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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来"再生水"起名于日本,"再生水"的定义有多种解释,在污水工程方面称为"再生水",工厂方面称为"回用水",一般以水质作为区分的标志。其主要是指城市污水或生活污水经处理后达到一定的水质标准,可在一定范围内重复使用的非饮用水。城市污水经处理设施深度净化处理后的水(包括污水处理厂经二级处理再进行深化处理后的水和大型建筑物、生活社区的洗浴水、洗菜水等集中经处理后的水)统称"中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