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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出版是传播和传承文化的重要形式,中国古代四大发明中就有两项与出版有关,为世界文化的发展做出了重要的贡献。今天,数字化趋势已经势不可挡地改变了出版业,同时也改变了版权的管理、保护和运用的方式。网络环境下版权管理面临诸多问题,但是如果版权作品都以传统的方式进行限制和保护,网络的优势和便利性就难以体现。出版从业人员有责任深入思考,采用科学的方法管理手中的版权,利用好网络手段,促进文化的传播和资源的共享,实现著作权人的合法权利和广大用户合理使用权之间的平衡。
关键词 网络发展;全媒体时代;数字化趋势;版权产业新趋势;网络的开放性;网络侵权;法律法规的滞后性;立法保护;版权意识;版权资源利用
中图分类号 G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2096-0360(2015)09-0012-02
网络的发展以计算机技术和通讯技术为依托,是社会进步和科技发展的必然结果,它同时也改变着我们的生活方式和信息传播的方式。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统计,截至2014年底,中国网民数达到6.49亿,互联网普及率为47.9%。互联网技术的运用,使得越来越多的新媒体涌现,并且让传统媒体与新媒体之间相互融合,可以说,我们已经进入了一个全媒体时代。
出版是传播和传承文化的重要形式,中国古代四大发明中就有两项与出版有关,为世界文化的发展做出了重要的贡献。今天,数字化趋势已经势不可挡地改变了出版业,同时也改变了版权的管理、保护和运用的方式。
1 网络环境下版权产业的新趋势
1)信息传递渠道的畅通和多样化,使得海量的版权作品被数字化后在网络中传播。以博客、微博、微信等为代表的新型传播方式和新型移动传播终端如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等相结合,产生强大的辐射效应,将信息传播范围极度扩张。
2)开放的网络环境,使人人都能获取、使用、翻译、组合从网络中获取的版权内容,甚至对版权内容进行修改后再发布,这体现了网络环境中运用版权的个性化。个性化是现代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技术的发展为个性化提供了强大的支撑力,借助网络这一平台得以实现。
3)版权管理的地域特征减弱甚至消失。传统的版权授权都有地域及时效的限定,不同地域或者同一地域的不同语言版本,经常是需要多个合同分别授权。然而网络具有跨国性的特征,版权作品一旦数字化被放于网上,不论哪个国家的读者都能够使用,一旦有侵权行为发生,往往无法判断应该受哪个国家的法律保护,有时候可能涉及到几个国家。因此,网络作品的唯一地域性就不复存在了。
2 网络环境下版权管理的难点
虽然我国在立法和技术两方面都在努力规范网络版权的使用,保护网络传播作品的版权,但网络传播的开放性,给版权的保护带来了很多困难,网络侵权的事件屡有发生,引发了大量的权益冲突,扰乱了网络传播秩序。目前面临的主要问题有:
1)网络数字化环境之下版权交易遇到新挑战。传统的授权是由出版者与著作权人一对一进行谈判,转让的权利是作品在某个地域的出版权,并且有时间限制。全媒体时代,出版者希望能最大限度地挖掘作品的潜在价值,通过各种形式对版权内容进行开发,除了纸质书的出版,也希望获得各种数字化权利,如出版电子书、有声读物权利,甚至将图书改编成动画片、电影的权利。每一种授权形式所涉及的后期制作、投资预算以及利益分配方式完全不相同,出版者缺乏足够的经验和资金,往往需要与各相关公司之间进行交流与协作才能完成,从而面对更多的机遇和挑战。
2)大量纸质作品数字化后在网上甚至在手机上传播,事先并未征得作品著作权人的授权。我们经常遇到这样的情况,新书刚一出版,网络上就能找到可供下载的链接文件,下载后即能全文阅读图书。畅销图书就更不用说,纯文字甚至图文并茂的电子版文件都可能在网上找到。将已有的作品数字化,无论以什么手段进行,都不是创作,只是将原有作品的存在形式和传播方式做了改变,并不能影响原作版权所有人对该作品享有的权利,都需要事先征得原作版权所有人的许可。然而网络技术的发展,使这种数字化过程变得简单,使数字化作品的传播变得容易,任何个人都可以在著作利人不知晓的情况下,自由的按自己的想法将获取的版权内容在网络上散播。网络版权保护意识的淡薄,使得很多人并没有意识到,他们的行为已经侵犯了作品著作权人的合法权利。
3)网络侵权事件屡有发生,但是解决纠纷需要的成本较高。在数字化网络化环境中,由于数字内容的易复制和易传播的特性,数字化内容被碎片化传播的事实,以及网络中海量信息堆积的现状,导致以传统的诉讼方式解决侵权纠纷会带来一系列问题,例如:纠纷解决效率低、侵权盗版取证困难,诉讼成本较高,管辖地不容易界定,解决纠纷后获取的赔偿金数额较低,执行周期长等。
4)法律法规的制定远远落后于互联网版权产业发展的现状。虽然自网络出现,与此相适应的版权法律和法规就在逐渐的制定和完善,但还远远不能适应网络环境下版权信息使用过程中遇到的各种复杂情况和变化。
3 数字化网络时代版权保护的措施
我国在网络版权保护方面做了很多努力,但是随着互联网技术的不断迅速发展,全球信息高速公路的日渐形成,网络版权的纠纷越来越多。怎样有效对网络版权进行保护,是值得深入思考的问题。
1)完善立法,加强网络著作权法的法律保护。
尽量使著作权法全面、完整、准确,让网络著作权保护有法可依,是解决目前我国网络著作权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的基本途径。互联网带来了著作权人和以社会公众为代表的作品使用者之间新的利益平衡的问题,著作权合理使用制度在网络环境下受到了新的挑战。合理使用是著作权法中的一项重要的制度,是指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以一定方式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的同意,也不向其支付报酬。网络环境下,应该根据互联网上的不同种类信息各自的特点,重新确定著作权合理使用制度的具体内涵和外延,以适应网络环境下维护著作权人利益和使用者利益平衡的需要。 2)出版者必须了解网络环境下新媒体的特点,增强版权保护意识,采用科学的方法管理手中的
版权。
随着数字技术在出版业中的应用越来越成熟,与之相适应的商业模式也日益完善。就目前的出版现状来看,一本书往往会多渠道以不同形式出版:首当其冲的当然还是以传统方式进行纸质图书出版,其次有通过互联网、手机、手持阅读器等终端数字设备以电子书的形式进行同步出版,还有将图书内容制成音频和视频的音像出版物。这意味着在进行版权谈判的时候必须将可能出现的出版形态都考虑到,写入授权合同中,并明确规定相应的版税。相对于纸质图书而言,数字化图书的版税计算方式差别很大,由于电子书的形式多种多样,定价的高低也千差万别,有时候还涉及第三方的销售平台商,因此需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在管理方面,出版者还要做好版权实施的全程的记录,记录下作品的授权、转授权和在各种媒介渠道的使用情况。规范授权的流程、授权的合同文本、授权的条件,及时掌握网络技术的新动向,针对突发事件采取及时而有效处理方法,避免自身的版权风险。
3)出版者加强自身的数字化建议,投身网络出版,通过积极的、全面的、高效的版权运用,保护作品的版权。
十年之前,我国的数字出版几乎是一片空白,出版者对于版权内容的如何数字化没有什么概念,那时候有些出版者甚至才刚刚建好自己的网站。但是现在,网络改变了我们的生活方式,版权产业与新媒体、互联网产业的整合发展,已经成为文化产业中最有活力、增长速度最快的领域之一。因为担心网络时代版权管理必将面临种种困难就放缓数字化的进程,是不可取的。
多年前曾经有人预言,数字化的发展会让很多传统的东西消失,数字出版将完全取代传统出版。现在我们确实看到了电子书销售量的激增和纸质报纸发行量的下滑。数字技术、网络技术的迅猛发展和广泛应用,迅速而深刻地改变了人们获取知识、传递信息的渠道和方式,催生出越来越多便捷、高效、形式丰富的新媒体,极大地增强了文化的创造力和传播力。这种发展正在以一个加速度进行,身处这个大潮之中,出版者应积极参与,保护好版权资源,使用好版权资源。再过十年,数字化网络的发展可能出现令人非常惊异的巨大变化,而预测未来最好的方法都是去创造未来。
版权的保护制度是随着社会发展和历史进步而产生、发展和健全起来的。它的目的是通过对著作人专有权利的保护,推动全社会科技的进步、文化的繁荣和经济的发展。网络时代之中,如果版权作品都以传统的方式进行限制和保护,网络的优势和便利性就难以体现。出版者作为文化传播者,应该利用好网络手段,促进文化的传播和资源的共享,实现著作权人的合法权利和广大用户合理使用权之间的平衡。
关键词 网络发展;全媒体时代;数字化趋势;版权产业新趋势;网络的开放性;网络侵权;法律法规的滞后性;立法保护;版权意识;版权资源利用
中图分类号 G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2096-0360(2015)09-0012-02
网络的发展以计算机技术和通讯技术为依托,是社会进步和科技发展的必然结果,它同时也改变着我们的生活方式和信息传播的方式。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统计,截至2014年底,中国网民数达到6.49亿,互联网普及率为47.9%。互联网技术的运用,使得越来越多的新媒体涌现,并且让传统媒体与新媒体之间相互融合,可以说,我们已经进入了一个全媒体时代。
出版是传播和传承文化的重要形式,中国古代四大发明中就有两项与出版有关,为世界文化的发展做出了重要的贡献。今天,数字化趋势已经势不可挡地改变了出版业,同时也改变了版权的管理、保护和运用的方式。
1 网络环境下版权产业的新趋势
1)信息传递渠道的畅通和多样化,使得海量的版权作品被数字化后在网络中传播。以博客、微博、微信等为代表的新型传播方式和新型移动传播终端如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等相结合,产生强大的辐射效应,将信息传播范围极度扩张。
2)开放的网络环境,使人人都能获取、使用、翻译、组合从网络中获取的版权内容,甚至对版权内容进行修改后再发布,这体现了网络环境中运用版权的个性化。个性化是现代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技术的发展为个性化提供了强大的支撑力,借助网络这一平台得以实现。
3)版权管理的地域特征减弱甚至消失。传统的版权授权都有地域及时效的限定,不同地域或者同一地域的不同语言版本,经常是需要多个合同分别授权。然而网络具有跨国性的特征,版权作品一旦数字化被放于网上,不论哪个国家的读者都能够使用,一旦有侵权行为发生,往往无法判断应该受哪个国家的法律保护,有时候可能涉及到几个国家。因此,网络作品的唯一地域性就不复存在了。
2 网络环境下版权管理的难点
虽然我国在立法和技术两方面都在努力规范网络版权的使用,保护网络传播作品的版权,但网络传播的开放性,给版权的保护带来了很多困难,网络侵权的事件屡有发生,引发了大量的权益冲突,扰乱了网络传播秩序。目前面临的主要问题有:
1)网络数字化环境之下版权交易遇到新挑战。传统的授权是由出版者与著作权人一对一进行谈判,转让的权利是作品在某个地域的出版权,并且有时间限制。全媒体时代,出版者希望能最大限度地挖掘作品的潜在价值,通过各种形式对版权内容进行开发,除了纸质书的出版,也希望获得各种数字化权利,如出版电子书、有声读物权利,甚至将图书改编成动画片、电影的权利。每一种授权形式所涉及的后期制作、投资预算以及利益分配方式完全不相同,出版者缺乏足够的经验和资金,往往需要与各相关公司之间进行交流与协作才能完成,从而面对更多的机遇和挑战。
2)大量纸质作品数字化后在网上甚至在手机上传播,事先并未征得作品著作权人的授权。我们经常遇到这样的情况,新书刚一出版,网络上就能找到可供下载的链接文件,下载后即能全文阅读图书。畅销图书就更不用说,纯文字甚至图文并茂的电子版文件都可能在网上找到。将已有的作品数字化,无论以什么手段进行,都不是创作,只是将原有作品的存在形式和传播方式做了改变,并不能影响原作版权所有人对该作品享有的权利,都需要事先征得原作版权所有人的许可。然而网络技术的发展,使这种数字化过程变得简单,使数字化作品的传播变得容易,任何个人都可以在著作利人不知晓的情况下,自由的按自己的想法将获取的版权内容在网络上散播。网络版权保护意识的淡薄,使得很多人并没有意识到,他们的行为已经侵犯了作品著作权人的合法权利。
3)网络侵权事件屡有发生,但是解决纠纷需要的成本较高。在数字化网络化环境中,由于数字内容的易复制和易传播的特性,数字化内容被碎片化传播的事实,以及网络中海量信息堆积的现状,导致以传统的诉讼方式解决侵权纠纷会带来一系列问题,例如:纠纷解决效率低、侵权盗版取证困难,诉讼成本较高,管辖地不容易界定,解决纠纷后获取的赔偿金数额较低,执行周期长等。
4)法律法规的制定远远落后于互联网版权产业发展的现状。虽然自网络出现,与此相适应的版权法律和法规就在逐渐的制定和完善,但还远远不能适应网络环境下版权信息使用过程中遇到的各种复杂情况和变化。
3 数字化网络时代版权保护的措施
我国在网络版权保护方面做了很多努力,但是随着互联网技术的不断迅速发展,全球信息高速公路的日渐形成,网络版权的纠纷越来越多。怎样有效对网络版权进行保护,是值得深入思考的问题。
1)完善立法,加强网络著作权法的法律保护。
尽量使著作权法全面、完整、准确,让网络著作权保护有法可依,是解决目前我国网络著作权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的基本途径。互联网带来了著作权人和以社会公众为代表的作品使用者之间新的利益平衡的问题,著作权合理使用制度在网络环境下受到了新的挑战。合理使用是著作权法中的一项重要的制度,是指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以一定方式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的同意,也不向其支付报酬。网络环境下,应该根据互联网上的不同种类信息各自的特点,重新确定著作权合理使用制度的具体内涵和外延,以适应网络环境下维护著作权人利益和使用者利益平衡的需要。 2)出版者必须了解网络环境下新媒体的特点,增强版权保护意识,采用科学的方法管理手中的
版权。
随着数字技术在出版业中的应用越来越成熟,与之相适应的商业模式也日益完善。就目前的出版现状来看,一本书往往会多渠道以不同形式出版:首当其冲的当然还是以传统方式进行纸质图书出版,其次有通过互联网、手机、手持阅读器等终端数字设备以电子书的形式进行同步出版,还有将图书内容制成音频和视频的音像出版物。这意味着在进行版权谈判的时候必须将可能出现的出版形态都考虑到,写入授权合同中,并明确规定相应的版税。相对于纸质图书而言,数字化图书的版税计算方式差别很大,由于电子书的形式多种多样,定价的高低也千差万别,有时候还涉及第三方的销售平台商,因此需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在管理方面,出版者还要做好版权实施的全程的记录,记录下作品的授权、转授权和在各种媒介渠道的使用情况。规范授权的流程、授权的合同文本、授权的条件,及时掌握网络技术的新动向,针对突发事件采取及时而有效处理方法,避免自身的版权风险。
3)出版者加强自身的数字化建议,投身网络出版,通过积极的、全面的、高效的版权运用,保护作品的版权。
十年之前,我国的数字出版几乎是一片空白,出版者对于版权内容的如何数字化没有什么概念,那时候有些出版者甚至才刚刚建好自己的网站。但是现在,网络改变了我们的生活方式,版权产业与新媒体、互联网产业的整合发展,已经成为文化产业中最有活力、增长速度最快的领域之一。因为担心网络时代版权管理必将面临种种困难就放缓数字化的进程,是不可取的。
多年前曾经有人预言,数字化的发展会让很多传统的东西消失,数字出版将完全取代传统出版。现在我们确实看到了电子书销售量的激增和纸质报纸发行量的下滑。数字技术、网络技术的迅猛发展和广泛应用,迅速而深刻地改变了人们获取知识、传递信息的渠道和方式,催生出越来越多便捷、高效、形式丰富的新媒体,极大地增强了文化的创造力和传播力。这种发展正在以一个加速度进行,身处这个大潮之中,出版者应积极参与,保护好版权资源,使用好版权资源。再过十年,数字化网络的发展可能出现令人非常惊异的巨大变化,而预测未来最好的方法都是去创造未来。
版权的保护制度是随着社会发展和历史进步而产生、发展和健全起来的。它的目的是通过对著作人专有权利的保护,推动全社会科技的进步、文化的繁荣和经济的发展。网络时代之中,如果版权作品都以传统的方式进行限制和保护,网络的优势和便利性就难以体现。出版者作为文化传播者,应该利用好网络手段,促进文化的传播和资源的共享,实现著作权人的合法权利和广大用户合理使用权之间的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