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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探讨PDCA循环管理法在药品不良反应(ADR)监管工作中的应用价值。方法:将2017年1月至2018年12月期间佛山市妇幼保健院收集的239份ADR报告作为研究对象。该院在2018年1月采用PDCA循环管理法对ADR监管工作进行管理。将2017年1月至12月期间该院收集的79份ADR报告设为参照组。将2018年1月至12月期间该院收集的160份ADR报告设为观察组。然后,比较两组报告中新的ADR报告、严重的ADR报告及电子病历记录ADR报告的占比,观察实施管理前后参与上报ADR科室的情况及两组报告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