越弱。
从下表2中,我们可以清晰的看到:我国各服务部门的服务贸易竞争力差异十分明显。综观最近2001年~2006年数据,只有属于资源密集型服务的旅游和其他商业服务的TC指数为正值, 说明这两部门具有一定的竞争力。而建筑服务的TC指数由2001年的-0.012转为2002年的0.131,这表明我国根据国内的劳动力数量庞大,成本低的特点,所采取的加快建筑工程承包走向海外市场的策略卓有成效。金融服务的TC指数只有2001年为正数0.120在此之后一直为负数,竞争劣势明显。运输、保险、咨询、专利使用费和特许费等部门的TC 指数皆为负值, 说明我国在这些部门的服务贸易缺乏足够竞争力。
资料来源: 国家外汇管理局 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2001年~2006年计算得到。
二、提高我国服务贸易竞争力的对策
1.加大对优势行业的扶持力度并保护比较劣势的行业,增强服务贸易的总体竞争力
国内政策可以适当向旅游和建筑等优势行业倾斜,使之产生规模效益而增强国际竞争力,实施“走出去”战略。在充分理解GATS精神的基础上,对我国国内需求较大而处于比较劣势的行业根据李斯特“幼稚产业理论”制定有关政策加以保护,以促进我国服务业均衡发展,为服务贸易提供更坚实的基础。
2.加大服务贸易开放程度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推进, 各国跨国公司和大的金融资产部门为了提高其在全球的竞争力, 纷纷向劳动力素质较高而劳动力成本较低的发展中国家转移具有更高附加值的服务性工作平台, 以达到利润最大化。我国应抓住服务业全球化的机遇, 扩大对外开放和市场准入,为服务业的发展和改革提供强大动力。对金融、保险、电信等服务业应逐步放宽市场准入机制; 在软件开发、物流服务等部门, 让外资充分参与, 促进中国服务业向更高水平发展。开放服务贸易市场加大承接国际服务业转移和服务业外包的力度, 优化政策环境, 创新服务业聚集区功能和制度设计, 吸引跨国公司总部、研发中心、设计中心和营销中心来华投资。
3.调整服务贸易内部结构, 加快以信息服务贸易为代表的知识密集型服务贸易发展
基于具体国情和经济发展水平的现实选择,目前, 我国服务业产业内部结构以劳动密集型服务业为主。但我国要想使服务业有较大发展, 必须优化服务业结构, 跟上世界服务产业和服务市场变化的步伐, 要在充分发挥劳动密集型服务业的基础上,加快以信息服务贸易为代表的知识密集型服务贸易的发展。
4.加快服务贸易领域的人才培养
要加快我国服务贸易的发展, 增强我国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 必须培养服务行业的专门人才, 加快培养熟悉服务贸易业务的复合型人才, 尽快了解和掌握国际服务贸易相关协定和国际惯例。一方面遵守国际惯例, 积极参与国际服务贸易事物; 另一方面灵活运用国际惯例维护国家权益、企业权益和公民权益, 尽量减少我国服务市场所受的冲击, 同时最大限度地分享服务贸易自由化的利益, 提高国际服务贸易的竞争力。
5.着力改革政府管理服务业的模式,大力提高管理水平
政府应加快职能转换,使政府机制按管理市场经济规律运转。能运用市场进行监管的领域,应创造条件让市场去行使管理职能,政府则应该用规则去管理。政府应加强对服务业的引导,强化维护市场竞争秩序和创造公平环境的能力。我国服务业和服务贸易管理各自为政、多头和交叉管理现象十分严重,既不利于国内服务业发展和对内开放,不利于我国服务贸易对外开放和对外谈判;因此,应尽快建立和完善促进服务业和服务贸易发展的管理协调机制。
参考文献:
[1]刘 涓:入世五年看中国服务贸易的发展.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7年3月
[2]魏下海:基于“钻石模型”的中国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分析 贵州商业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6年6月第19卷第二期
[3]数据来源:国家外汇管理局:中国国际收支报告——2006年上半年[DB/OL]. http://www.safe.gov. cn /model_safe/index.html
[4]数据来源: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收支分析小组,2005年中国际收支报告[N].金融报,2006204229
[关键词] 服务贸易 国际竞争力 显性比较优势指数 贸易竞争优势指数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发展,服务贸易已成为当今国际贸易中发展最为迅速的领域,国际服务贸易的发展及其在国际贸易中的比重日益上升。尤其是在发达国家,服务业的产值占GDP的比重已经超过了60%,其经济已经进入了“后工业化阶段”。全球服务贸易总额从1980年的3650亿美元增长到2007年的63200亿美元,增长了17倍。服务业已经成为各国政府关注的焦点,成为国家经济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
我国的服务贸易自改革开放以来取得了长足发展。服务贸易总额由1982年的43亿美元增加到2007年的2509亿美元,25年增长了57倍,年均增长17.6%。2007年,服务贸易总额占我国全部对外贸易总额的比重从1982年的9.4%上升到10.3%,占世界服务贸易的比重从0.6%升至4%;世界排名仅次于美国、英国、德国和日本位居第五位,成为世界服务贸易的重要国家。分析我国服务贸易的国际竞争力,并提出提升我国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的方法是广大学者的一项艰巨任务。
一、我国服务贸易竞争力分析
为了精确的分析我国服务贸易的竞争力状况,在此我选用其他8个在服务贸易上具有代表性的国家在2001年~2006年的数据作为对照分析。
1.显性比较优势指数(RCA)
服务贸易的显性比较优势指数是指一个国家某种服务占其出口总值的份额与世界该类服务占世界出口总值的比率。计算公式为: RCA=(某国服务出口/某国总出口)/(世界服务出口/世界总出口)。
一般认为: RCA>2.5,表明该国在服务贸易上具有极强的国际竞争力;若1.25
资料来源:由2007WTO annual report上数据计算所得
2.贸易竞争优势指数(TC)
服务竞争优势可以通过贸易竞争优势指数, 即TC 指数来衡量, TC指数是指一国贸易进出口差额占进出口总额的比重。TC 指数=(出口-进口)/(出口+进口),取值范围为[1,-1]。TC指数越大,说明该贸易竞争力越强;TC指数越小,则说明该贸易竞争力越弱。
从下表2中,我们可以清晰的看到:我国各服务部门的服务贸易竞争力差异十分明显。综观最近2001年~2006年数据,只有属于资源密集型服务的旅游和其他商业服务的TC指数为正值, 说明这两部门具有一定的竞争力。而建筑服务的TC指数由2001年的-0.012转为2002年的0.131,这表明我国根据国内的劳动力数量庞大,成本低的特点,所采取的加快建筑工程承包走向海外市场的策略卓有成效。金融服务的TC指数只有2001年为正数0.120在此之后一直为负数,竞争劣势明显。运输、保险、咨询、专利使用费和特许费等部门的TC 指数皆为负值, 说明我国在这些部门的服务贸易缺乏足够竞争力。
资料来源: 国家外汇管理局 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2001年~2006年计算得到。
二、提高我国服务贸易竞争力的对策
1.加大对优势行业的扶持力度并保护比较劣势的行业,增强服务贸易的总体竞争力
国内政策可以适当向旅游和建筑等优势行业倾斜,使之产生规模效益而增强国际竞争力,实施“走出去”战略。在充分理解GATS精神的基础上,对我国国内需求较大而处于比较劣势的行业根据李斯特“幼稚产业理论”制定有关政策加以保护,以促进我国服务业均衡发展,为服务贸易提供更坚实的基础。
2.加大服务贸易开放程度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推进, 各国跨国公司和大的金融资产部门为了提高其在全球的竞争力, 纷纷向劳动力素质较高而劳动力成本较低的发展中国家转移具有更高附加值的服务性工作平台, 以达到利润最大化。我国应抓住服务业全球化的机遇, 扩大对外开放和市场准入,为服务业的发展和改革提供强大动力。对金融、保险、电信等服务业应逐步放宽市场准入机制; 在软件开发、物流服务等部门, 让外资充分参与, 促进中国服务业向更高水平发展。开放服务贸易市场加大承接国际服务业转移和服务业外包的力度, 优化政策环境, 创新服务业聚集区功能和制度设计, 吸引跨国公司总部、研发中心、设计中心和营销中心来华投资。
3.调整服务贸易内部结构, 加快以信息服务贸易为代表的知识密集型服务贸易发展
基于具体国情和经济发展水平的现实选择,目前, 我国服务业产业内部结构以劳动密集型服务业为主。但我国要想使服务业有较大发展, 必须优化服务业结构, 跟上世界服务产业和服务市场变化的步伐, 要在充分发挥劳动密集型服务业的基础上,加快以信息服务贸易为代表的知识密集型服务贸易的发展。
4.加快服务贸易领域的人才培养
要加快我国服务贸易的发展, 增强我国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 必须培养服务行业的专门人才, 加快培养熟悉服务贸易业务的复合型人才, 尽快了解和掌握国际服务贸易相关协定和国际惯例。一方面遵守国际惯例, 积极参与国际服务贸易事物; 另一方面灵活运用国际惯例维护国家权益、企业权益和公民权益, 尽量减少我国服务市场所受的冲击, 同时最大限度地分享服务贸易自由化的利益, 提高国际服务贸易的竞争力。
5.着力改革政府管理服务业的模式,大力提高管理水平
政府应加快职能转换,使政府机制按管理市场经济规律运转。能运用市场进行监管的领域,应创造条件让市场去行使管理职能,政府则应该用规则去管理。政府应加强对服务业的引导,强化维护市场竞争秩序和创造公平环境的能力。我国服务业和服务贸易管理各自为政、多头和交叉管理现象十分严重,既不利于国内服务业发展和对内开放,不利于我国服务贸易对外开放和对外谈判;因此,应尽快建立和完善促进服务业和服务贸易发展的管理协调机制。
参考文献:
[1]刘 涓:入世五年看中国服务贸易的发展.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7年3月
[2]魏下海:基于“钻石模型”的中国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分析 贵州商业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6年6月第19卷第二期
[3]数据来源:国家外汇管理局:中国国际收支报告——2006年上半年[DB/OL]. http://www.safe.gov. cn /model_safe/index.html
[4]数据来源: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收支分析小组,2005年中国际收支报告[N].金融报,2006204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