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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日益提高,企业经营理念的不断更新以及公众关注度的大幅提升,我国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有了较大的进步,影响因素也有很多。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高速发展,盲目追求企业利润最大化所带来的负面问题越来越多地显现出来,国内企业逐渐开始认识到承担社会责任对于企业自身发展的重要性,公众和政府也对企业社会责任披露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自20世纪80年代,我国理论界就开始逐步关注、研究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相关问题。近年来,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日益提高,企业经营理念的不断更新以及公众关注度的大幅提升,我国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有了较大的进步。
一、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外在驱动因素
企业进行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外在驱动因素有多种,如会计规章制度、政府作用、民族文化、经济、压力团体的存在等。归纳起来,具有代表性的驱动因素主要有两类:一是来自规章制度的压力。企业活动可能会对社会、环境等造成影响,法律法规会规范企业行为,也会对企业的信息披露提出更高的要求。所以,可能迫于法律效力,企业会披露有关的社会责任。二是利益相关者及其他利益相关者对企业社会责任信息的需求。
(1)来自规章制度的压力 政府对企业披露社会责任会计信息具有很强的指引作用,政府出台的政策将直接影响公司披露社会责任会计信息的形式、数量和内容。此外,不同行业企业的敏感性不同,如制造业和采掘业等环境敏感型行业,企业面对政府施加的披露压力反映是不同的。一方面政府制定了较为严格的强制性信息披露制度,另一方面这些行业还存在积极披露信息,以免遭误解甚至处罚的保护性动机,因而信息披露数量相对较多。
(2)利益相关者的信息需求 法律法规的监管对公司信息披露水平的影响是合乎常理的,但是经研究发现,利益相关者的需求也会影响到公司的信息披露水平。研究表明公司管理层为了迎合各利益相关者的意图而采取各种各样的策略。为了达到改善公司和利益相关者的关系他们只有披露更多的信息供利益相关者参考,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水平也就相应提高了。
二、内在影响因素
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行为也存在着内在的影响因素,例如,公司规模和媒体可见度、公司的环境绩效、公司的所有权和治理结构以及资源的可获得性等等。鉴于已有研究成果,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内在影响因素主要有:
(1)成本和利益。进行财务报表之外的信息披露决策取决于成本和利益的权衡。成本包括由于私人信息披露而导致的政治和竞争成本,也包括准备和散布额外信息带来的成本。利益包括较低的资本成本,改进的公司股票销售状况和增加的公司形象。也就是说,当公司通过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所得利益超过因此而带来的直接和间接的成本时,公司就会自愿披露更多的社会责任信息。
(2)盈利能力。关于盈利能力与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关系的研究,以实证研究为主,研究结论也呈现多样化趋势,从正相关到不相关到负相关,甚至有学者的研究还发现社会责任信息披露与盈利能力之间是滞后相关的关系。
(3)披露战略。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目的之一在于影响人们对公司的感知。管理者愿意报告“好消息”而不愿意披露“坏消息”,这就意味着社会和环境信息披露很大程度上是一种自我赞美行为。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目的在于提供证明公司行为合法化的信息来影响利益相关者及整个社会对公司的感知,公司就可以被认为是一个好的企业公民,并且这种自愿披露社会责任信息的行为也给予了企业持续存在的正当理由。从这方面来看,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是一种企图影响人们感知的公共关系工具。
(4)企业规模。公司规模是解释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一个重要因素:较大的公司很可能比小公司受到更多的公众关注,而且小公司也可能不需要通过年报或者其他正规渠道来同股东沟通企业社会责任信息。
(5)企业可见度。一个组织的规模和可见度被普遍认为是自愿披露社会责任信息的驱动因素。也有几个研究为公司规模和信息披露的积极程度之间的关系提供了证据。大公司更容易受相关公众关注,因此更多地受到来自外界的政治和制度的压力。
(6)行业属性。由于企业的公共责任及受社会关注的程度不同,不同行业部门中的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水平和本质有差异是符合逻辑的。处于其他对环境有明显影响行业的公司,可能为了降低股东对特殊事件的关注程度和抵御法律的威胁,会自愿提供更多的关于环境的信息。
(7)股权性质。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体系中的主导地位这就决定了其将会得到更多的政府和社会公众的关注。国资委作为国有企业的主管部门,做好国有企业的社会责任实践工作是近几年的工作重点之一,要不断推动国有企业完善社会责任管理制度和体系。
(8)企业成长性。企业的成长性越来越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它意味着公司今后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公司的创造财富和价值的能力。企业之所以有成长性,意味着其自身具有某一项或者多项优势,这些优势的发挥很多时候并不是靠自己就能发挥的,需要资金、人力资本、技术以及相关政策的支持,最终落实到市场表现即消费者认可上。随着社会责任被日益的关注,企业要得到这些支持与认可,就会考虑社会责任的履行。
(9)财务杠杆。企业的财务杠杆越高,意味着企业负债就越多,那么公司代理成本就越高。如果企业的负债比较高,要尽量避免与债权人产生矛盾,维护好双方的关系,那么企业就会情愿披露更多的与债权人有关的信息,向债权人传递企业是不会违背债务契约的。
(10)董事会特征。治理结构是一种联系并规范股东、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利益关系的制度框架。董事会是连接股东与管理层的桥梁和纽带。董事会是公司内部最重要的治理机制,代表股东行使决定权、决策权和监督管理的行为,任命管理层对企业的日常经营业务进行管理,所以董事会的独立性与对管理者的监督和激励作用存在正相关关系,而董事会的独立性与其内部领导结构有关系。
(11)监事会规模。监事会是公司治理结构中的一个重要机制,它是在股东大会的领导下,与董事会并列设置。为保证监事会和监事的独立性,监事不得兼任董事和经理,也比较少的受到董事和经理的制约,因此独立性要高于独立董事。这样不仅更更加规范公司的营运,而且还能更好的监督企业的行为,减少公司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受到损害。那么监事会的规模越大,其监督作用就越强。
(12)ST类公司。ST类公司是中国的特有现象,这类公司在很有可能被剥夺上市资格的情况下,会将有限的资源用于满足那些有利于保留上市资格所要求的各类指标上,而企业社会责任行为既会消耗相应的企业资源,又不属于消除企业所面临的ST窘境所规定的指标范围之内,所以ST类企业不会从事较多的企业社会责任活动。因此,ST类公司会披露较少的社会责任信息。
(作者单位:费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高速发展,盲目追求企业利润最大化所带来的负面问题越来越多地显现出来,国内企业逐渐开始认识到承担社会责任对于企业自身发展的重要性,公众和政府也对企业社会责任披露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自20世纪80年代,我国理论界就开始逐步关注、研究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相关问题。近年来,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日益提高,企业经营理念的不断更新以及公众关注度的大幅提升,我国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有了较大的进步。
一、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外在驱动因素
企业进行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外在驱动因素有多种,如会计规章制度、政府作用、民族文化、经济、压力团体的存在等。归纳起来,具有代表性的驱动因素主要有两类:一是来自规章制度的压力。企业活动可能会对社会、环境等造成影响,法律法规会规范企业行为,也会对企业的信息披露提出更高的要求。所以,可能迫于法律效力,企业会披露有关的社会责任。二是利益相关者及其他利益相关者对企业社会责任信息的需求。
(1)来自规章制度的压力 政府对企业披露社会责任会计信息具有很强的指引作用,政府出台的政策将直接影响公司披露社会责任会计信息的形式、数量和内容。此外,不同行业企业的敏感性不同,如制造业和采掘业等环境敏感型行业,企业面对政府施加的披露压力反映是不同的。一方面政府制定了较为严格的强制性信息披露制度,另一方面这些行业还存在积极披露信息,以免遭误解甚至处罚的保护性动机,因而信息披露数量相对较多。
(2)利益相关者的信息需求 法律法规的监管对公司信息披露水平的影响是合乎常理的,但是经研究发现,利益相关者的需求也会影响到公司的信息披露水平。研究表明公司管理层为了迎合各利益相关者的意图而采取各种各样的策略。为了达到改善公司和利益相关者的关系他们只有披露更多的信息供利益相关者参考,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水平也就相应提高了。
二、内在影响因素
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行为也存在着内在的影响因素,例如,公司规模和媒体可见度、公司的环境绩效、公司的所有权和治理结构以及资源的可获得性等等。鉴于已有研究成果,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内在影响因素主要有:
(1)成本和利益。进行财务报表之外的信息披露决策取决于成本和利益的权衡。成本包括由于私人信息披露而导致的政治和竞争成本,也包括准备和散布额外信息带来的成本。利益包括较低的资本成本,改进的公司股票销售状况和增加的公司形象。也就是说,当公司通过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所得利益超过因此而带来的直接和间接的成本时,公司就会自愿披露更多的社会责任信息。
(2)盈利能力。关于盈利能力与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关系的研究,以实证研究为主,研究结论也呈现多样化趋势,从正相关到不相关到负相关,甚至有学者的研究还发现社会责任信息披露与盈利能力之间是滞后相关的关系。
(3)披露战略。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目的之一在于影响人们对公司的感知。管理者愿意报告“好消息”而不愿意披露“坏消息”,这就意味着社会和环境信息披露很大程度上是一种自我赞美行为。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目的在于提供证明公司行为合法化的信息来影响利益相关者及整个社会对公司的感知,公司就可以被认为是一个好的企业公民,并且这种自愿披露社会责任信息的行为也给予了企业持续存在的正当理由。从这方面来看,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是一种企图影响人们感知的公共关系工具。
(4)企业规模。公司规模是解释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一个重要因素:较大的公司很可能比小公司受到更多的公众关注,而且小公司也可能不需要通过年报或者其他正规渠道来同股东沟通企业社会责任信息。
(5)企业可见度。一个组织的规模和可见度被普遍认为是自愿披露社会责任信息的驱动因素。也有几个研究为公司规模和信息披露的积极程度之间的关系提供了证据。大公司更容易受相关公众关注,因此更多地受到来自外界的政治和制度的压力。
(6)行业属性。由于企业的公共责任及受社会关注的程度不同,不同行业部门中的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水平和本质有差异是符合逻辑的。处于其他对环境有明显影响行业的公司,可能为了降低股东对特殊事件的关注程度和抵御法律的威胁,会自愿提供更多的关于环境的信息。
(7)股权性质。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体系中的主导地位这就决定了其将会得到更多的政府和社会公众的关注。国资委作为国有企业的主管部门,做好国有企业的社会责任实践工作是近几年的工作重点之一,要不断推动国有企业完善社会责任管理制度和体系。
(8)企业成长性。企业的成长性越来越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它意味着公司今后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公司的创造财富和价值的能力。企业之所以有成长性,意味着其自身具有某一项或者多项优势,这些优势的发挥很多时候并不是靠自己就能发挥的,需要资金、人力资本、技术以及相关政策的支持,最终落实到市场表现即消费者认可上。随着社会责任被日益的关注,企业要得到这些支持与认可,就会考虑社会责任的履行。
(9)财务杠杆。企业的财务杠杆越高,意味着企业负债就越多,那么公司代理成本就越高。如果企业的负债比较高,要尽量避免与债权人产生矛盾,维护好双方的关系,那么企业就会情愿披露更多的与债权人有关的信息,向债权人传递企业是不会违背债务契约的。
(10)董事会特征。治理结构是一种联系并规范股东、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利益关系的制度框架。董事会是连接股东与管理层的桥梁和纽带。董事会是公司内部最重要的治理机制,代表股东行使决定权、决策权和监督管理的行为,任命管理层对企业的日常经营业务进行管理,所以董事会的独立性与对管理者的监督和激励作用存在正相关关系,而董事会的独立性与其内部领导结构有关系。
(11)监事会规模。监事会是公司治理结构中的一个重要机制,它是在股东大会的领导下,与董事会并列设置。为保证监事会和监事的独立性,监事不得兼任董事和经理,也比较少的受到董事和经理的制约,因此独立性要高于独立董事。这样不仅更更加规范公司的营运,而且还能更好的监督企业的行为,减少公司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受到损害。那么监事会的规模越大,其监督作用就越强。
(12)ST类公司。ST类公司是中国的特有现象,这类公司在很有可能被剥夺上市资格的情况下,会将有限的资源用于满足那些有利于保留上市资格所要求的各类指标上,而企业社会责任行为既会消耗相应的企业资源,又不属于消除企业所面临的ST窘境所规定的指标范围之内,所以ST类企业不会从事较多的企业社会责任活动。因此,ST类公司会披露较少的社会责任信息。
(作者单位:费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