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规要点名曝光
3月初,省纪委监察厅召开机关干部大会,传达中央纪委《关于公开曝光纪检监察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的通知》。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侯长安强调,纪检监察干部要做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表率,切实维护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的良好形象,对纪检系统纪委违规典型,从严查处并点名道姓曝光。
侯长安指出,中央纪委发出《通知》,体现了中央纪委“正人先正己”的执纪理念、用铁的纪律打造过硬队伍的鲜明态度、以壮士断腕勇气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坚定决心。他强调,抓好《通知》精神的贯彻落实。要在学习上下功夫,澄清模糊认识、消除思想障碍,始终牢记“纪检监察无小事”、“纪检监察机关伤不起”。要在严明纪律上功夫。省纪委监察厅机关干部要带头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组织、财经、群众工作、保密、办案等各项纪律,严格遵守组织制度和组织程序。要在公开监督上下功夫。要向社会公开全省纪检监察干部落实八项规定精神的各项承诺,公开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要在案件查处上下功夫。要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定期开展巡查,及时发现违纪违规典型,从严查处并点名道姓曝光。要在长效机制建设上下功夫。要完善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不断健全完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
最严禁烟控烟令出台
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通知,要求领导干部在公共场所带头禁烟控烟,各类公务活动实施全面禁烟,各企事业单位参照执行。这是我省迄今出台的最为严厉的禁烟控烟规定。
通知要求,各级党政机关组织的各种会议、调研、接待等公务活动必须严禁吸烟。各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各自管辖范围内单位控制吸烟工作的监督管理,督促公共场所经营者设置醒目的禁止吸烟警语和标志,对违反规定的单位进行相应处罚。
此外,全省各级党政机关要将无烟机关创建工作纳入文明单位创建重要内容,明确奖惩办法,力争尽早建成无烟机关。机关内部禁止销售或提供烟草制品,禁止烟草广告,公共办公场所禁止吸烟,传达室、楼道、食堂、洗手间等场所要张贴醒目的禁烟标识。
确保党纪政纪处分执位到位
省监察厅近日印发《湖北省党纪政纪处分决定执行工作办法》,首次系统地对全省党纪政纪处分决定执行工作进行了全面、明确、具体地规范,确保处分决定执行到位。
针对当前党纪政纪处分决定执行存在不明确、不规范、不到位问题,该《办法》首次将散见于纪检、组织、人社、监察等各部门文件中对党纪政纪处分决定执行工作的要求进行了系统梳理和规范,为各部门更加全面准确地执行处分决定提供了依据。
根据《办法》,受处分人所在单位、党组织为处分决定执行工作的直接责任主体。《办法》对处分决定相关单位的职责进行了界定,进一步明确了处分决定作出机关,受处分人所在单位、党组织,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务员管理)部门、机构编制部门、财政部门、纪检监察机关各自的职责分工,避免相互扯皮和推诿。
《办法》建立工作机制,实行处分决定执行内容告知、执行情况向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报告、工作台账和工作档案三项制度。实行责任追究,明确纪检监察机关承担监督检查职能,列举了未按规定送达、宣布等七类可能追责的行为。对处分决定执行文书进行了规范,提供了统一的《处分决定执行内容告知卡》和《处分决定执行情况报告表》的样式。
(本刊综合)
3月初,省纪委监察厅召开机关干部大会,传达中央纪委《关于公开曝光纪检监察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的通知》。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侯长安强调,纪检监察干部要做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表率,切实维护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的良好形象,对纪检系统纪委违规典型,从严查处并点名道姓曝光。
侯长安指出,中央纪委发出《通知》,体现了中央纪委“正人先正己”的执纪理念、用铁的纪律打造过硬队伍的鲜明态度、以壮士断腕勇气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坚定决心。他强调,抓好《通知》精神的贯彻落实。要在学习上下功夫,澄清模糊认识、消除思想障碍,始终牢记“纪检监察无小事”、“纪检监察机关伤不起”。要在严明纪律上功夫。省纪委监察厅机关干部要带头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组织、财经、群众工作、保密、办案等各项纪律,严格遵守组织制度和组织程序。要在公开监督上下功夫。要向社会公开全省纪检监察干部落实八项规定精神的各项承诺,公开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要在案件查处上下功夫。要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定期开展巡查,及时发现违纪违规典型,从严查处并点名道姓曝光。要在长效机制建设上下功夫。要完善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不断健全完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
最严禁烟控烟令出台
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通知,要求领导干部在公共场所带头禁烟控烟,各类公务活动实施全面禁烟,各企事业单位参照执行。这是我省迄今出台的最为严厉的禁烟控烟规定。
通知要求,各级党政机关组织的各种会议、调研、接待等公务活动必须严禁吸烟。各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各自管辖范围内单位控制吸烟工作的监督管理,督促公共场所经营者设置醒目的禁止吸烟警语和标志,对违反规定的单位进行相应处罚。
此外,全省各级党政机关要将无烟机关创建工作纳入文明单位创建重要内容,明确奖惩办法,力争尽早建成无烟机关。机关内部禁止销售或提供烟草制品,禁止烟草广告,公共办公场所禁止吸烟,传达室、楼道、食堂、洗手间等场所要张贴醒目的禁烟标识。
确保党纪政纪处分执位到位
省监察厅近日印发《湖北省党纪政纪处分决定执行工作办法》,首次系统地对全省党纪政纪处分决定执行工作进行了全面、明确、具体地规范,确保处分决定执行到位。
针对当前党纪政纪处分决定执行存在不明确、不规范、不到位问题,该《办法》首次将散见于纪检、组织、人社、监察等各部门文件中对党纪政纪处分决定执行工作的要求进行了系统梳理和规范,为各部门更加全面准确地执行处分决定提供了依据。
根据《办法》,受处分人所在单位、党组织为处分决定执行工作的直接责任主体。《办法》对处分决定相关单位的职责进行了界定,进一步明确了处分决定作出机关,受处分人所在单位、党组织,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务员管理)部门、机构编制部门、财政部门、纪检监察机关各自的职责分工,避免相互扯皮和推诿。
《办法》建立工作机制,实行处分决定执行内容告知、执行情况向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报告、工作台账和工作档案三项制度。实行责任追究,明确纪检监察机关承担监督检查职能,列举了未按规定送达、宣布等七类可能追责的行为。对处分决定执行文书进行了规范,提供了统一的《处分决定执行内容告知卡》和《处分决定执行情况报告表》的样式。
(本刊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