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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视作品的社会特殊性在于对象的“精神消费”,即美的享受.当“精神消费”被同等于物质行为时,错乱了影视作品的艺术价值和商品价值的辩证关系,大量拼凑、抄袭、跟风的所谓作品,使艺术创作成为游戏而审美缺失.梳理影视创作中导致审美意识弱化的一些倾向性问题,强调主体与对象的辩证唯物主义的审美关系,有利于我们坚持艺术创作规律,从根本上提高影视作品的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