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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家治理现代化和依法治国的实践背景下,中国法理学迫切需要实现理论转型,从而提升其回应中国问题的能力。法理学要从封闭的实践观中解放出来,建构一种能够阐释当代中国法治建设的内在结构和运行机理的法理学,把"具体法治"、"治理"和"国家"等元素嵌入其中,作为一种整全性法律理论,既对当代中国法治提供周延性支持,也为原创性的法理学知识体系形成有效积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