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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探讨应用肺表面活性物质治疗新生儿呼吸窘迫综合征(NRDS)的最佳吸痰时间。方法:将27例应用肺表面活性物质治疗的NRDS患儿随机分为Ⅰ、Ⅱ、Ⅲ三组各9例,分别于应用肺表面活性物质治疗后3~4h、6.8h、10—12h第一次吸痰,记录患儿治疗后24h、48h的动脉一肺泡氧分压比值(a/APO2)、胸片及氧疗时间三项指标。将数据进行统计学处理,判断三种吸痰时间的疗效差异。结果:Ⅰ组患儿用药后24h、48h的a/APO2及胸片的改善情况均不如Ⅱ、Ⅲ组(P〈0.05);Ⅰ组患儿在相同的条件下需要氧疗时间长于