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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4月,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发布了《蓄滞洪区运用预案编制大纲(试行)》,极大地推动和促进了各地《蓄滞洪区运用预案》(以下简称《预案》)的编制工作。经过5年来的实践和总结,2010年8月20日,由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主持、淮河水利委员会主编的水利行业标准《蓄滞洪区运用预案编制导则》(SIA88—2010,以下简称《导则》)由水利部正式发布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