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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针对我市建筑市场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对建筑市场规范化管理的建议、设想
关键词:建筑市场;建设程序;市场秩序;制度;规范
引言:随着我市经济的稳步增长,基本建设投资规模的扩大,建筑市场充满了生机和活力。建筑业作为我市的一个重要产业,顺应了城市的发展态势,保持了产业的持续增长。如何加强建筑市场管理,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促进建筑业健康有序的发展已成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
目前我市正处于建设高峰期,不仅建设规模大,工程建设的复杂程度也远远超过以往,建筑市场发育尚不完善,市场主体的信誉观念和履约意识还较为薄弱,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还未得到根除,致使建筑市场的风险因素大大增加,制约了建筑业的健康发展。如何使建筑市场规范化管理工作取得进展,笔者认为坚持以市场为导向,调整建筑结构,进行资源优化配置。紧紧围绕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促进建筑市场健康发展,才能推动我市城市建设的全面、可持续、协调发展。
一、依法行政,加强管理,规范建筑市场主体行为
进一步完善建筑市场准入和清出制度。结合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及新的勘察设计、监理企业资质标准的出台,规范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行为,特别是规范建设单位、施工企业和从业人员在工程建设活动中的行为。从企业资质、个人执业资格的动态管理入手,强化建筑市场综合执法检查,探索建立覆盖工程建设全过程的综合监管体系。
1、从严规范执法行为。从办理各项基本建设手续开始,依法严格办事程序,该办的一定要办,不该办的一定不能办,杜绝问题进入市场。办理各项手续规范到位、尽职尽责,为市场各方主体做好榜样。
2、加强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的资质、资格管理。在工程项目投标前,企业所具备的资质、拟派建造师资格以及拖欠民工工资等情况是市场准入审查的首要条件,凡不符合条件者,不得准入,不得参加投标活动。
3、建立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制度。与各相关单位建立诚信行为信息联系网,通过对工程报建、招投标、施工许可管理、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合同履约、拖欠工程款、规划许可证、房地产开发等市场行为的监督,及时采集并向社会披露市场各方主体诚信情况,实现失信企业“一地处罚、处处受制”的社会监控环境,推动市场各方主体规范自身行为,自觉履行社会责任的良好状态。
4、突出监管重点,改革监管方式。将有限的资源整合并充实到国有资产投资项目。强化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的“两场”联动管理,实现动态化、全过程监管。加强基层执法力量,建立建筑市场常规性巡查制度,将监管重点集中于市场混乱的重要环节和信用记录不良的工程、企业和个人。进一步落实总承包单位及建造师的责任,加大执法检查和信用监管的力度,以工程项目为主线,贯穿施工图审查、施工招投标、施工许可、报建直至竣工验收备案整个项目管理过程,形成建筑市场闭合管理,有效治理隐性转包、违法分包等问题。
二、发挥有形建筑市场作用,规范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努力营造公平、公开、公正的市场环境
以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建筑市场为目标,不断完善有形建筑市场的各项规章制度,加大监管力度,提高工作质量,探索科学合理的资格预审和评标办法,不断完善有形建筑市场功能。
为确保每一个招标项目都能按照有形建筑市场运作程序进行,在招投标管理工作中:
1、加强招标公告、资格预审文件的审查。严格审查招标人是否存在限制和排斥潜在投标人的相关条款,确保所有具备相应资格的投标人都能平等地参与投标,努力营造公平的有形建筑市场竞争环境。
2、严格执行专家评标、业主定标制。对政府投资项目,专门建立业主专家库(由政府各相关部门组成,即发改委、审计、财政、监察等),招标人代表只推荐1人,其余业主从业主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业主评委不能超过评委总数的1/3。这样做,一方面让政府各有关职能部门参与评标,加强了对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的监管,另一方面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降低招标人倾向性评分的概率,从而提高评标、定标工作的客观、公正。
3、建立项目管理人员人力资源管理库。在招投标环节,投标单位项目管理人员与本企业人力资源库结合起来,严格审查其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组成,中标后将其该项目管理人员全部锁死,不具备条件的一律不予参加新项目的招投标活动。
4、进一步加大对评标专家的培训和相关政策的宣贯。继续加强与相关单位的沟通和联系,吸纳更多业务精、经验丰富、综合素质高、职业道德良好的专家参与我市建设工程项目的评标工作,不断完善专家库建设。
5、建立招投标投诉、举报的受理、处理制度。总结受理的各类投诉,一是要重视投诉,二是对投诉要认真依法处理。特别是对废标的处理要慎重,要有法律依据、严格依法办事。对投诉的案件,要作一些典型案例分析,投诉中也暴露出招投标各环节中的一些问题,通过典型案件的分析,找出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办法。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及时依法纠正和查处工程招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做到过程监督和纠正、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并重,维护招投标活动秩序。
三、加强制度建设,抓好长效管理,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
1、建章立制、从源治本。为切实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规范建筑业企业工资支付行为,确保我市建筑业市场健康稳定发展。逐步推行工程款支付担保和工程量清单计价。目前投标担保、履约担保已在我市全面推广,对投标人和施工单位的行为起到了一定的约束作用。由于业主履约意识淡薄,行为不规范,规避监督,违反建设程序的现象还存在,实行工程款支付担保,一方面规范业主工程款支付行为,另一方面预防和解决拖欠工程款问题。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一方面有利于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规范市场计价行为;另一方面有利于控制建设项目投资,合理利用资源。
2、巩固清欠成果,遏制新欠发生。
一是严格建设项目审批和市场监管,将工程监管职能前移,变事后控制为事前监督。对建设资金未落实的项目,一律不颁发工程施工许可证;对未取得施工许可证而擅自施工的行为,依法从严处罚。
二是规范建筑市场主体行为,从源头上治理整顿拖欠行为。制定相关管理规定及要求的文件,针对建设单位未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工程款,不及时进行竣工结算,恶意拖欠施工企业工程款的行为做出不予进行竣工验收,不予办理竣工备案手续,不予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手续,不得进行新项目招标活动的处理。针对施工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视情节给予作出限制招投标、降低资质等级、撤销资质,直至清出建筑市场的处罚。
三是加大清欠工作的调查统计力度。建立工程款的双向统计,向施工单位和业主两方面调查并掌握工程款支付情况,同时与相关单位和部门深入到建设单位及施工现场采取走访、调研,并与项目经理座谈等多种方式调查、核实工程项目工程款支付情况,切实有效地防止拖欠现象的发生。
3、继续完善劳务分包制度,加强监督力度。建立建设领域劳务用工调查统计周报制度,加强与各施工企业的纵向联系,及时了解劳务工使用情况。在农民工返乡期间,会同劳动保障局对施工企业发放农民工工资及农民工返乡工作进行调查、了解,及时、准确掌握有关情况,切实加强监督力度。同时在农民工返城期间,继续做好农民工统计调查,及时了解企业劳务用工情况。
4、加强建筑市场宣传工作,完善建筑市场监督通报制度。为确保建设领域信息畅通,反馈及时,定期出版下发建筑市场监督管理通报,将建设领域的工作动态及建设市场各方主体的良好行为、不良行为及时向社会公布。
作者简介:
张燕(1973-),女,工程师,研究方向:工程管理、招投标管理。
关键词:建筑市场;建设程序;市场秩序;制度;规范
引言:随着我市经济的稳步增长,基本建设投资规模的扩大,建筑市场充满了生机和活力。建筑业作为我市的一个重要产业,顺应了城市的发展态势,保持了产业的持续增长。如何加强建筑市场管理,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促进建筑业健康有序的发展已成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
目前我市正处于建设高峰期,不仅建设规模大,工程建设的复杂程度也远远超过以往,建筑市场发育尚不完善,市场主体的信誉观念和履约意识还较为薄弱,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还未得到根除,致使建筑市场的风险因素大大增加,制约了建筑业的健康发展。如何使建筑市场规范化管理工作取得进展,笔者认为坚持以市场为导向,调整建筑结构,进行资源优化配置。紧紧围绕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促进建筑市场健康发展,才能推动我市城市建设的全面、可持续、协调发展。
一、依法行政,加强管理,规范建筑市场主体行为
进一步完善建筑市场准入和清出制度。结合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及新的勘察设计、监理企业资质标准的出台,规范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行为,特别是规范建设单位、施工企业和从业人员在工程建设活动中的行为。从企业资质、个人执业资格的动态管理入手,强化建筑市场综合执法检查,探索建立覆盖工程建设全过程的综合监管体系。
1、从严规范执法行为。从办理各项基本建设手续开始,依法严格办事程序,该办的一定要办,不该办的一定不能办,杜绝问题进入市场。办理各项手续规范到位、尽职尽责,为市场各方主体做好榜样。
2、加强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的资质、资格管理。在工程项目投标前,企业所具备的资质、拟派建造师资格以及拖欠民工工资等情况是市场准入审查的首要条件,凡不符合条件者,不得准入,不得参加投标活动。
3、建立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制度。与各相关单位建立诚信行为信息联系网,通过对工程报建、招投标、施工许可管理、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合同履约、拖欠工程款、规划许可证、房地产开发等市场行为的监督,及时采集并向社会披露市场各方主体诚信情况,实现失信企业“一地处罚、处处受制”的社会监控环境,推动市场各方主体规范自身行为,自觉履行社会责任的良好状态。
4、突出监管重点,改革监管方式。将有限的资源整合并充实到国有资产投资项目。强化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的“两场”联动管理,实现动态化、全过程监管。加强基层执法力量,建立建筑市场常规性巡查制度,将监管重点集中于市场混乱的重要环节和信用记录不良的工程、企业和个人。进一步落实总承包单位及建造师的责任,加大执法检查和信用监管的力度,以工程项目为主线,贯穿施工图审查、施工招投标、施工许可、报建直至竣工验收备案整个项目管理过程,形成建筑市场闭合管理,有效治理隐性转包、违法分包等问题。
二、发挥有形建筑市场作用,规范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努力营造公平、公开、公正的市场环境
以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建筑市场为目标,不断完善有形建筑市场的各项规章制度,加大监管力度,提高工作质量,探索科学合理的资格预审和评标办法,不断完善有形建筑市场功能。
为确保每一个招标项目都能按照有形建筑市场运作程序进行,在招投标管理工作中:
1、加强招标公告、资格预审文件的审查。严格审查招标人是否存在限制和排斥潜在投标人的相关条款,确保所有具备相应资格的投标人都能平等地参与投标,努力营造公平的有形建筑市场竞争环境。
2、严格执行专家评标、业主定标制。对政府投资项目,专门建立业主专家库(由政府各相关部门组成,即发改委、审计、财政、监察等),招标人代表只推荐1人,其余业主从业主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业主评委不能超过评委总数的1/3。这样做,一方面让政府各有关职能部门参与评标,加强了对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的监管,另一方面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降低招标人倾向性评分的概率,从而提高评标、定标工作的客观、公正。
3、建立项目管理人员人力资源管理库。在招投标环节,投标单位项目管理人员与本企业人力资源库结合起来,严格审查其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组成,中标后将其该项目管理人员全部锁死,不具备条件的一律不予参加新项目的招投标活动。
4、进一步加大对评标专家的培训和相关政策的宣贯。继续加强与相关单位的沟通和联系,吸纳更多业务精、经验丰富、综合素质高、职业道德良好的专家参与我市建设工程项目的评标工作,不断完善专家库建设。
5、建立招投标投诉、举报的受理、处理制度。总结受理的各类投诉,一是要重视投诉,二是对投诉要认真依法处理。特别是对废标的处理要慎重,要有法律依据、严格依法办事。对投诉的案件,要作一些典型案例分析,投诉中也暴露出招投标各环节中的一些问题,通过典型案件的分析,找出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办法。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及时依法纠正和查处工程招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做到过程监督和纠正、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并重,维护招投标活动秩序。
三、加强制度建设,抓好长效管理,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
1、建章立制、从源治本。为切实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规范建筑业企业工资支付行为,确保我市建筑业市场健康稳定发展。逐步推行工程款支付担保和工程量清单计价。目前投标担保、履约担保已在我市全面推广,对投标人和施工单位的行为起到了一定的约束作用。由于业主履约意识淡薄,行为不规范,规避监督,违反建设程序的现象还存在,实行工程款支付担保,一方面规范业主工程款支付行为,另一方面预防和解决拖欠工程款问题。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一方面有利于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规范市场计价行为;另一方面有利于控制建设项目投资,合理利用资源。
2、巩固清欠成果,遏制新欠发生。
一是严格建设项目审批和市场监管,将工程监管职能前移,变事后控制为事前监督。对建设资金未落实的项目,一律不颁发工程施工许可证;对未取得施工许可证而擅自施工的行为,依法从严处罚。
二是规范建筑市场主体行为,从源头上治理整顿拖欠行为。制定相关管理规定及要求的文件,针对建设单位未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工程款,不及时进行竣工结算,恶意拖欠施工企业工程款的行为做出不予进行竣工验收,不予办理竣工备案手续,不予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手续,不得进行新项目招标活动的处理。针对施工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视情节给予作出限制招投标、降低资质等级、撤销资质,直至清出建筑市场的处罚。
三是加大清欠工作的调查统计力度。建立工程款的双向统计,向施工单位和业主两方面调查并掌握工程款支付情况,同时与相关单位和部门深入到建设单位及施工现场采取走访、调研,并与项目经理座谈等多种方式调查、核实工程项目工程款支付情况,切实有效地防止拖欠现象的发生。
3、继续完善劳务分包制度,加强监督力度。建立建设领域劳务用工调查统计周报制度,加强与各施工企业的纵向联系,及时了解劳务工使用情况。在农民工返乡期间,会同劳动保障局对施工企业发放农民工工资及农民工返乡工作进行调查、了解,及时、准确掌握有关情况,切实加强监督力度。同时在农民工返城期间,继续做好农民工统计调查,及时了解企业劳务用工情况。
4、加强建筑市场宣传工作,完善建筑市场监督通报制度。为确保建设领域信息畅通,反馈及时,定期出版下发建筑市场监督管理通报,将建设领域的工作动态及建设市场各方主体的良好行为、不良行为及时向社会公布。
作者简介:
张燕(1973-),女,工程师,研究方向:工程管理、招投标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