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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社会保险法>在我国已提上立法日程,并为<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所肯定,但这一立法思路并非社会保险立法的最佳模式,且难度很大.比较可行的选择是按社会保险的各项具体内容制定社会保险单行法律,这样既可及时满足社会保险事业发展的客观需要,又能克服现行社会保险立法的诸多弊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