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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西南地区"锰三角"共同治理利益相关者进行识别分析,以确定污染矿区共同治理利益相关者分类。结果表明:"锰三角"共同治理利益相关者主要有政府部门、锰矿企业、当地居民、新闻媒体、锰矿行业组织或协会、研究和咨询机构等。其中,政府部门、锰矿企业、当地居民为决定型利益相关者;新闻媒体、锰矿行业组织或协会为预期型利益相关者;研究和咨询机构为潜在型利益相关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