禅宗公案的形成和公案禅的起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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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禅宗公案是在漫长的历史过程中逐渐形成的。本文通过分析举话活动的源流、公案集的出现以及拈颂对公案形成所起的作用,来讨论禅宗公案的形成过程。实际上,公案是在宋代禅师阐释唐代禅师言行的过程中形成的。公案的形成为公案禅的产生准备了条件。
  [关键词] 禅宗;公案;公案禅;《宗门统要集》;拈古;颂古
  [中图分类号]B.946.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4769(2006)05—0028—05
  
  一、绪言
  
  宋代掸师大意宗杲(1089—1163)主张“看话禅”,以与当时曹洞宗“默照禅”相抗衡,乃是宋代禅宗史上最为引人注目的话题。《大慧普觉禅师语录》卷26《答富枢密》第一书云:
  今稍有知非者,若要径截理会,须得这一念子曝地一破,方了得生死,方名悟入。然切不可存心待破,若存心在破处,则永劫无有破时。但将妄想颠倒底心、思量分别底心、好生恶死底心、知见解会底心、欣静厌闹底心,一时按下,只就按下处看个话头。僧问赵州:“狗子还有佛性也无?”州云:“无。”此一字子,乃是摧许多恶知恶觉底器仗也。不得作有无会,不得作道理会,不得向意根下思量卜度,不得向扬眉瞬目处橡根,不得向语路上作活计,不得扬在无事甲里,不得向举起处承当,不得向文字中引证。但向十二时中,四威仪内,时时提撕,时时举觉。“狗子还有佛性也无?”云:“无。”不离日用,试如此做工夫看。月十日,便自见得也。
  以上就是“看话禅”的概要。看话禅是以“看”“公案”为核心的修行方式。看话禅的修行中,僧人不是用理性、用逻辑,而是用直觉、用体验去理解公案。这种不能用理性理解的公案,有时被人说成“无理会话”。对此,已有众多学者进行研究,但少有论及其渊源者。因此,笔者试图通过梳理公案禅的产生和发展历程来探究看话禅的源头。为了达到这个目的,笔者准备在本文讨论公案本身的形成与发展。
  
  二、举话的开始
  
  禅师之间互相评论其言行之风古已有之,但从现存资料来看,具有一定规模的“举话”活动是在五代时,雪峰义存(822-908)法系的教团中开始的。其中雪峰义存的法嗣保福从展(?—928)和长庆慧棱(854-932)的活动较为显著。《景德传灯录》卷19《漳州保福院从展禅师》云:“又常以古今方便询于长庆棱和尚,棱深许之。”《碧岩录·第七十六则·本则评唱》云:“保福、长庆同在雪峰会下,常举古人公案商量。”这些文献特意写出他们的活动,表明这些活动当时并不常见,有一定的特殊性。另外,法眼文益的再传弟子云居道齐有《拈古》、《代别》等著作。《传灯录》卷26《洪州云居山第十一世住道齐禅师》云:“著《语要》、《搜玄》、《拈古》、《代别》等集,盛行诸方。”周裕锴先生认为“这大约是见于著录的最早的拈古”。
  另外,云门文偃(864—949)的《云门录》卷中收录《室中语要》185则,多数是云门本人对古人言行下的评语。大慧《四卷本普说》卷一《然侍者请普说》则云:
  又记得宣州奉圣有个初和尚,是婺州人,法嗣昌担板,住奉圣四十余年。我初为僧,发蒙在他处。入室,教我看“僧问法眼:‘如何是学人自己?’法眼云:‘是汝自己。’”云门下入室时谓之举话,师家须是提撕三五番,云:“是汝自己。”
  关于“初和尚”、“昌担板”两人,因不见其他资料,无从考据。刚出家的大慧“人室”的时候,云门宗僧人“初和尚”让大慧看法眼文益的公案。大意说这种做法在云门宗当中叫做“举话”。很明显,这种“举话”是继承《云门录》中的《室中语要》的做法的。可见,这种“人室举话”是云门宗的特点,大慧的时代还保存着云门时代的传统。这种“入室举话”对宋代禅宗的影响颇大。雪窦重显的《明觉禅师语录》,黄龙慧南的好友云峰文悦的语录都有《室中举古》,由此可见人室举话是后来的拈古、颂古的来源之一。
  与此相比,汾阳善昭之前,北方临济宗禅师的语录中看不见特别的举话活动。善昭的同门谷隐蕴聪的语录《凤岩集》中,接近末尾的地方记录了四则“举话”形式的说法。从禅宗语录的体例来看,语录编者很可能模仿《云门录》等语录,把它当作“举古”部分记录下来的。但这部分竟然只有四则,可见谷隐生前并没有大规模的举话活动。就临济宗而言,直到宋代以后,善昭等人才接受南方的传统,开始了举话活动的。
  北方临济宗本来没有举话的传统,再者,沩仰宗在宋初已经灭亡,曹洞宗只能勉强地维持法系,对宋初禅林并无广泛的影响,那么,宋代公案禅的直接源头,应该在于南方雪峰法系,即云门、法眼两宗的传统之中。以上的分析让我们想起《祖堂集》和《景德传灯录》中的“着语”的情况。据柳田圣山先生对《祖堂集》中的着语的分析,《祖堂集》中的拈弄禅师大多数是雪峰法系的禅师,其中长庆和保福两个人的着语的数量尤其突出。这个事实也与上述有关长庆、保福的记载相吻合。《景德传灯录》卷27《诸方杂举征拈代别语》则收集了当时流行的话头和对它的着语。石井修道先生指出其拈弄禅师几乎限于法眼宗禅师,石井先生说:“此处看得出其公案化的萌芽。”“着语如此流行,于是产生了独立编纂的需要。因此,建中靖国元年(1101)成书的《建中靖国续灯录》中不得不分正宗门、对机门、拈古门、颂古门、偈颂门的五门。……借用灯史中的语言说,《祖堂集》只有正宗门和对机门,与此相比,《传灯录》就需要加上超出传统的新因素了,于是,在卷二十七后半部分附加了拈古门。”这个动态是与法眼宗有关系的
  这些事实表明,与北方禅林相比,南方雪峰法系的禅师对古人言行的兴趣更高。从前的评语或多或少带有对同时代人的评论的意味,但这些活动把古人的言行看作一种参究的对象,可以说此时南方禅宗思想畀已经开始消化唐代禅宗思想的成果,进入了“阐释”的时代。
  
  三、公案集的出现和话头的公案化
  
  讨论“话头”的“公案化”之前,我们应该确定“话头”、“公案”两个概念在本文中的含义。“公案”乃是公案禅的参究对象,具有一定的固定性和特殊性;“话头”则是一般的关于禅师的故事。其实“话头”的“公案化”是一个逐渐演变的过程,在多数情况下,尤其是在前期,“话头”和“公案”的区别并不是泾渭分明的,但后来的看话禅中所使用的“公案”确实有其特殊性。从这样的角度来看,上述南方禅宗举话活动中的“话头”与后来的“公案”之间似乎还有一段距离。例如,云门的《室中语要》中的有些话头还不大像“公案”:
  举无情说法,忽闻钟声,云:“释迦老子说法也。”蓦拈起拄杖问僧:“者个是什么?”僧云:“拄杖子。”师云:“驴子梦见。”“无情说法”并不是古人言行,是在禅林通行的一个命题。此处有研讨一个概念的意味。又云:
  举僧问玄沙:“如何是学人自己?”沙 云:“是尔自己。”师云:“没量大人被语脉里转却。”有僧问:“如何是学人自己?”师云:“忽然路上有人唤衲僧斋,尔也随例得饭吃。”
  玄沙是云门的同门师兄,此处有评论同时代人的意味,其对象并不是古人言行。如此看来,云门的<室中语要)好像还不能算是“公案禅”。那么公案有哪些特点呢?现在先提示一下笔者所认为的公案的标准:(1)公案是有典范性的古人言行。(2)公案是公案禅参究的对象,并不是各禅师的历史记录,因此,公案没有历史性。(3)公案不需要与参究无关的部分,因此,它比一般的言行记载要简洁。(4)公案作为宗教实践的对象,其文字有一定的固定性,以保持其典范性,不能随便更改。(5)各则公案有独立性和完结性。以下我们具体地考察公案产生的过程,同时验证以上的特点是否妥当。
  《景德传灯录》的出现,对禅宗思想界来讲,确实是一个重要事件。《景德传灯录》,1004年进呈朝廷,经过杨亿等人的裁定,1011年敕许入藏。它作为敕撰之书,为宋代禅林提供了权威性的圣典。与此同時,圣典的出现又促进了公案禅的新发展。如上所述,《传灯录》卷27《诸方杂举征拈代别语》表示新的趋势,但从整体上看,《传灯录》的目的在于全面地收集各禅师的历史资料,就是说,各禅师的传记中不仅有言行问答,还有生平事迹等历史性记载。到了1034年,王随刚节《传灯录》做《传灯玉英集》十五卷。他主要删除《传灯录》各传中的历史性记载,只留下言行问答。此举表明人们对言行问答的兴趣大于对历史性记载的兴趣。可以说《玉英集》的目的与灯史不同,在于阅读各禅师有典范性的言行问答。这部书可看做是《联灯会要》等“公案集”的先河。
  对这种“公案集”的形成来说,《宗门统要集》的出现有决定性的意义。《宗门统要集》十卷是北宋末期的禅僧宗永编纂的公案集,是汇集禅门古则机缘及其拈提语句的。该书在宋代刊行过几次,并且被各种公案集所引用,可见其影响之大。据椎名宏雄先生的研究,此书在1093年以前成书,1100年初刊,编者宗永可能是法云法秀(1027—1090)法嗣,云门宗七世的金陵天禧寺慧严宗永。关于《宗门统要集》,日本学界已有相当可观的研究成果,下面简单介绍一下。
  最初在日本着手研究《统要集》的是柳田、石井两先生的论文。石井先生在该论文中指出《宗门联灯会要》是在《宗门统要集》的全面影响之下成立的。同时,他在另一篇论文中把五灯中的《联灯会要》与其他四灯区别开来,说:“《联灯会要》与其他四灯不同,是一部私人(大慧派)的公案集。可以说此书不重视(关于各禅师的)历史性记载,而重视觉悟的内容。《联灯会要》中,各掸师的行状统统被省略掉,(开头处)写出则数……”此处说“私人”,是与四个敕撰灯史相对比而说的。《联灯会要》不重视历史性记载,专门收集作为参究对象的公案,这种特点正是继承《宗门统要集》的。另一方面,柳田先生说:“从《丛林盛事》的记载①可知,当时《统要集》是一部能够与《景德传灯录》比肩的重要禅籍。”椎名宏雄先生则发现《宗门统要集》屡次和《景德传灯录》一起,在同一个地方,同一个时期相继刊刻的事实,得出了《宗门统要集》在当时受到与《景德传灯录》同等的重视的结论。这些事实表明《宗门统要集》具有弥补《景德传灯录》等四灯的缺陷的价值,也就是说,《宗门统要集》与灯史不同,作为一部公案集,专门收集超越历史、作为参究对象的公案。
  石井先生又说:“通过比较《联灯会要》和《统要集》的所有的着语,我们可以知道,虽然(《联灯会要》的)拈提禅师的数量有所增加,但是公案的数量几乎没有变化。这说明公案的汇集在《统要集》告了一个段落。”这表明公案的固定化在《统要集》几乎完成。另外石井先生指出《碧岩录》、大慧《正法眼藏》、《无门关》以及日本道元的《真字正法眼藏》等公案集都从《统要集》引用公案。此事证明了《统要集》的重要地位。
  总之,在11世纪末以前,禅林中开始流行看公案之风,但以前的灯史的目的在于全面地记录禅师的生平和言行,不便于集中地阅读古人言行,于是对公案集的需求就高涨了。这种公案集与以往的灯史不同,不包括历史性记载。《宗门统要集》根据这种需求刊行后,迅速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在此过程中,话头开始离开其历史脉络,获得了独立性和固定性。
  
  四、拈颂对话头的公案化所起的作用
  
  考虑话头的公案化时,我们不能忽略颂古和拈古起到的作用。《禅林宝训》卷四云:
  心闻曰:“教外别传之道,至简至要,初无他说。前辈行之不疑,守之不易。天禧间雪窦以辩博之才,羌意变弄,求新琢巧,继汾阳为颂古,笼络当世学者。宗风由此一变矣。逮宣政间,圜悟又出已意离之为《碧岩集》。”
  可见,汾阳、雪窦、圜悟等人关于颂古的活动在宋代禅宗思想史上有很大的影响,而颂古是以汾阳善昭(947—1024)的活动为开端的。颂古是以韵文的形式对公案下的评语。《汾阳语录》卷中收录《汾阳颂古》一百则,各则由公案和颂古组成。其中的公案与《传灯录》中的话头在风格上有较大的不同,总的来说,颂古中的公案比灯史中的话头更为简洁。对此,永井政之先生在研究《雪窦颂古》的公案的过程中指出:与《传灯录》相比,《汾阳语录》中的公案更加紧凑。就南泉斩猫儿的公案而言,《传灯录》、《赵州录》等记载,作为公案过于冗长,《汾阳语录》更接近《雪窦颂古》。
  永井先生的研究主要以《雪窦颂古》中的公案为对象,于是,以下我们更加广泛地考察拈颂对公案的形成所起的影响。此处我们要比较《传灯录》、《汾阳颂古》、《雪窦颂古》、《雪窦拈古》、《统要集》五书中的公案。其中《雪窦颂古》和《雪窦拈古》是同一作者的作品,收录的公案很少重复,因此这两部著作中的公案可看成是一个群体。如上所述,《传灯录》是最有权威的灯史之书,《雪窦颂古》通过《碧岩录》对禅林有很大的影响,《统要集》则是最有权威的公案集,对公案的固定化有决定性的影响。因此,笔者相信通过这五部书的比较,基本上能够证明拈颂对公案的形成所起的作用。顺便说明一下《传灯录》和《汾阳颂古》的关系。汾阳善昭生于947年,死于1024年,从《汾阳语录》卷上《奉宣编传灯绿人藏师观名字乃述赞并序》来看,他生前确实看过《传灯录》。因此,此两书可看做是同时代的作品。但不知《汾阳颂古》为何时之作,也不知是否参考过《传灯录》。因此,我们无法讨论两书之间的先后关系。此处比较两者,只能够讨论灯史与拈颂在风格上的区别。
  首先比较“汝是慧超”的公案。《传灯录》卷二十五《庐山归宗寺法施禅师策真》云:
  庐山归宗寺法施禅师策真,曹州人也。姓魏氏,本名慧超,升净慧之堂,问:“如何是佛?”净慧曰:“汝是慧超。”师从此信入。其语播于诸方。   《汾阳颂古》云:
  僧问法眼:“慧超咨和尚,如何是佛?”
  眼云:“汝是慧超。”
  此一则区别非常明显。《传灯录》的记载里面上下文的界限不明显,可谓是历史记载的一部分。《汾阳颂古》则彻底删节其历史性,使它成为简洁而且独立的公案。《雪窦颂古》云:
  僧问法眼:“慧超咨和尚,如何是佛?”法眼云:“汝是慧超。”
  此处也很明显,雪窦直接来源于<汾阳颂古》。《统要集》不录此则。
  下面是“睦州担板汉”的公案。《传灯录》卷12《陈尊宿》云:
  师寻常或见衲僧来即闭门,或见讲僧,
  乃召云:“座主。”其僧应诺,师云:“担板汉。”或云:“这里有桶,与我取水。”
  《汾阳颂古》云:
  睦州唤僧:“大德。”僧回首。州云:“担板汉。”
  此处《汾阳颂古》中的公案比《传灯录》简洁得多。《雪窦拈古》云:
  睦州唤僧:“大德。”僧回首。州云:“担版汉。”
  《统要集》卷五云:
  师一日唤僧云:“大德。”僧回首。师云:“担板汉。”
  非常清楚地看得出《雪窦拈古》、《统要集》都继承《汾阳颂古》的公案。 但是,就《统要集》而言,并非所有的公案都继承《汾阳颂古》、《雪窦颂古》的记载。例如,下面的“南泉斩猫儿”的公案。《传灯录》卷八《池州南泉普愿掸师》云:
  师因东西两堂各争猫儿,师遇之,白众曰:“道得即救取猫儿。道不得即斩却也。”众无对,师便斩之。赵州自外归,师举前语示之。赵州乃脱履,安头上而出。师曰:“汝适来若在,即救得猫儿也。”
  《汾阳颂古》云:
  南泉两堂争猫儿,泉见,遂提起云:“道得即不斩。”众无对,泉便斩却。后举问赵州。州脱草鞋,于头上戴出。泉云:“子若在,却救得猫儿。”
  《雪窦颂古》云:
  南泉一日东西堂争猫儿。南泉见,遂提起云:“道得即不斩。”众无对,泉斩却猫儿为两段。南泉复举前话问赵州。州便脱草鞋,于头上戴出。泉云:“于若在,恰救得猫儿。”
  《统要集》卷三云:
  师因东西堂争猫儿,师乃提起云: “大众,道得即救取,道不得即斩却也。”众无对,师遂斩之。晚赵州外归,师举似州。州乃脱履,安头上而出。师云:“子若在,即救得猫儿。”
  在此则中,《雪窦颂古》承《汾阳颂古》,而两者所载公案比《传灯录》简洁,这与上两则一样。但《统要集》却再度吸收《传灯录》的因素。看来,《统要集》并不是只参考《汾阳颂古》、《雪窦颂古》两书,而是似乎同时参考众多文献,刻意确定出公案的最佳版本。虽然如此,它也不是盲目依从敕撰灯史的权威,其中还是看得出拈颂的影响;再者,如上所述,《雪窦颂古》单独具有很大的影响,那么拈颂所收公案的简洁倾向对公案形成的影响是不能否定的。
  总之,拈颂中的公案具有公案应有的简洁性和独立性。公案作为颂古的对象,完全离开灯史中存在的历史脉络,获得了高度的独立性。其实《统要集》本身也是在收集公案的同时,还收集对公案的评语的。这些事情表明公案和拈颂本来有不可分割的关系,或者可以说公案作为拈颂的附属品得到了发展。从编辑的角度看,拈颂的重点自然在于拈和颂上面,也许编者认为在这样的文献中,不大适合写出冗长的公案。颂古中公案的简洁,也许出于这种编辑上的考虑。
  
  五、结论
  
  以上我们考察了公案形成的过程。总之,在南方开始对古人言行的阐释活动(举话)之后,通过公案集的编纂和拈古、颂古的活动,话头逐渐变成了公案。与此同时,我们发现在这两个变化的进程中,《景德传灯录》这一部权威性圣典的出现都有重要的意义,就是说,一方面,公案集是从灯史分化过来的;另一方面,颂古等活动是把灯史中的话头大大地简化的。由此可见,在某种意义上,公案是灯史记载的对立概念,是对圣典的消化和演绎。
  同时,这个思想动态标志着宋代禅宗新思想的出现。唐宋两代的禅宗是有根本性区别的。唐代禅师的言行基本上通过宋代禅僧的记录留存下来,宋代禅宗则在消化唐代禅宗思想的基础上建立了自己的思想,换句话说,宋代禅师是对唐代禅师的“阐释者”,唐代禅师则是“被阐释者”,可以说两者之间存在着不可逾越的时代断绝。公案禅的演变正代表着宋代禅师消化前代思想的过程。这种有关公案的活动一直持续到南宋初大意宗杲的看话禅的出现,在此期间,围绕着公案出现了众多的问题和观点。公案禅无疑是宋代禅宗思想史的中心问题。至于公案禅蕴含的思想课题及其演变,笔者准备在另外一文中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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