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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调整明显滞后于物价变动及经济发展水平,而且也缺乏考虑纳税人生活实际情况的抵免项目,与国际上主要图家地区的政策存在明显的差距。日前的个税没有将二次收入分配的功能有效发挥,反而使中低收入者的基本生活保障受到侵蚀,因此减轻普通工薪阶层税负有相当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应加快个人所得税改革,推出适当的减税政策,并测整优化税收结构,提高个税征收的公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