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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行政调查的正当根据在于获取行政管理所必需的信息,但行政调查权力超出必要限度会侵害公民权利。我国目前行政调查适用范围广泛,对公民基本权利有重大影响,但缺少对行政调查的基础研究,有关规定也相当零散。当务之急是澄清行政调查的一般概念,在比较借鉴各国立法经验的基础上,明确法律保留、程序公正、比例原则等行政法一般原则在行政调查权行使过程中的约束力并且设立表明身份等程序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